第31章 老婆奴 六千字更新
陆建华宝贝似的拿着军功章走出宿舍, 打算去部队外面的车站坐车回京城的时候。恰好看到拎着保温饭盒,从家属院走出来的小叔陆毓华。
“小叔。”陆建华加快脚步,来到了陆毓华面前:“您去食堂打饭呢?”
很简单的寒暄, 但是陆建华不知道为啥,每次看到小叔,他心里都有点紧张, 像是受到了来自长辈和血脉的压制。
陆毓华瞧见他手里拿着军功章, 眼神刚扫过去, 陆建华就有些拘谨地说:“我打算今天去找她, 想告诉她, 我的心意。”
陆建华抬头看着比自己高出一个头的小叔, 他的眉眼其实很像小叔陆毓华。
但小叔眉眼更沉冷俊逸, 而且身上自带一股清冷俊逸的威压。
每次和小叔站在一起, 陆建华就总感觉自己还很青涩和不够稳重。面对小叔时,他心底总有种说不清道不清的自卑。
陆毓华垂眸睨了眼侄子,见侄子的脸还有点红, 俊逸的眉眼没了平日里的张扬和洒脱,反而多了几分羞涩。
他抬手拍了拍侄子陆建华的肩膀,语气沉冷:“加油!”
陆建华愣住, 小叔竟然鼓励他。
陆建华心情激动, 受宠若惊的对着小叔点了点头, 一脸认真地说:“小叔, 如果沈同志接受了我的追求。我明天就带她来参加你和小婶的婚宴。”
陆建华说完这话,见汽车要发动了,赶紧拔腿追上汽车。
陆毓华沉冷着眉眼,冬日的阳光在他俊秀的脸上投下一片阴影。他深邃探究的目光,藏在了光与暗的光线中。
“陆团, 你看啥呢?”杨忠民也拿着饭盒从家属院里走了出来,瞧见陆毓华的眼神一直落在追上车的侄子陆建华身上,立马笑起来:“你侄子慌里慌张的干啥去?”
“是不是去找他对象?”杨忠民可八卦了:“我可听说,你侄子英雄救美,在抢险救灾的时候救了一个女大学生,对方不仅给你侄子送锦旗,还给你侄子送鸡汤……”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盯着杨忠民:“那个女大学生姓什么?”
刚才陆建华叫自己喜欢的姑娘为沈同志,这让陆毓华心里莫名的烦躁,也想到了在家等着他一起吃中午饭的妻子。
“好像姓沈?”杨忠民远远的看到过那个女大学生几次,每次那个女大学生都带着东西来送给陆建华。
但是那个女大学生具体姓啥,他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她在京城读工农兵大学。”
那个女大学生给陆建华送锦旗的时候,曾在部队介绍过自己。
现在好多人都知道她是个大学生了,自从高考停止后,大学名额就只招工农兵。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也都很羡慕能去读工农兵大学的人。
沈凤琴的女大学生身份,在部队里比她的名字都还响亮。
不少人都知道有个女大学生喜欢上了陆建华,几乎周末放假,都会来部队给陆建华送东西。
“那个女大学生,每次来都会到处问你侄子的下落。我看不少人都挺喜欢她的。”杨忠民凑到了陆毓华耳边说:“你是没见过那女大学生,长得白白净净、秀秀气气,是个很斯文的南方姑娘……”
杨忠民的话还没说完,就见陆毓华抬脚朝前走去。
他赶紧追了上去:“你走啥,你不想知道你侄子的八卦了?”
刚才追问那个女大学生姓啥的时候,还挺积极的。
陆团咋现在一点都不在意了?
“陆团,你不会觉得人家大学生和你老婆一个姓,你不高兴了吧?”杨忠民嘿嘿笑起来:“现在全军区都知道你是个老婆奴,还给婆娘洗衣服、打饭。我看你就觉得你媳妇儿天下最好,别人都比不过。”
陆毓华没搭理杨忠民,但是杨忠民这人特别爱八卦,也喜欢追着人说八卦。
陆毓华被他说的烦了,就淡淡开口:“你的衣服洗完了?”
杨忠民顿时哑火,他还嘲笑人陆团是老婆奴呢?
他媳妇儿现在也逼着他向陆团学习,陆团干啥,他婆娘逼着他干啥。
这不家里的衣服还没洗完,他婆娘又开始逼着他学习陆团好榜样,拿着保温饭盒去部队食堂打饭了。
因为今天食堂有红烧肉,他婆娘就想打点肉回来,给孩子补一补。
“看把你得意的!”杨忠民语气酸溜溜的说:“你现在是成了家属院出了名的好男人,大家都夸你疼媳妇儿又顾家……”
杨忠民既羡慕又嫉妒:“而我们这些人,天天被家里的媳妇儿逼着向你学习呢。”
“陆团,你就是我们男人的公敌。”杨忠民看陆团又不搭理自己。
他追着陆团的背影一起朝食堂那边儿走去的时候,还有点羡慕地看着陆团那稳健挺拔的身躯。
大家都是男人,为啥陆团脸长得好就算了,那身材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健修长。
那军装穿在他身上格外好看,哪怕是部队发放的军大衣,都能被他穿出英俊潇洒的质感来。
杨忠民低头看了看自己挺起来的大肚子,想起婆娘张爱花说他晚上上了床。那肚子大的,都能把张爱花顶到京城去的时候。
他也忍不住拍着肚子想,自己是不是该加练了?
要不然这肚子继续长下去,很影响他在军中的威信,更影响他在婆娘面前的雄风。
中午陆毓华打回来三个菜一个汤,用冰糖炒出糖色,在锅里炖的肥而不腻的红烧肉,不仅肥瘦相间,吃进嘴里香甜松软。拌着米饭一起吃,唇齿间都是美味的肉香。
沈意棠感觉那股热腾腾的美味,一下子伴随着满足感,涌到了浑身,连四肢都变得暖和起来。
青椒炒土豆丝清脆爽口,用酸菜炖的豆腐带着点鱼香味,白菜豆芽汤里面还放了冬瓜和西红柿,算是边角料的大杂烩。
但是厨师手艺好,喝起来也鲜香开胃,还带着点儿西红柿的酸香。
沈国庆特别喜欢喝汤,也爱吃里面的豆芽菜。
沈意棠看他喝了好多汤,赶紧给他夹了红烧肉,让他拌着米饭一起吃。
在陆毓华眼神看过来的时候,沈意棠也笑眯眯的给他夹了红烧肉:“今天辛苦你了,你也多吃点。”
也就能在部队待遇好,能吃上这样的好肉好菜了。
可惜每个月的肉票都是定量的,沈意棠估摸着,他们家的肉票快用完了。
也不知道明天在食堂那边办酒席,能不能想办法再攒点肉票?或者想办法弄点肉回来也成。
毕竟是婚宴,请的是陆毓华的战友。
别说这些糙老爷们儿的饭量大,就是这个年代的女性和小孩儿的饭量也大。
毕竟不是谁家都舍得敞开肚皮来吃肉,这个年代的人家里孩子都多,还要赡养老人,肉票粮票都要算计着用才成。
肚子里没油荤,那就得多吃点才能抗饿!
也就沈意棠和陆毓华他们家里只有三个人,沈意棠在现代社会,早就吃惯了肉和各种好东西。
天天让她吃清水煮白菜、不沾点荤腥,她更会觉得肚子缺油水,馋的慌。
“猪肉不用担心,我想办法弄来了一头猪。明天食堂办婚宴,肉菜肯定不缺。”陆毓华办事牢靠,出任务前就已经办妥了买猪肉的事情。
至于蔬菜,也可以拿钱票给食堂,走部队的路子,弄到一些新鲜的好菜。
这样也是部队给军人的福利之一,更何况是办婚宴这种大事儿。
无论哪个军人结婚,部队都会想办法给予支持的。
“你考虑的真周到。”沈意棠觉得嫁给可靠的男人就是好,无论是生活还是琐事,都能省很多麻烦,还能让自己日子过得舒心。
“那我下午再去军区服务社看看糖果,花姐找家属院的嫂子们给我换了好多糖票,咱们请客的喜糖也有着落了。”沈意棠笑盈盈地和陆毓华说着话,“还有烟酒,我也想办法准备了一些。”
他们在军区大院已经办过一次了,烟酒票用的都差不多了。
所以沈意棠买的是不要票的高价烟酒。
没办法,糖属于奢侈品,糖票大家都舍不得用。
但是部队里的男人们都爱抽烟喝酒,烟酒票每个月发下来,几乎都被用光了,根本换不了。
好在沈意棠手握几千块的巨款,买几瓶酒、几条烟还是能舍得。
但存折是陆毓华给的,所以家里的花销,沈意棠还是记了帐,打算递给男人看看。
“存折给你了,就由你花。”陆毓华没看存折,黑沉的眼神落在妻子脸上。
他的妻子有着一张莹润白皙的脸颊,巴掌大的脸上,五官精致。
眉眼弯弯笑起来的时候,眼睛里全是璀璨夺目的光亮,漂亮又明媚,让人惊艳无比。
饶是陆毓华这种冷心冷情的人,都看得出了神。
吃过了午饭后,沈意棠就约着隔壁的张爱花,一起去了军区服务社买糖果。
沈国庆没跟着去,在家里给他做助听器。
这几天事情多,耽搁了助听器的进度。
但是沈意棠已经做得差不多了,只等晚上回来再精细地调试一下就成。
沈国庆昨天简单地试戴了一下,当助听器戴到耳朵上的那一瞬间,他就听见了姐姐的声音。
姐姐的声音很温柔好听,像是书里描写的黄鹂鸟。
就算在全世界的嘈杂噪音中,沈国庆还是一下子就爱上了。
原来姐姐的声音这么好听。
原来全世界的声音这么好听。
哪怕那些滋滋电流和尖锐的嘈杂声混在一起,沈国庆还是舍不得把助听器摘下来。
因为他想和这个世界交流,想学着说话,让姐姐听到他的声音。
沈国庆只要一想到自己戴上了助听器,就能听见声音,脸上的笑意就止都止不住。
三妹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见沈国庆趴在桌上,笑容灿烂的盯着一个奇怪的东西看。
“这是啥?”三妹好奇问道。
沈国庆拿笔在纸上写:“助听器,我姐姐做的。”
“戴上它你就能听见声音了?”三妹听他妈张爱花说过助听器,也知道沈意棠很厉害。
她也打心底为沈国庆感到高兴,但是她觉得沈国庆一言不发地盯着助听器很无聊,便问他要不要去找李英和李铁蛋玩儿。
今天出太阳了,他们可以在扫干净雪水的空地上,玩丢沙包和跳皮筋。
也能拿上纸折的枪,去玩打鬼子和抓敌特的游戏。
沈国庆摇头,他要守着他的助听器。
三妹觉得无趣,正要离开的时候,李英带着弟弟李铁蛋过来找他们玩了。
自从他们的妈妈林喜春去文工团上班后,他们的日子也是好起来了。不仅不用天天挨骂,还能吃饱穿暖。
李铁蛋很喜欢沈国庆,一见他就拉着他的衣角不肯撒手。
于是三妹和李英也没办法,只能趴在桌上,和沈国庆一起守着他的助听器。
有时候他们想伸手碰一碰,沈国庆立马宝贝似的护着那些助听器。除了姐姐,任何人都不能碰没调试好的助听器,包括他!
沈意棠和张爱花在去军区服务社之前,先把张爱花给的海鲜干拿去给了食堂掌勺的大师傅。
大师傅一看这些海鲜干,立马笑起来:“都是好东西啊,拿来熬汤、做菜都特别鲜。到时候我再扔点骨头进去,那汤能熬的跟牛奶一样白。”
“就是不知道大伙会不会吃不惯海鲜?觉得有腥味?”张爱花还挺忐忑的,因为她老家的海鲜干,以前除了他们家没人爱吃。
后来沈意棠来了,可算让张爱花找到了知己。
现在食堂大厨也爱海鲜,张爱花心里别提多高兴,但她还是有点担心大家接受不了海鲜的腥味。
对张爱花这种海边长大的人来说,海鲜哪儿会腥啊?那都是鲜味儿。
但是别人可不一定能接受,她不能让这些海鲜,坏了小棠的婚宴。
“没事儿,到时候我处理一下。”食堂的大师傅祖上是开大饭店的,后来公私合营后,他爹就把他送来参军了。
本来部队不要他,但是他厨艺太好了,所以就留在部队炊事班当了伙头兵。
大师傅靠着过硬的厨艺,一步步当到了大厨,还升了军官。
沈意棠就说食堂的饭菜咋这么好吃,有这样的大厨,他们家天天吃食堂都吃不腻,所以也从没开过火做饭。
“明天你们就等着吃美食吧,有肉有菜有海鲜,我保管给你做出一桌满汉全席来。”食堂大师傅拍着胸口保证道。
“那就麻烦您了。”沈意棠塞了几包烟和一些从家里带来的桃酥过去。
虽然给了食堂钱票,可是要麻烦大师傅他们单独整几桌婚宴出来,那也是要费时费力,还得占用他们的休息时间。
所以这些烟和桃酥,都是她答谢大伙的心意。
俗话说‘礼多人不怪’,大师傅虽然不收,但心里却美着呢。
觉得陆团的媳妇儿说话办事儿都敞亮,他们帮忙也高兴。
但是大师傅不收,沈意棠却不能不送。
她悄悄的把烟和桃酥都留下,还写了一封感谢信。
沈意棠在信尾说大家都辛苦了,让大师傅他们别嫌弃她的心意,和大伙一起拿着桃酥甜甜嘴儿。
至于烟,就算打下手的嫂子们不抽,但是沈意棠也准备了。
烟能让嫂子们拿回家去,给家里的男人抽。
请人帮忙送点东西不算送礼,那属于人情往来,沈意棠分寸也拿捏得很好。
“这个沈同志,可真是让人挑不出任何错来。”大师傅拿着感谢信,心里就跟喝了糖开水一样甜滋滋儿的。
那些收到桃酥和烟的嫂子,也高兴。
觉得沈同志没看她们是女同志,就区别对待!
“小棠,明天的婚宴肯定很热闹。但是那些男人都喜欢灌酒,你得让你家陆团小心点儿。”
在去军区服务社的路上,张爱花还提醒道:“不过陆团也挺能喝的,我就没看他醉过。”
在军区大院摆酒的时候,沈意棠也看陆毓华喝过酒。
但他辈份高,家里的晚辈没敢灌他的酒。所以大伙也是热闹为主,没怎么灌酒和发酒疯。
但是明天在部队,面对一群爱喝酒的糙老爷们儿,沈意棠也不确定陆毓华能不能喝醉?
她就想着单独开一瓶酒,往里面灌点白开水算了。
陆毓华身高腿长,体魄强健,真要喝醉了,她可弄不动对方。
也不知道陆毓华醉酒后,会不会很折腾人?
沈意棠一边儿想着事儿,一边朝军区服务社里走去。
在这儿上班的军嫂,都是张爱花的人脉。所以知道沈意棠要买喜糖,便笑容满面地向她介绍起来。
“北方的糖更甜、南方的更注重香味儿,没那么甜……”卖糖的军嫂专业知识过硬,一边说,一边拿出不同品种的糖,让沈意棠比较一下:“水果糖颜色漂亮,大多都是酸甜口的。海边的糖,大多都是椰子汁做的,带着一股醇厚的椰香味儿。”
“当然了,还有咱们鼎鼎大名的大白兔奶糖。一颗糖,能泡一杯牛奶水儿,老人小孩儿都爱吃。”
这个年代的糖都是稀缺品,但是卖糖的军嫂看沈意棠是自己人。
就把自己平时买来试品的糖果,各拿了一颗给沈意棠试试。
“嫂子,难怪你卖糖这么专业,介绍得还好,原来你都自己买来试过。”沈意棠对军嫂竖起大拇指。
这个年代,很多售货员的眼睛都长在头顶上,管你买不买。
有时候多问几句,还会不耐烦。
哪像这个卖糖的军嫂,热情又周到,还这么敬业,自己买糖来试味道。
“那可不,我们刘红梅同志,就是靠卖糖的专业性,被提拔成了糖果区的小组长。”张爱花特别骄傲地给沈意棠介绍着自己的好姐妹。
沈意棠笑着尝了几种糖,最后选了大白兔和颜色漂亮的水果糖,又抓了点椰子糖混在一起。
等称好了糖,她又抓了一把塞进刘红梅手里:“嫂子,我明天结婚,请你吃喜糖。”
刘红梅拿了自己买的糖给她尝味道,沈意棠也不能白吃人家的。
所以抓糖给刘红梅的时候,也特别大方。
没人能拒绝喜糖,都想沾沾喜气。
刘红梅笑着收了,还让沈意棠以后买啥东西,尽管来找她,能买到的她肯定帮忙。
“花姐,咱们军区的嫂子可真好相处。”沈意棠和张爱花说话的时候,都是笑盈盈的好心情。
“我的姐妹都是好相处的。”张爱花也笑着说:“但是咱们家属院的军嫂也分成好几波,有一波特别难缠,特别不好说话。”
张爱花给沈意棠分享心得:“以前乔薇也在那波难缠、不好说话的人里面。”
提起乔薇,张爱花还摇了摇头。
自从乔薇和李家福被赶出部队后,那波难缠不好相处的军嫂,最近也消停了点。
大家都怕在这节骨眼上惹事生非,连累到自家男人的前程。
沈意棠拿着糖,和张爱花一起走出军区服务社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叫自己。
她回头,看到叫她的人时脸上的笑容下意识收了起来。
沈凤琴,她咋又来了?
她在京城碰到沈凤琴的概率,是不是太高了?
沈凤琴今天是来部队找陆建华的,但是陆建华不在,她又不死心,不肯就这么回去。
但是她又没有正当理由,能留在部队。
就想来找沈意棠,没想到真的让她蹲到了沈意棠。
自从那天在军区医院见到沈意棠和林喜、李铁蛋在一起,沈凤琴就认为沈意棠能呆在军区医院,是因为林喜春这个军嫂。
毕竟林喜春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的事儿,早就传得沸沸扬扬。
沈凤琴稍微一打听,就能知道。
但她没想到,李家福都被部队开除了,沈意棠还能帮林喜春拿到部队的房子和工作。
这样一来,她上辈子在新闻里看到有人说:李铁蛋之所以会跟着沈国庆举报那些官员,制造出化工厂爆炸案,就是为了报复他那个抛妻弃子的亲爹。
这些消息,也不知道网友是咋知道的?
但是大家吃瓜都吃的很热闹,因为爆炸案牵连的太广。
在网上热度很大,很多小道消息也流传出来,还有不少人扒出了李铁蛋的身份背景。
沈凤琴记得李铁蛋的亲妈,是冻死在了军区招待所的楼顶。
而李铁蛋的亲爹李家福,上辈子一直留在部队里,最后升的还很高。
可是沈意棠一来京城和部队,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改变,逐渐偏离了沈凤琴所熟知的未来。
沈凤琴心里有点慌张,所以她看到沈意棠的时候,语气也有点着急:“小棠,你买这么多糖要干啥?你不会要结婚了吧?”
她可听陆建华的室友说了,陆建华今天拿着军功章去找自己的心上人了。
该不会沈意棠接受了陆建华的追求,要嫁给陆建华了吧?
沈凤琴还往沈意棠背后看,想看看陆建华是不是跟她在一起,还呆在军区服务社里没出来 ……
作者有话说:
推荐基友的年代文《九零发家日常》by芷柚 文案: 林芝回顾这一生,猫狗双全,房子车子票子都不缺,唯一的遗憾大概是辍学供自己上学的长姐早亡,以及后来和家人的决裂。 一觉醒来,林芝回到一九九三年,她立马撕掉长姐南下打工的车票,这一次,谁都不准辍学。 这时候长姐还没有因为省钱给她和小弟凑学费而患上胃癌。 她也没有因为弟媳嫌弃长姐是拖油瓶和他们决裂。 父母也还未白头,更有健硕的身体,他们盯着被撕碎的车票,大骂她浪费,不去也可以退票,撕了干嘛? 林芝拍了拍脑门,她忘了还有退票的选项。 长姐看着撕碎的车票,一脸的为难:“不去打工,咱们的学费怎么办?” 林芝看着她笑了:“不怕,上山下河都能找到钱。” 这个暑假,林家三姐弟天天不是上山就是下河,后来林家湾的人才知道原来山上的草药也能卖个好价钱,就连河边不值钱的细沙拉到城里也能卖上价。 林芝他们不仅靠着草药和细沙凑够学费,更带动整个林家湾一起赚钱,林家更是买了拖拉机运沙。 面对长姐和小弟的夸赞,林芝弯了弯唇角,欢快的说道:“这才刚开始呢!”
第32章 绿军装 六千字更新
军区服务社人来人往, 有不少军人和家属都在里面买东西。
但是沈凤琴看来看去,都没看到陆建华的身影。
她心里松了口气,但是转眼看到沈意棠买了那么多糖果的时候, 心里还是特别紧张:“小棠,你是不是谈对象?或者要结婚了啊?”
“你似乎很害怕我谈了对象?或者说害怕我要结婚了?”沈意棠反问道。
真要说起来,她和沈凤琴这个堂姐其实没有血缘关系, 平时也没啥交际。
但是沈凤琴每次遇到沈意棠, 那眼里的不友善和防备, 却是怎么藏也藏不住的。
因为沈凤琴是重生女?
而且知道自己要嫁的男主是她的娃娃亲?
所以重生而来的沈凤琴, 在得知她没死成, 还带着沈国庆来了京城后。就一直防备着她, 就怕她和陆家履行婚约、嫁给娃娃亲?
所以沈凤琴每次出现在她面前, 总是想方设法的打听她的事儿?
而且沈凤琴每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 眼里都带着敌意和戒备,还有一种事情不受她控制的慌乱。
沈意棠忽然想起一个被她忽略掉的细节,就是她听书的时候。
原著剧情里只说了原主害怕被那些坏人找上门, 所以惊恐之下喝了农药。
但是她穿书后,继承了原主所有的记忆。
也想起来在原主喝农药的前两天,原本在城里当纺织女工的沈凤琴忽然回到了老家。
还给她带了一瓶罐头, 说怕她在老家生活不习惯, 所以想让她吃点好的。
那天虽然沈凤琴没和她说啥, 但是沈凤琴离开后, 沈凤琴的父母却忽然跑到猪圈里来找到原主。
说他们早上送沈凤琴去城里,看到革委会在斗人,而且还说革委会那边要来乡下抓她去批斗。
当时沈凤琴的父母说的真真儿的,还说那些被批斗的人都死的很惨。
说那些人如果抓了沈意棠去批斗,沈意棠长的这么漂亮, 会被人欺辱不说,下场肯定比她父母还要惨。
沈意棠亲眼见识过父母,是怎么样被那些人折磨的。
父母脖子上用铁丝吊着大砖头,差点把脖子割断的血淋淋画面,一直都是沈意棠心里的噩梦。
所以沈意棠后来才会选择喝农药!
可是那瓶农药来的奇怪,而且农村人一般人舍不得买农药来除草,因为一瓶农药要一块多。
而且很多时候打农药除草的时候,地里的庄稼苗也会被农药的毒性给毒死。
在农村人眼里,庄稼苗是比命还金贵的东西。
农村人来年能不能吃饱饭,全看地里的庄稼苗长得好不好,收成好不好。
所以在全靠人工种植的六七十年代,大部分农村人除草,都会选择自己拔。
毕竟在农村,人工和时间是最廉价的付出了。
而且在沈意棠选择喝农药之前,家里是没有农药的。
而且在喝农药之前,沈老二和沈老三因为害怕沈意棠连累他们。
还拿着扁担和镰刀来赶人,说沈意棠不滚出沈家,那他们就弄死沈意棠和沈国庆。
沈意棠喝农药寻死,何尝不是像林喜春一样被逼上绝路,在心如死灰之下才做出的决定。
但是林喜春又比沈意棠幸运很多,因为林喜春是贫下中农出身,不会面对那些坏人的逼迫和抓捕。
所以林喜春还能带着孩子来部队找李家福,为自己和孩子博一条生路!
而对沈意棠而言,父母死后,她带着弟弟躲回乡下老家,已经是他们最后的退路了。
大概是喝农药的死法太痛苦,沈意棠又感觉自己的胃和喉咙,开始火辣辣的烧着疼。
她剥了颗水果糖放进嘴里,用糖的甜味和香味驱散了喉咙和胃的灼烧感后,这才似笑非笑的睨着沈凤琴。
“沈凤琴,你还挺关心我的个人生活的。”她一步步逼近沈凤琴:“当初在老家也是,如果不是你爸妈他们逼我,我也不会做了傻事。”
她冷若冰霜地盯着沈凤琴,眉眼间带着的锋锐,像是寒冷刺骨的刀,狠狠扎在了沈凤琴的眼底:“看到我没死,你是不是很失望?”
沈凤琴瞳孔一缩,眼里有一闪而过的心绪。
很快她就掩藏起了眼底的心虚和害怕,勉强笑着说:“小棠,你说啥呢?”
“你当初喝农药的时候,我也特别担心你。还曾想过回来看你的……”沈凤琴解释道:“我们是亲人,我咋可能盼着你死呢。”
这话说的有模有样,让人挑不出错来。
可是沈意棠还是抓住了她话里的漏洞:“你还想回来看我?这么说,我刚喝完农药,你就知道了?”
“我倒是不知道,我和你在老家只见过几面,你父母又巴不得我早点死……”沈意棠语气冰冷:“结果我刚喝完农药,你就知道了?”
她目光紧紧地盯着沈凤琴,不放过她脸上任何一丝表情:“是你早就知道我要喝农药?还是那瓶农药是你准备的?”
毕竟这个年代车马很慢,寄书信也很麻烦。
从老家寄信到京城,没个十天半月根本抵达不了。
电报虽然速度快,但是费钱。
一个字将近一毛钱,不足十个字,还要按照十个字来收钱。
发一封电报,打底一块钱,在农村都能买一斤猪肉来吃了。
沈意棠并不觉得,以她和沈凤琴家里的关系。
在她喝了农药后,沈凤琴的父母能舍得专程跑去镇上,给远在京城读书的沈凤琴发一封电报,就为了告诉沈凤琴她喝农药死了。
除非,她喝农药这事儿,和沈凤琴他们家有关系。
他们才会这么在意她的生死。
在原著剧情里,沈凤琴这个堂姐最开始,可是打着她的名义去接近男主的。
男主也是看在沈凤琴是自己娃娃亲堂姐的份上,才会对沈凤琴照顾一二的。
沈意棠眸光幽深:“你每次看到我,都很在意我在京城的去向。这次看到我买糖,首先问的就是我是不是要结婚……”
“看来你知道我在京城有个娃娃亲啊。”
沈意棠穿书后,才发现,很多书里一笔带过的情节;或者没有提的情节,却在这个真实的世界里,变得丰富、有逻辑起来。
而且在她的记忆里,她在京城有娃娃亲的事情,她只告诉了信任的沈老太太,根本没和别人提起过。
而且按照沈老太太那睿智的性格,根本不会把这件事到处宣扬,更不会告诉和她关系并不亲厚的儿子儿媳妇了。
因为沈老太太一直担忧沈意棠姐弟的处境,害怕沈意棠在京城有娃娃亲的消息走漏后,那些想对付沈家的人会使坏。
更别说沈凤琴的父母,一直对沈意棠带着敌意。
当初她穿书后,沈凤琴亲妈端来的那碗板蓝根汤药。也不是真的关心她的死活,而是想把她嫁给村里的独眼龙。
独眼龙又老又丑、爱赌博,还瞎了只眼睛。
沈凤琴的亲妈表面说她嫁过去,能改变成分和出身,让沈意棠变成三代贫农,让革委会和那些坏人不敢抓她去批斗。
可是如今想来,沈凤琴的亲妈更像是看她没死成,怕她去京城。
所以想把她嫁给独眼龙,然后让她一辈子困在乡下,哪儿也去不了。
这么想来,沈凤琴在这件事情上又出了几分力?
或者说,沈凤琴就是整件事情的主谋!
沈凤琴和害死她的父母,有没有关系?
沈意棠双眸锐利地盯着沈凤琴,沈凤琴见状,有些心虚和害怕地往后退了一步。
当她的眼角的余光,发现张爱花还站在不远处的时候,她忽然苦涩一笑。
“小棠,咱们是堂姐妹。你小时候回老家,咱们还曾在一个被窝里睡过觉,还曾分着同一根烤红薯。”
“你现在咋变成这样了?”
“我小时候就回过老家一次,你们住的还是我爸妈寄钱修的房子。”沈意棠语气冰冷,毫不留情地拆穿了沈凤琴的虚情假意:“而且你们家对我可是一直有敌意,想把我赶出去的,你别在这儿和我演什么姐妹情深。”
“那瓶农药是不是你们买的?你我心里都有数。”沈意棠原本都决定带着弟弟在老家一直躲下去。
如果不是他们把她的消息,泄漏给了革委会和那些坏人,否则那些人咋可能这么快就找到她的下落?
而且她父母出事是在奉天,她的老家在江城,距离奉天隔着十万八千里的距离。
奉天的人又咋会和江城的革委会勾结在一起?
她那天带着沈国庆在三河市的火车站下车,还差点被人迷晕绑架。
她临时改变路线的事情,没有泄漏给任何人,就连沈老太太都不知道。
那些人又咋会精准的出现在三河市的火车站广场?
谁又能这样神通广大,知道三河市距离京城很近?能猜出她从三河市转车去京城呢?
乡下那些人,恐怕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农村,更不知道三河市挨着京城。
唯一知道这些交通路线的人,一定是信息很发达的人。
而沈凤琴这个重生女的嫌疑,可就太大了。
要不是她机警,发现不对劲就闭气,然后咬破了舌尖,才为自己争取到一些求生的时机。
她又在紧要关头,遇到了从天而降的陆毓华,恐怕她现在早就被人害死,尸骨无存了。
瞧瞧,就这么刚好。
她到了京城不久,就能在胡同那边的供销社碰到沈凤琴。
而且沈意棠还记得,她当初带着沈国庆去胡同里认亲,误打误撞的联手陆建华抓了人贩子。
当天晚上,她就听说,还有个女大学生也带着公安来抓人贩子。
但是比她晚了一步。
怎么就那么巧呢?她遇到的事情,桩桩件件都带着沈凤琴的影子。
听沈意棠这么说,沈凤琴表情特别心虚不自然:“我父母也是怕被你连累,毕竟……”
沈凤琴目光瞥向一直站在沈意棠身后的张爱花:“毕竟你父母可是卖国贼,他们害怕也是正常的。”
沈凤琴刚说完,脸颊就被人狠狠扇了一巴掌,扇的她脸颊都肿了。
沈意棠甩了甩用力过度的手,沈凤琴害怕继续挨打,赶紧捂着脸跑了。
可脸颊上传来的火辣辣剧痛,让沈凤琴心里憋着一股火气。
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她都没想过真的逼死沈意棠。
上辈子她是害怕沈意棠父母卖国贼的身份,连累他们家,才会想办法逼着沈意棠喝农药的。
这辈子,当她知道沈意棠没死成后,也只是想把沈意棠嫁给村里的独眼龙,一辈子把沈意棠困在乡下。
但是谁知道沈意棠竟然连夜跑了?
她父母给她打电话报信的时候,她只是说出了来京城的不同路线和方法而已。
也是怕沈意棠到了京城,会破坏她的好事。
只是,沈凤琴没想到,自己最后却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无论她怎么阻止,陆建华还是喜欢上了沈意棠。
并且还想把引以为傲的军功章,送给沈意棠当定情信物。
沈凤琴想到沈意棠买的那些糖,心里就慌的厉害。
沈意棠不会真的要嫁给陆建华了吧?
不行,她必须阻止这件事才成!
沈凤琴捂着被打肿的脸回头,正好看到沈意棠和张爱花说说笑笑,一起离开军区服务社的画面。
沈凤琴全程看着,她刚才都说沈意棠的父母是卖国贼了,为什么那个军嫂还和沈意棠说说笑笑,没和沈意棠拉远距离?
沈凤琴心里难受死了,感觉自己像一块在梅雨天腐烂发臭的肉一样,浑身都是腐烂后的粘液。
她胸口又难受,又堵得慌。
从小到大她的父母都重男轻女,更喜欢哥哥,嫌弃她是个赔钱货。
她以为女娃的日子都过得这样苦,直到年幼的沈意棠跟着父母回了老家。
明明她和沈意棠一样都是赔钱货,也都一样有哥哥。
可是沈意棠却被父母和哥哥,金尊玉贵地捧在掌心里疼爱。
她连过生日都吃不上鸡蛋和面条儿,沈意棠小时候回老家,却能天天早上都吃,还能喝上她听都没听过的牛奶粉。
她馋的厉害的时候,是沈意棠分了鸡蛋和牛奶给她喝。
还用手帕擦干净她黑乎乎的脸,分香喷喷的烤红薯和糖果给她吃。可是沈意棠凭啥能施舍她?
凭啥在她面前炫耀自己过的有多好?
那时候她吃着鸡蛋和牛奶,就发誓,自己以后也要过这样的好日子!
沈凤琴看着光鲜亮丽的沈意棠,表情有些恍惚。
她也记得,小时候她问沈意棠的父母,为啥沈意棠是个女娃,却能被他们喜欢和疼爱?
当时沈意棠的妈妈说的是,这个世界对女性太苛刻了。
她不想让自己的女儿过的这么苦,所以从小就想宠着她,让她一辈子都这么幸福快乐。
女娃也能一辈子都幸福快乐。
沈凤琴当时呆愣在原地,不知道自己是啥心情。但是她知道,她想抢走沈意棠的一切!
因为她没有得到过,别人凭啥能得到?
更别说沈意棠还是她的堂妹,两人都同样姓沈,凭啥日子过的天差地别?凭啥沈意棠是珍宝,而她沈凤琴却是污泥?
想起过去那些事情,沈凤琴难受得快要喘不过气了。
想起沈意棠那双清亮干净,明媚到几乎能照亮一切的眸子。
沈凤琴内心阴暗的想,既然要抢,那就不择手段!
另一边,沈意棠办完所有的事儿,回到家属院的时候,沈国庆和三妹、李英、李铁蛋几个小孩儿,还趴在桌上看那个助听器。
看到沈意棠回来,所有人都双眼亮晶晶的望着她。
“沈阿姨,国庆说这个助听器是你做的,他戴上就能听见声音了。”三妹因为童年幸福,是几个孩子中最开朗的。
就是掉了一颗门牙,说话的时候有点漏风。
“是呀,这个助听器晚上再调试调试,国庆明天就能听到声音了。”沈意棠笑眯眯的给几个小孩儿发了糖。
很快张爱花的声音也在隔壁响起:“三妹,回来试试妈给你买的鸡婆鞋合不合脚。”
三妹应了一声,高高兴兴的往家跑。
李英和李铁蛋看冷酷无情的陆叔叔下班回来,也不敢继续待在这里,两人特害怕的绕过陆毓华往外面跑。
沈意棠看陆毓华把小孩儿吓成这样,没忍住偷笑起来。
“试试合不合身。”陆毓华垂眼瞧了眼妻子,拿着手里的绿军装走到了她面前,沉声开口:“新的。”
沈意棠看到女式绿军装,还挺惊讶的:“专程给我拿的?你是想让我明天请客的时候穿?”
“嗯。”陆毓华淡淡应了声。
这个年代的绿军装,可是全民都追捧的时尚单品。
沈意棠也知道能在部队结婚请客吃饭这一天,穿上崭新的绿军装代表着什么。
她踮起脚尖,在陆毓华冷峻的脸颊上亲了亲。
男人瞬间浑身紧绷,面无表情的看向门口。此时正是部队下班的时间,门口的大路上人来人往的,要是被人看见就不好了。
沈国庆早在姐姐踮起脚尖亲姐夫的时候,就蒙着眼睛,小短腿抡得飞快地跑进了屋,那脸还红彤彤的,羞涩极了。
没了碍事儿的小孩儿,陆毓华一把拉住想去试衣服的妻子,低头亲了过去。
沈意棠不算矮,但陆毓华人高马大,被他禁锢在怀里时,就显得格外娇小。
男人的双手掐着她的细腰,往上一用力,沈意棠整个人都贴在了男人健硕挺拔的怀抱里。
亲吻的情难自禁时,沈意棠会忍不住抬头,在对方的舌尖上轻轻一咬。男人浑身一震,似乎受不了这样的刺激。
他们结婚后,经常这样亲吻。
但更多的时候,是沈意棠受不了求饶,男人会低下头,堵住她的唇舌,也堵住那些细碎的呜咽。
自从结婚后,几乎他在家的每一个夜里,沈意棠都会溺毙在那些潮湿闷热的亲吻和欲望中。
沈意棠快呼吸不过来的时候,男人这才松开她。
沈意棠脸颊绯红,纤细白嫩的手指紧紧攥住他的衣领,连纪风扣都扯开了。
可能她的呼吸拂过来时有些痒,男人凸出的喉结上下滚动。
陆毓华手中用力,沈意棠又紧紧贴在了他怀里,额头靠在了男人滚烫的脖颈里。
她迷蒙着双眼,望着男人坚毅的下巴和滚动的喉结,没忍住凑过去在男人喉结上轻轻咬了咬。
陆毓华身子僵硬,随即勾着她的腰往卧室里走去。
男人的步伐迈得有些快,惯性逼着沈意棠撞上去。
她下意识地伸出双手搂着男人的脖子,脸颊贴在他滚烫的脖颈处。时不时还会贴着他的耳朵,两人肌肤相触间,身体都在发颤。
那些夜晚的美好,全都浮现在了两人眼前。
呼出的气息纠缠在一起,几乎融为一体。
男人身上的滚烫温度,隔着衣服源源不断的传递过来,让沈意棠在外面冻了大半天的身体也变得暖和起来。
这样的亲密,因为没有天黑,反而带着一种难以言喻的紧张和刺激。
到了卧室里,门‘砰’地一声关上,沈意棠被压在门上。
隔着布料察觉到了炙热,她下意识仰头去看,恰好对上一双漆黑晦暗的双眸……
很快沈意棠就后悔了,后悔自己不该撩拨他。
房间里的床和镜子她都十分熟悉,可是卧室的门却很生疏。而且门板太硬,她后背撞上去的时候有点疼。
但是很快就不疼了,因为男人伸手护住了她。
卧室里采光极好,这时夕阳已经快要隐没在天边。
火红的光线从窗户那里照了进来,将男人冷峻帅气的脸也隐藏在了明明灭灭的光线中。
很快,她被男人完全抱在怀里,身体被炙热的怀抱紧紧包裹着。
偶尔动作快了,发出些水声,混合着浓烈的味道,让人几乎窒息。
沈意棠脑子发蒙,想不通卧室里咋会随时准备着热水。
等天色彻底黑下来后,屋子里的摩擦声这才消失。
沈意棠也换上了陆毓华带回来的那身绿军装,她的头发有些乱,男人伸手给她整理好。
沈意棠仰头冲男人羞涩一笑,白皙的脸颊,漆黑水润的双眸。
她穿着绿军装的样子,像是绿叶衬着红花,漂亮的惹人注目,让人惊鸿一瞥。
“明天穿着这身衣服,咱们去拍张照。”陆毓华嗓音嘶哑,淡漠的嗓音中还带着一丝餍足。
沈意棠点了点头,这身绿军装特别合身,而且她不是女兵,所以只能结婚请客的时候穿一天。
等好日子过了,还得洗干净还回去。
“不用还。”陆毓华开口:“我找后勤换的。”
今年的军用大衣正好是今天发下来,由于新兵比去年多,后勤统计人数时发现制衣厂送来的军大衣数量不够。
又给制衣厂打电话,让他们补发一些。
陆毓华和后勤部的商量了一下,获得批准后,就写了条子申请用自己的军大衣换了一套崭新的女士绿军装。
但是沈意棠也只能结婚请客的时候穿,平时只能收藏在衣柜里。
对沈意棠而言结婚穿的绿军装,意义不一样。
能收藏,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沈意棠美滋滋的摸着身上的绿军装,忽然想起一件事儿,问道:“对了,你认识沈凤琴吗?”
在原著剧情里,她的娃娃亲对象可是男主。
她虽然已经嫁给了陆毓华,但她也一直认为自己的娃娃亲是陆毓华。
所以想起沈凤琴是重生女,还藏在幕后害了她的时候,她就想问问陆毓华认不认识沈凤琴。
看看原著剧情已经发展到哪一步了?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3章 嫁错了? 六千字更新
陆毓华神情一顿:“这是谁?”
“你不认识?”沈意棠也有些惊讶。
她想起沈凤琴特别在意和忌惮她是不是来京城谈对象, 而且要结婚的事情。
也能猜出沈凤琴早就认识了男主,而且还知道男主是她的娃娃亲。
可是陆毓华却不认识沈凤琴?
她眼神狐疑:“你是我的娃娃亲吗?”
陆毓华神情陡然变得冷肃起来,眉眼也带着锋锐:“你想反悔?”
他逼近沈意棠, 低头垂眸睨着她,眼神漆黑深邃,似乎还有一丝压迫和紧张。
沈意棠见男人这么严肃, 也有些生气:“我就问问, 你这么凶干嘛呀?”
她嗔怪地瞪了男人一眼, 似笑非笑地说:“难不成我还嫁错人了?”
沈意棠还真是一语击中, 她的确是嫁错人了。
因为她嫁给了娃娃亲的小叔!
沈意棠这时候还不知道, 她的娃娃亲早就对她一见钟情。
还拿着军功章回了京城胡同里去找她, 想把军功章送给她当定情信物呢。
屋内的灯光照着男人那张冷峻淡漠的脸, 听到沈意棠问他自己是不是嫁错人的时候, 陆毓华感觉呼吸不畅。
他抬手扯开了军装上的风纪扣,又解开了几颗扣子,大口大口地呼吸着。
等压下心里的烦躁后, 他这才深呼吸一口气,语气沉冷:“结婚前,你是不是知道要嫁给我?”
沈意棠点头, 她不仅知道, 两人还谈过心, 商量过婚后的生活呢。
陆毓华见她点头, 那双水润的双眸里也没有不高兴。
这才感觉心里的烦躁消失了些,他叹了口气:“咱们的结婚证都领了,你想反悔也不行了。”
“我可没想过反悔。”沈意棠发现男人有些生气,赶紧顺毛捋:“我就是随口问问嘛,我咋可能认错自己的娃娃亲呢?”
陆毓华原本顺畅的呼吸又一窒, 他垂眸,神色复杂的盯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从头到尾都认错了娃娃亲,但这事儿现在说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不过是无端添麻烦,让彼此心烦意乱罢了。
姜美玲和陆老三在拆散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婚事上,那是不留余地的。
而且总是给沈意棠难堪,如果现在说穿了,沈意棠反应过来肯定会生气。
陆毓华将涌上心头的情绪,全都压了下去。
那身笔挺硬括的绿军装穿在男人身上,除了冷峻帅气外,似乎还多了一分苦涩。
他在难受?
沈意棠惊讶,难受自己质疑他?
可是像陆毓华这样冷心冷情的人,也会因为她的话而难受吗?
沈意棠不确定,真要说起来,两人结婚其实也没多久。
哪怕他们夫妻生活过的很和谐也很甜蜜,按道理来说,感情也没深厚到哪里去。
陆毓华见妻子仰头盯着自己,那张白皙精致的小脸上,全是狐疑和猜测。
他面无表情的转过身,准备去弄点吃的。
可是刚转身,他的手就被妻子柔软细腻的手指轻轻勾住。
他听见妻子撒娇似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唉呀,别生气了嘛。”
沈意棠手中轻轻一用力,原本背对着她的男人,瞬间被她拉着转身,面对着她。
陆毓华没说话,低头睨着她。那双漆黑深邃的双眸,隐藏在了暗处,让沈意棠看不清楚他黑眸中的情绪。
但是男人身上的凌厉气势,却有些外露。
沈意棠踮起脚尖,凑到他跟前。
男人下意识伸出手,扶住她的肩膀,让她能站得更稳一点。
“你可是陆爷爷给我指定的结婚对象,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咋会后悔和你结婚呢。”沈意棠凑到男人耳边,笑吟吟地夸赞道:“你是个尽职尽责的好丈夫,是国家发给我的好男人,我一辈子都不后悔。”
陆毓华呼吸一重。
他弯着腰,另一只结实有力的手臂环在沈意棠的腰间。两人就这么一个弯腰低头,一个垫脚仰头,互相看着对方。
陆毓华向来性格冰冷,沉默寡言。沈意棠说了这么多好话,他也没表现出要和她温柔谈心的样子来。
沈意棠感觉有些无趣,下意识想从男人怀里退出来。
她的脚步刚往后挪,又贴回了男人的胸膛里。那只环在她腰间的手臂,带着霸道的力度,让她除了男人的怀抱便无处可逃。
沈意棠双眼一弯,故意撩拨对方:“嗯?你心动了?”
陆毓华没回答,低头睨着沈意棠时,眉眼锋锐又严肃。那双黑沉的眼眸,却仔仔细细的瞧着沈意棠。
他的妻子秀眉乌眸,扬起的脸颊上还带着娇媚的红霞,是刚才在卧室时没散尽的红晕。
沈意棠吐气如兰,水润的眼眸里带着一丝欢喜。双眼笑弯起来的时候,像月牙儿。
陆毓华薄唇微抿,低头在妻子唇上落下一个吻。
沈意棠以为他还要胡作非为的时候,下一秒,禁锢在她腰间的那只大手瞬间松开。
天已经黑透了,温度也比白天更冷一些。
沈意棠在男人转身离开的时候,也感到了一丝凉意。她下意识抱紧了手臂,一件带着体温的军大衣,却落在了她身上。
“晚上想吃啥?”陆毓华的话的确很少。
沈意棠笑眯眯的拢着他的军大衣说:“随便。”
在男人扭头看来的时候,她又声音温柔的补充一句:“只要是你打的,我都喜欢。”
晚上七点半,食堂早就关门了。
陆毓华打开门出去的时候,却发现沈国庆早就把晚饭打了回来。
这会儿正坐在饭桌前,一边看连环画一边等着姐姐、姐夫出来吃饭。
沈国庆听不见声音,但是他也懂姐姐姐夫感情好,总是喜欢腻歪在一起。
所以在两人过二人世界的时候,他从不打扰。
不过小孩子嘛,也不太知道所谓的二人世界是啥样的。就认为姐姐姐夫应该是单纯的想黏在一起。
沈国庆察觉他们从屋里出来,赶紧放下连环画,把装在保温饭盒里面的饭菜拿了出来。
部队食堂,也不是顿顿都有肉的。
今晚大部分都是素菜,唯一算荤腥的还是一道西红柿炒鸡蛋。另外两个菜,则是食堂最常见的清炒冬瓜和水煮白菜。
沈国庆摆饭菜的时候,却见姐夫目不斜视的越过饭桌,朝厨房那边走去。
“你干啥?”沈意棠下意识问道。
“加个菜。”陆毓华头也不回地答道。
随军后,他们家的厨房就只有一个用处,那就是烧开水。
平时根本没做过饭,所以买回来的锅碗瓢盆,都还是崭新的。
“家里也没有菜呀。”沈意棠朝厨房里走去,很想知道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男人咋给她加菜?
走进去的时候,正好看见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用油纸包裹的猪肉。
在科技落后的六七十年代,沈意棠还没见过冰箱和洗衣机呢。
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储存肉,几乎都是用盐腌制过后,包裹一层油纸,埋在盐罐子里。
当然这样的保存方法,也只限天气凉快的时候。
有人也会在下雪天,把肉放在雪地里冻着。但今天不是出太阳了嘛,所以这块肉,就放在盐罐子里。
沈意棠发现家里不仅有肉,家里竟然还有一把新鲜的蒜苗。
京城冬天的绿叶菜,可是稀罕物。更别说蒜苗这种难得一见的好东西了。
“咋有蒜苗?”沈意棠问话的时候,也看清楚男人从盐罐子里拿出来的肉,竟然是很漂亮的三线五花肉。
这种肉肥瘦相宜,用来炒蒜苗最好吃了。
“部队今年培育了大棚蔬菜,这是收割的第一茬蒜苗。”陆毓华言简意赅。
没告诉沈意棠,他和战友们打了一架,才抢到这一小把蒜苗。
除了蒜苗,还有几个红辣椒。
这也是大棚里种植的,不过还在试验期,新鲜辣椒的产量也不高。但是蒜苗和辣椒凑在一起,也能炒出一盘回锅肉了!
沈意棠自从穿书后,就没吃过回锅肉。
这会儿光是想想,就馋得流口水。
她上前帮忙摘辣椒籽,手刚碰到辣椒,辣椒就被男人一锅端了。
“去玩儿吧。”陆毓华说话间,几个辣椒籽已经被他处理干净了。
蒜苗和辣椒一起放进水里洗得干干净净,陆毓华拿起新买的菜刀,动作利落地切起菜来。
蒜苗长短一致,辣椒丝也切得很细。整整齐齐地码在盘子里,翠绿的蒜苗和红辣椒丝,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就连三鲜五花肉也被他用水煮过,切成了薄薄的一片片。
“你还会做蒜苗炒回锅肉呢。”沈意棠好奇,这个年代南北不咋通,很多当地特色也没办法互传的。
“有个战友会做这道菜。”陆毓华淡淡开口。
“那明儿咱们把你这个战友,也请来吃饭。”沈意棠笑着说。
陆毓华切菜的动作一顿,好半晌才说:“他牺牲了。”
沈意棠神情一顿,她偏头看着男人,也想起了在结婚的时候,男人交给她的那个盒子。
里面装的全是男人的军功章,除了二等功和三等功,还有一等功的军功章。
活着的一等功尤为珍贵,因为一等功往往伴随着巨大的牺牲,很多战士都献出了生命。
像陆毓华这种活着的一等功,全国都属于凤毛麟角。
想起他曾经经历过的那些危险,沈意棠眼神瞬间变得温柔起来:“那咱们想办法帮帮你的战友家属。”
陆毓华放下菜刀,扭头看着沈意棠,察觉到妻子眼里的温柔和难过,他垂在身旁的手微微动了动。
“我每个月都会寄钱过去。”陆毓华说完,又拿起菜刀,把剩下的三线五花肉都切成了薄片:“出去等着,马上就能吃饭了。”
厨房里油烟大,男人很快就炒好了一盘回锅肉端上桌。
这时候他手也洗干净了,来到妻子身边的时候,终于克制不住,伸手在妻子头顶揉了揉。
沈国庆看到姐夫把姐姐当小孩儿一样对待,低头抿嘴儿笑了笑。
他拿起筷子,给姐姐姐夫的碗里都夹了红烧肉。
饭吃得差不多的时候,陆毓华忽然说:“对了,明天咱们请客,陆建华也要来。”
他抬眼瞧着沈意棠,却见沈意棠浑不在意地点了点头:“哦。”
看来,她还不知道换亲的事情,对陆建华也没啥看法。
“你刚才问我认不认识沈凤琴……她是不是个女大学生?”陆毓华又问。
这次沈意棠‘欻’地抬头看过来:“你果然认识她!”
刚才两人谈起这个话题的时候,男人有些生气。
沈意棠不知道男人为啥生气,可是现在既然男人主动提起了,那沈意棠肯定要问个明白。
“不认识。”陆毓华摇头:“但我知道她来部队找过陆建华。”
这回换沈意棠惊讶了:“她来部队找陆建华?为啥找陆建华,不找你?”
沈凤琴喜欢男主,咋找陆建华不找陆毓华?
沈意棠心中猜测,难不成她们之中有人认错男主了?
还是说沈凤琴发现陆毓华冷酷无情,不好相处,所以想着先去接触陆建华?
陆毓华皱眉,觉得沈意棠话里有话:“她为什么要来找我?”
沈意棠:“…………”
她总不能说原著剧情吧?
穿书这事儿,可是沈意棠的秘密,得一辈子烂在她肚子里,谁也不告诉。
于是她说:“沈凤琴算是我名义上的堂姐,而且我来京城的时候,她应该向那些人泄漏了我的行程。”
陆毓华表情一凛,想起了沈意棠在火车站广场,差点被人迷晕掳走的事情。
如果那个沈凤琴真的泄漏了沈意棠的行踪,那么沈意棠父母的事情,她有没有参与在其中?
“而且,她很在意我是不是来京城找娃娃亲结婚,都试探过我好几次了。”沈意棠觉得两人是夫妻,有些能说的事情,她也不能瞒着陆毓华。
“在老家的时候,我被她的父母恐吓威胁,曾喝过农药……”沈意棠的话还没说完,她的手就被男人紧紧握住了。
这是沈意棠第一次在男人眼睛里看到这种情绪,那双黑沉深邃的双眸里带着对她的心疼和温柔。
“当时你很绝望吧。”陆毓华嗓音低沉。
沈意棠一怔,心底涌上一股酸楚。
她穿书后,已经是喝农药的第三天了。
她全身无力的躺在冰冷的门板上,感受到了来自内心的害怕和孤立无援的绝望。
但幸好,她挺过来了。
也成功带着弟弟沈国庆来到了京城,开始了另一种生活。
但是每当午夜梦回的时候,父母惨死的模样,都会在梦中浮现。
让她心里除了仇恨还有悲哀。
但沈意棠的底色,其实也是冷静理智的。
在大仇没报,没把那些坏人全都扳倒的时候。
她会想办法压制住内心的那些负面情绪,不让这些阴郁的情绪干扰到她的正常生活。
她也不是个喜欢把伤口剖析给别人看的人,从这一点来说,其实她和陆毓华的灵魂是有共振的,因为他们懂彼此。
沈意棠抿了抿唇,轻叹道:“都过去了。”
陆毓华呼吸一窒,看出她强装出来的镇定背后,其实是伤心的。
当初沈家出事的时候,他和老爷子分两路进行营救。
但当时环境太混乱了,那些人为了阻止陆家插手,还找人举报过陆家。
就连老爷子,也被请去喝茶接受调查。
如果不是老爷子在抗战时,立下过汗马功劳。
陆家的这些小辈,也在军中和政府部门里有些许建树,恐怕陆家也没那么容易脱身。
等陆毓华带着心腹连夜赶去奉天的时候,已经晚了一步。
沈意棠的父母已经被人害死,陆毓华在奉天其实也见过沈意棠的。
那时候,她伤心欲绝的带着沈国庆去给父母收尸。
漫天大雪中,她沉默不语的低着头,苍白的脸上全是绝望。
得知沈意棠要带着沈国庆躲回老家的时候,陆毓华一直潜伏在暗中保护着沈意棠姐弟,直到他们安全回到老家。
陆毓华又拜托了村长照顾沈意棠姐弟,让他们能安稳呆在乡下,这才动身返回了京城。
陆毓华做了这么多准备,却没想到,在他回京城出任务的期间,沈意棠还是被逼得走投无路,起了寻死的心。
在这瞬间,沈意棠感觉有滚烫的泪意,似乎要从男人眼眶里滚落下来。
很快,陆毓华压下从喉咙里滚出的酸涩,语气低沉地说:“抱歉,是我没照顾好你。”
都说当兵的保家卫国,偏偏他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
他在战场上流血不流泪,可是对上沈意棠那双漆黑干净的眼睛时,他却自责痛心地想流泪。
陆毓华紧紧握住沈意棠的手,原本凉薄的眉眼低垂着,将眼底复杂的情绪,全都压在了眸光深处。
“我向党和国家发誓,以后一定会守护好你。”笔挺的绿军装映衬着男人那张冷峻严肃的脸,尤其是那双黑沉的眸子里,带着无比坚定的信仰。
沈意棠心中一暖,这个在战场上浴血奋战的英雄,如今却对着党和国家发誓,要守护好她。
沈意棠双眼瞬间变得温柔起来,她纤细白嫩的手指也回握住男人,与他十指相扣……
吃过了晚饭,陆毓华去洗碗,沈意棠则开始调试给沈国庆做的助听器。
与此同时,一直等在部队门口的沈凤琴,终于等到了陆建华回来。
“建华,你终于回来了。”沈凤琴目光欣喜地朝陆建华冲了过去。
陆建华下意识往后退了一步,可是沈凤琴还是不管不顾地冲进了他怀里。吓得陆建华赶紧推开她:“沈凤琴同志,请你注意分寸。”
沈凤琴被推开后,羞臊得脸都红了。
一直陪着她在部队门口等人的冯德坤,忍不住开口对陆建华说:“建华,凤琴在冷风里站了大半天,就为了等你回来。你就不能对她客气点儿?”
冯德坤是陆建华的室友,年纪比陆建华大了将近十岁。因为读过书,就想娶个能和他说到一起去的知识分子。
沈凤琴这个女大学生,就很符合冯德坤的择偶标准。
但是沈凤琴一门心思地扑在陆建华身上,冯德坤看陆建华这么冷酷无情的对待沈凤琴,就有点窝火,语气也尖酸刻薄起来。
陆建华面无表情:“我都有心上人了,当然要离别的女同志远一点。”
“那你今天见到她了吗?”冯德坤问。
陆建华瞬间泄气:“没有。”
他去的不巧,常三德和林红叶都不在家,就更别说见到他心心念念的沈意棠了。
陆建华找周围的邻居打听了才知道,沈意棠根本不住那里。
陆建华有些后悔,咋没问清楚沈意棠的地址,就这么莽撞的跑去找人呢。
那枚擦得锃亮的军功章,此时还装在他的裤兜里。
陆建华心情低落,也不想搭理沈凤琴。
他垂头丧气的往部队里走去的时候,沈凤琴还眸光幽幽的盯着他的背影。
“建华,如果你想见我堂妹,我明天可以带你去见她。”沈凤琴忽然开口道。
陆建华这才回头看着沈凤琴:“你知道她住在哪里?”想起上次在军区医院见到过沈意棠,他又问:“你堂妹是不是住在军区?”
沈凤琴眸光微闪:“不是。”
她其实也不确定沈意棠是不是住在军区,但是陆建华这么问了,她就下意识否定。
就怕陆建华心血来潮,跑去家属院找沈意棠。
万一真让两人碰上了,她的计划不就落空了吗?
想到这里,沈凤琴的心里有些急切:“但我知道她住在哪里,我明天可以带你去找她。”
陆建华其实有些心动,因为他真的很想见到沈意棠。
但是一对上沈凤琴看他的眼神,陆建华下意识摇头:“算了吧。”
他对沈凤琴敬而远之。
更何况明天还要参加小叔和小婶的婚宴呢,从小叔结婚到现在,陆建华都还没见过小婶长啥样。
而且小叔在大院里结婚请客的时候,他因为身体的原因,没能去参加。
明天必须去参加小叔的婚宴才行。
“可是,你不是喜欢我堂妹吗?”沈凤琴不死心:“你就不想把你的军功章送给她?”
说起‘军功章’的时候,沈凤琴心口酸的厉害。
上辈子,陆建华身居高位,一生未娶。
这辈子沈意棠没死成,陆建华就开始心动了,要把代表荣誉的军功章送给沈意棠。
沈意棠的命咋就这样好?
沈凤琴不服气。
陆建华却皱眉看向战友冯德坤:“是你说的这些事?”
冯德坤不好意思地笑:“凤琴问我你去哪儿了,我就都说了。”
陆建华冷笑一声,冯德坤看着挺无辜,但是心眼儿可多了。
当初他为了留在部队,可是想方设法把竞争者都比了下去。其中一个还受了伤,导致没办法承受部队高强度的训练。
最后那些人都复员回老家了,就冯德坤一个人留了下来!
陆建华看了看装无辜的冯德坤,又看了看目光殷切的沈凤琴,忽然哂笑一声:“得了,你们聊,我先回去了。”
“建华……”沈凤琴还想追上去,却被部队门口的警卫给拦住了。
冯德坤眯着眼睛盯着陆建华在夜色中远去的背影,在沈凤琴回过头的时候,脸上又带上了温和的笑容:“没事儿,凤琴,他没告白成功,你还有机会。”
“走吧,天黑了,你回去也不方便,我带你去住招待所。”
另一边,当陆建华回到宿舍的时候,却发现小叔站在门口等他。
面对陆毓华那双冰冷锐利的黑眸,陆建华下意识扣好衣服扣子,收起那副烂漫的模样:“小叔,你找我有事儿?”
“你对沈凤琴了解多少?”陆毓华开门见山地问。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4章 见识到她的厉害 六千字更新
陆建华知道小叔向来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 现在找他问起沈凤琴,肯定是沈凤琴那边有事儿。
于是陆建华的神情也变得严肃起来:“我对沈凤琴了解的不算多,除了知道她是工农兵大学, 来自江城,是我心上人的堂姐……”
“你说她是你心上人的堂姐?”陆毓华沉声打断了侄子的话。
“是啊。”陆建华点头,想起门还没打开, 他赶紧开门, 把小叔迎了进去。
‘啪嗒’电灯线被陆建华用力一拉, 屋内的电灯应声而亮。
也照亮了小叔陆毓华那张严肃沉冷的脸, 大概是小叔身上的气压太低, 陆建华还有些害怕:“小叔, 你咋了?”
陆毓华把门关上, 这才回头扫了眼还有些懵逼的侄子, 他薄唇轻启:“你的心上人叫什么?”
“沈意棠。”陆建华提起沈意棠的名字时,脸上的表情可开心了。
陆毓华眉眼沉肃,眸光冰冷地睨着咧嘴笑的侄子:“具体说说。”
他语气低沉, 陆建华察觉到了危险的气息,但他不明白小叔为啥会生气。
还是乖乖照说了:“我对她一见钟情,我们是在胡同里抓人贩子的时候认识的……”
一说起自己心上人的事儿, 陆建华就吧啦吧啦, 根本憋不住。
陆毓华越听神色越冷漠, 盯着侄子陆建华的眼神也越发锐利。
陆建华被小叔冰冷锐利的眼神盯得心里发毛, 下意识说:“小叔,我可以拿我的人格来保证,沈意棠同志绝对不是坏人。”
“你不知道她的身份?”陆毓华嗓音淡淡的打断侄子的话。
只要看着陆建华提起沈意棠就高兴的找不着北的模样,陆毓华心里的烦躁就加深。
陆建华诧异:“她有什么身份?”
陆毓华无语至极,外人都夸他这个侄子, 是年轻一辈中的翘楚,似乎做事也很有水准和责任心。
可那都是给外人看的,只有自家人才清楚,侄子陆建华骨子里有多散漫和不着调。
陆毓华眸光深沉的睨着陆建华,又问:“你知道你的娃娃亲是谁吗?”
“不是喝农药死了吗?”陆建华一本正经地说,“我知道我的娃娃亲姓沈,我妈告诉我,她受不住父母去世的打击,喝农药死了。”
陆毓华脸上浮现一抹嘲讽的神情:“你妈是这样说的?”
陆建华点头,以为小叔在嘲讽他妈那不着调的做法。
他有些羞耻地说:“小叔,我知道我妈有些不着调,她总想让我娶一个门当户对,能在事业上帮助我的妻子。”
“所以她前阵子做事有些过激,没经过爷爷的同意,就给我和王丽丽打了结婚报告。可这事儿已经过去了……”在小叔冰冷锐利的眼神下,陆建华的声音也越来越小:“小叔……这事儿能不能就这么过去了。”
“你是这么想的?”陆毓华问。
陆建华有些懵逼,但是他还是对小叔点了点头:“对,这事儿爷爷也说过去了。”
陆毓华冷冷睨着侄子,陆建华有些心慌,好半晌才鼓足勇气,蠕动着嘴唇问:“小叔,我是不是做错了?”
“你连你的娃娃亲是不是真的去世了,你都不知道。”陆毓华声音冷淡:“从沈家出事,你也从没主动过问过她的情况。”
陆毓华很了解自己这个侄子,他从小没吃过苦,又在大院里出生。
所以他身上带着大院子弟的傲慢和高高在上,哪怕他知道自己和沈家有婚约,知道自己要履行婚约。
可是从没主动询问过对方的情况!
可是现在侄子陆建华,却对沈意棠一见钟情。
真是可笑。
在陆建华的父母把他和沈意棠的婚事搅黄后,在从没询问过娃娃亲的生死后……在他这个小叔答应老爷子的要求,换亲娶了沈意棠后,他的侄子竟然对他的妻子一见钟情了。
并且他的侄子,此时此刻还不知道自己一见钟情的对象,原本是他的娃娃亲,原本该是他的妻子!
甚至他的侄子想追求对方的时候,也不曾询问过对方是否单身。认为只要自己拿着军功章去告白,对方就一定会答应他!
无论从开始到现在,陆建华的想法永远都是高高在上的。
“明天的婚礼,你不用来参加了。”陆毓华沉着一双黑眸,冰冷锐利的眼神像是看穿了陆建华的一切:“以后你父母告诉你什么事情,你最好去探查一下真相。而不是这样盲目的去相信别人告诉你的一切!”
“陆建华,你连这点敏锐性和责任心都没有吗?”陆毓华冰冷的话,让陆建华无言以对。
如果说这话的人换做别人,陆建华肯定会嘴硬地反驳对方,替自己辩驳,可出言教训他的人却是小叔。
小叔是整个陆家最优秀、最有能力的人。
陆建华从小就活在小叔的阴影里,而且小叔是他一直敬重的人。在陆建华心里,他的亲生父亲也没受到过这样的敬重。
可是这一次,小叔却教训他没有敏锐性和责任心,教训他盲目相信父母所说的一切。
小叔一定是知道什么……
陆建华低着头,心里有些自卑,也在反省自己到底忽略了什么大事?
他从小叔的话里,也猜测出老爷子把三房分出去单过。肯定不是简单的,因为他父母给他和王丽丽打了结婚报告的事情。
这其中肯定另有隐情,说不定还和他的娃娃亲有关。
对了,他的娃娃亲也姓沈,也是从江城来的。
而他喜欢的沈意棠,同样姓沈,同样是从江城来的。
这世上有这么巧合的事情吗?
他的娃娃亲和他喜欢的姑娘,会不会是同一个人?
这个想法让陆建华如遭雷击,如果娃娃亲没有死,还是他一见钟情的姑娘……那他们的婚事,那不是水到渠成吗?
这个想法在陆建华脑中响起的时候,他的心情瞬间变得开心雀跃起来。
只要一想到自己喜欢的姑娘,就是他的娃娃亲。
陆建华恨不得现在就长出一双翅膀,立马飞去沈意棠面前告诉她,自己有多喜欢她,多想把她娶回家。
陆建华心情激动,又想起小叔刚才骂他的那些话,觉得他的父母应该知道娃娃亲来京城的事情。
于是他平复好心情后,去了楼下的电话联络处,拿起座机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想问问爸妈到底是啥情况。
电话嘟嘟响了很多声,一直没人接。
陆建华皱眉,又打了几次,还是没人接。
有时候他爸陆老三虽然不会在家,可是他妈姜美玲,却是天天晚上都在家里的。
可是今天电话响个不停,都没人接,家里是不是出事儿了?
陆建华心里忽然变得烦躁,索性挂上电话,找后勤部那边开条子借了车,连夜赶回了家!
陆毓华踏着夜色走回家的时候,沈意棠已经调试好了助听器,这会儿正在给沈国庆戴上。
看到他从外面回来,沈意棠立马笑着说:“快来,国庆已经能听到正常的声音了。”
她说话的声音,全都被沈国庆听见啦。
因为调试好的助听器半点杂音都没有,所以沈国庆能清清楚楚地听到姐姐的声音。
和佩戴半成品的助听器时不同,这一次姐姐的声音更清晰,也更温柔;姐姐的声音带着盈盈笑意,让沈国庆打心底欢喜起来。
陆毓华瞧见妻子脸上的笑意,黑沉的眸光微微缓和。
他大步从门口走了进来,关上门挡住外面的冷风和寒气后,这才走到了沈意棠面前。
“国庆,叫声姐夫来听听。”沈意棠催促道。
沈国庆先是叫了声‘姐姐’,然后才按照姐姐的要求,叫了声‘姐夫’。
因为刚学习说话,他的音调其实不太准确,而且声音也瓮瓮的不清楚。
可是沈意棠却很高兴,只要有助听器在,沈国庆迟早能学会正常的发音,学会说话的。
陆毓华见小舅子兴高采烈,他揉了揉小舅子的头,沉声说:“早点睡吧,明天还要早起拍照。”
沈国庆用力点头,明天早上他们要拍照,还要去部队办婚宴。
事情多,他不能让姐姐劳累。
等沈国庆回了房间后,沈意棠这才凑到男人面前,轻轻地嗅了嗅他身上的味道:“你抽烟了?”
尽管烟味很淡,可是还能闻到。
陆毓华淡淡的‘嗯’了声,没说话,而是拉着沈意棠去洗澡。
等两人都洗好,躺回房间里后,陆毓华忽然从身后把沈意棠紧紧抱住了。
沈意棠没预料到这样的拥抱,也没预料到这样的用力。
平时男人虽然力气大,偶尔也会带着野蛮的力度,可那是情不自禁的时候。
这时候他们两人都很理智,可是男人却用力抱着她。
哪怕她想转身看一看男人的情况,却依旧被男人从身后禁锢在他怀里,撼动不了分毫。
沈意棠无奈抬头,透过前方的镜子,终于看清楚了男人的脸。眉峰冷睿,黑眸沉沉,微垂的眼尾无端带着一种审视和凌厉。
两人的目光在镜子里相撞时,男人很快偏头移开了目光,可沈意棠还是捕捉到了男人眼底那一闪而逝的复杂。
“你晚上出去找你侄子,是不是发生了啥事儿?”沈意棠关心问道。
陆毓华忽然抬手掐住她的下巴,强迫她偏头,承接着男人强势霸道的亲吻。
沈意棠被吻得喘不过气,脸颊通红,细白的手指想推开男人,却被男人捉住手腕,高高举在了头顶。
傍晚不是刚……他怎么又要?
沈意棠脑子发蒙的喘着气,眼里的泪一颗接一颗地滑落。陆毓华分开她的双膝,下巴抵着她的……粗重的气息掠过时,激得她浑身发颤。
沈意棠呼吸不匀的躺着,软着声音求着男人。
可是他非但没有变得温柔,反而变得更加野蛮和具有侵略性。
不知道过了多久,沈意棠彻底喘不过气来时,陆毓华这才放过她。
沈意棠闭着眼睛喘气,脸颊滚烫,浑身发软无力。
等她把气喘匀了,陆毓华哑着声音问:“结婚证放在哪里?”
这男人放肆野蛮的侵略她,让她哭泣求饶,就为了问结婚证在哪里?
沈意棠脸颊发烫地睁开眼,那双被眼泪浸润过的眸子里,还有没消散的余韵。
她缓了好一会儿,才软着声音说:“在柜子里,和你的军功章放在一起。”
陆毓华点头,将她抱得更紧了。
那手还揉着她的……好像要将这柔软占为已有。
沈意棠下巴靠在他的颈窝,有些好奇地问:“你怎么忽然关注我们的结婚证?怎么?你怕结婚证是假的?”
话刚说完,她就被男人压住:“结婚证是真的。”
沈意棠当然知道结婚证是真的,她看男人这么在意,不过是想撩拨对方罢了。
可是她现在知道,有些时候,男人撩拨不得,否则遭殃的就是她自己。
沈意棠软着声音求饶,她实在没力气了,再来只能虚弱昏迷过去了。
陆毓华也没想真的折腾到她昏迷过去,他伸手将被子盖得严实一点。
就在沈意棠都快睡着的时候,男人忽然说:“以后咱们踏踏实实的过日子。”
沈意棠迷迷糊糊地应了声,她和男人结婚,就是奔着踏踏实实过日子来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的时候,沈意棠竟然挺精神的。
昨晚被折腾的将近一点多才睡,今天早上七八点起床。
她竟然感觉自己精神饱满,就连身体也有种被滋润过的喜悦和满足。
难怪人家说阴阳调和,能让人面色红润,青春永驻。
夫妻之间的事情,不仅解压,还能助眠。至少昨晚她就睡得很舒服,一个梦都没有。
沈意棠看了眼镜子里面色红润的自己,这才笑盈盈地起身去衣柜里拿衣服。
昨晚拿回来的那件绿军装,一早就被陆毓华熨烫整齐,此时正挂在衣柜里。
沈意棠拿绿军装的时候发现,两人的衣服是挂靠在一起的。
而且她放结婚证的盒子,似乎被人动过。
她踮起脚尖去拿盒子,打开后发现结婚证不见了,但男人的军功章却整整齐齐的放在里面。
她正疑惑时,陆毓华带着一身凉意从屋外走了进来。
沈意棠顺嘴问道:“对了,结婚证你藏哪儿了?”
男人没说话,目光紧盯着她。
沈意棠又笑着说:“咋,真怕咱俩的结婚证是假的?还是怕我后悔嫁给你呀?”
她只是想起昨晚两人说的那些话,看男人神情严肃,想开个玩笑罢了。
毕竟两人结婚搬到家属院后,虽然经常这样那样的折腾。
可是夫妻俩说私房话或者开玩笑的时间却很少,几乎可以说没有。
每次都是公事公办地说事,两人聊天的次数,还赶不上过夫妻生活的次数
从昨晚开始,两人的心似乎贴近了一点,沈意棠也感觉自己触及到了男人的心底深处。
所以开起玩笑来,也比从前更自然和顺嘴。
但沈意棠没想到陆毓华竟然目光定定的瞧着她,薄唇微抿,好半晌都没说一句话。
大概是冬日天亮的晚,就算卧室采光极好,但是窗帘还拉着。
所以这会儿屋子里的光线也有点昏暗,让人瞧不清陆毓华脸上的表情。
但是男人那双冰冷锐利的双眸却定定地瞧着沈意棠,瞳仁漆黑幽暗,带着致命的占有欲和野蛮,让人有种像是被他盯上的猎物一般的感觉。
刚才那话触及到男人敏感的神经了?惹他生气了?
沈意棠脸上的笑容也瞬间消失,她意兴阑珊的错开眼神,也没了和男人说话的兴致。
陆毓华却始终低垂着眉眼,深深的凝视着她。
在沈意棠换衣服的时候,他忽然问:“你是不是很希望自己嫁错了人?”
“嫁错人?”沈意棠诧异抬头。
昏暗光线中,她的脸莹白如玉,还来不及拉上衣服遮盖住的白皙肩颈上,全是男人留下来的痕迹。
她皱着眉,眼神又落在男人脸上,不会真嫁错人了吧?否则这男人咋这么在意这件事?
但是陆老爷子在书房拿给她的那张照片上,却明明白白的拍下了少年时期的陆毓华是怎么护住她的画面。
而且自从她被陆毓华接回陆家后,她只接触了陆毓华这一个年轻单身的男人。
而且陆老爷子一直都说陆毓华才是她的娃娃亲,在这样的情况下,她能嫁错人吗?
沈意棠不太确定了,但是此刻陆毓华凝望着她。
她脑子里的想法,也就脱口而出了:“其实我从没后悔过自己嫁给你!”
她不知道男人为啥这么在意她的那些‘玩笑话’。
但既然两人都结婚了,该做的也都做了,而且她对男人的颜值和身材很满意,对床上的事儿更满意。
在男人没有对不起她的情况下,她是不会反悔,也不会去猜疑这段婚姻的。
因为陆毓华虽然冷漠寡言,但做人做事都非常有责任心和担当,还把经济大权全都上交。
这样各方面都合拍的丈夫,沈意棠打心底珍惜。
她走到陆毓华面前,伸手抱住了面前这个像是凝结了万年寒冰的男人,语气温柔:“你别多想,我刚才就是开玩笑。我喜欢你还来不及呢,哪会希望自己嫁错人呢。”
沈意棠踮起脚尖,在男人的薄唇上落下一个亲吻:“你就是我的丈夫,神仙来了我都不换。”
凝结在男人身上的寒冰,似乎在这一瞬间融化。
他抬手抚摸着沈意棠漂亮白皙的脸颊,想起在火车站广场见到她时,她这边脸颊上全是触目惊心的擦伤。
如今那些擦伤早已经痊愈,连疤痕都没留下,可是想起她所经历过的那些往事,陆毓华眸光又变得沉凝起来。
沈意棠被他摸的有点痒,下意识在他宽厚炽热的掌心里蹭了蹭:“行了,我还要换衣服呢。”
再耽搁下去,只怕就晚了。
沈意棠推开男人,把衣服重新穿好。
她拉开窗帘梳头发的时候,男人已经沉默寡言的兑好了温水给她洗漱。
沈意棠眉眼弯弯的冲他笑了笑:“谢谢你考虑的这么周到呀。”
她向来爱笑,无论你为她做什么,她总是这样笑盈盈又欢喜的望着你,漆黑干净的双眸里全是耀眼的光芒。
沈意棠只要想起男人对她的体贴,脸上泛起的笑容就变得很温暖,带着一点骄矜。
陆毓华却觉得她挺会哄人的,沉了沉脸色:“收拾好了,就赶紧吃早饭吧。”
今天早上,食堂大师傅现磨了豆浆,用柴灶大锅烧开的豆浆,带着一种焦糖的香味。
滚开的豆浆里面撒上一勺白糖,融合了焦香的豆浆,香甜醇厚。蘸着刚炸出锅的油条,那真是又香又好吃。
沈意棠一口气吃了两根油条才停下来,男人看她吃的满意,很快就收拾好了碗筷。
他们今天要在食堂请关系好的战友吃饭,但席面中午才开始。
所以他们得先去照相馆拍照留念,沈意棠挽着男人的胳膊走出门时,沈国庆正在向三妹炫耀自己做的助听器。
时不时还从嘴里蹦出几个字,虽然语调不标准,但是沈国庆却说的很开心。
三妹一脸崇拜的看着从屋里走出来的沈意棠:“沈阿姨,你好厉害啊。竟然能让国庆听见我们说话。”
陆毓华见隔壁张爱花和杨忠民都歪着脑袋看过来,神情肃穆的松开沈意棠的手,一脸冰冷的朝前走。
那身板挺的笔直,不苟言笑的模样,活像在这个年代牵手,是件多羞耻的事情似的。
沈意棠轻哼一声,打定主意等会儿拍照的时候,也离这个男人远一点。
谁知道,走进照相馆还冷酷无情,一本正经的男人,却在拍摄影师按下快门的时候,忽然伸手把沈意棠揽了过去。
沈意棠猝不及防撞进男人怀里,男人却揽得更紧了。
沈意棠没好气地在男人腰间拧了拧,却拧到了像铁疙瘩一样的肌肉。
硌得她手疼时,男人腰上的肌肉软了下来。沈意棠报复性的拧起来掐了下,男人浑身一僵。
沈意棠得意,以为让男人见识到她的厉害了。却对上男人那双黑沉火热带着欲的双眸!
“好,就这样靠近一点,再拍一张。”摄影师的声音,忽然打断了两人的对视。
沈意棠很快收回目光,看着镜头。
在摄影师按下快门的时候,她眉眼弯弯的挽着男人的胳膊,配合的靠在了男人宽阔挺拔的肩膀上。
……
作者有话说:
无
第35章 攀比 六千字更新
1970年, 腊八节这天。
沈国庆从头到尾都笑得合不拢嘴,他不仅能听到姐姐的声音,还能听到各种各样的声音了。
原来人笑起来的时候, 是‘哈哈哈’,相机快门按下去的时候,是‘咔嚓’。
还有风吹过来的声音, 他的脚步踩过雪地的声音……这一切一切, 都是那样的美妙, 这是他就连做梦时也无法奢望的美事儿。
“姐姐。”在走出照相馆的时候, 沈国庆忽然扭头, 一脸羞涩地望着沈意棠:“谢谢。”
这些话, 是他一早就找隔壁三妹, 一个字一个字学习的。
就为了告诉姐姐, 他心底有多感激和高兴。
“谢啥,咱们都是一家人。”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脑袋:“姐姐只要你开开心心的长大就好啦。”
陆毓华垂眸看着妻子的笑脸,她似乎永远都把自己放在照顾人的那一方。无论是生活上还是情绪上, 都给足了身边人安全感和满足感。
照相馆距离部队食堂,要走大概十分钟左右。
好在今天依旧是艳阳高照,路上的积雪这两天也化得差不多了, 所以走路也不用怕踩到薄冰摔倒了。
沈意棠脚上穿着新皮鞋, 脚步雀跃的朝前走时, 忽然看到前方走过一道熟悉的人影。
她下意识站定脚步, 目光直勾勾地看着前方,心口处传来一阵刺痛。
这是原主残留的情绪在作祟。
沈意棠也认出前方的那个男人,是她父母的学生。
当初沈家出事时,沈意棠想着那个师兄家里有关系,还曾上门请求这个师兄帮忙。
可是那时候, 沈意棠连师兄的家门都没走进去,更别说看到这个师兄了。
沈意棠心口的刺痛越来越重,就在她快喘不过气来的时候,一只大手忽然扶住了她的肩膀。
“怎么了?”陆毓华见她双脚发颤,都快站不稳了,赶紧扶着沈意棠走到旁边的长椅上坐下:“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沈意棠下意识摇头,在她的记忆里对这个师兄的印象其实不太深刻。
她也不明白为什么见到这个师兄,情绪起伏会这么大。
难道其中有她不知道的事情?
沈意棠皱眉,深呼吸了几口气,压住心里的刺痛后,她这才恢复了正常。
“走吧,都十点多了,咱们赶紧去食堂。”沈意棠起身朝食堂那边走去。
婚宴的时间定在中午十二点,但他们是请客的主家,得早点去食堂招待客人才成。
今天这顿婚宴,为了给部队的战士们分开。
所以他们打了批条,借用了一间平时被锁起来的饭厅。就在食堂隔壁,有一道小门可以联通食堂后厨。
但是大门却和食堂的大门是两个不同的方向,这样一来,既能方便食堂上菜,也能方便他们招待客人。
陆毓华神色沉凝地跟在沈意棠身后,没走两步,就察觉有道视线往这边看。
陆毓华下意识回头,对上一个男人打量的视线。
两人目光相撞的时候,那个男人率先收回目光,脸色有些沉重地扭过头。
陆毓华皱眉。
那个男人却因为魂不守舍,在走路的时候差点撞上路边的电线杆。
“邢照晖你咋了?”
邢照辉就是沈意棠记忆里的那个师兄,他长相清俊,可是这会儿神色不太好。
被同事狐疑地盯着,刑照辉很快又恢复了一开始的吊儿郎当:“我能有啥事儿……”
邢照辉回头,往沈意棠离开的方向看了一眼,俊秀的脸上带着笑容:“我就是没想到,在这部队,还能看到这么漂亮的女同志!”
“刚才那女同志的确漂亮。”同事点头,他自然也看到了沈意棠。
想不注意都很难,因为沈意棠的美丽,璀璨夺目。像是娇艳明媚的花朵,忽然出现在了冰天雪地中,让人看了就移不开眼。
想起邢照辉刚才的不对劲,,同事好心提醒:“看她身边还跟了个军人,应该是随军的军嫂。”
邢照晖又笑了笑:“是呀,没想到她都结婚了。”
他这语气像是感叹,又像是欣慰中带着点遗憾。同事忍不住多看了他一眼,但邢照晖很快就跟没事儿的人一样,大步走远了。
那背影看着还挺潇洒!
连着出了几天的太阳,今天的太阳晒在人身上,也比前两天的更暖和。
可惜部队里栽种的树上,一点绿叶都看不见。
路边更别说看到小草和鲜花了,沈意棠总感觉京城的冬天,看着太萧瑟肃穆,开始怀念老家的青山绿水了。
她一边走,一边努力回想着以前的那些记忆和原著剧情。
发现除了父母出事那一天,她对邢照晖这个师兄,的确没啥特别的印象。
如果真要说有的话,在父母出事前,邢照晖经常来家里蹭饭,是个很照顾她,而且性格很开朗的学生。
而且她的确不喜欢邢照晖,那种看到邢昭辉时的心痛,也不是看见恋人的那种痛心,更像是悔恨的情绪。
难不成,照晖也参与了举报她的父母?
这么一想,沈意棠心里陡然生出一股怒气。
学生举报恩师,天理难容!
她现在又气得心肝儿痛,倒是和一开始看到邢照晖时的情绪差不多。
沈意棠的手忽然被人握住,她回头,对上陆毓华黑沉深邃的双眸,那眼底似乎还带着担心?
她下意识冲男人笑了笑:“我感觉,我来随军这个主意挺好的。”
这才刚搬来几天,就遇到各种各样的人,而且这些人似乎都和她父母出事有关系。
看来京城果然来对了!
陆毓华全程盯着沈意棠,见她一会儿生气、一会儿高兴,脸上的表情换来换去的。
他长眉微蹙,很快沈意棠就停在了食堂门口。
沈意棠指着门口上贴着的红双喜,笑眯眯的仰头看着男人:“你还在食堂门上贴了喜字呀?”
陆毓华淡淡‘嗯’了一声,这会儿已经有人来了食堂这边。
被沈意棠拜托过的张爱花,此时正在帮忙招待客人。
桌上放着的喜糖和瓜子,张爱花也是来人就抓上一小把,让对方沾沾喜气。
“小棠,你回来啦?”张爱花笑着和沈意棠招呼:“快来,我和你介绍一下这些嫂子。”
这些嫂子的丈夫,都和陆毓华关系比较好。
以后大家熟悉了,也好相处,还能帮自己男人在部队维护好人脉呢。
让沈意棠没想到的是,她和陆毓华的婚宴竟然有人不请自来。
还是一对兄妹。
男人瞧着比陆毓华大上几岁,叫王刚,好像是个副团,而且就住在他们楼上!
那女的则是王刚的亲妹子,沈意棠没见过,但瞧着对方的岁数和陆毓华差不多大。
这女同志来之前还精心打扮了一番,嘴上还擦了口红,一看到陆毓华就两眼放光的冲了上来。
“陆大哥,你咋不声不响的就结婚了?”这女同志说话时,还瞥眼看着沈意棠。
“她叫王春燕,在抽血站当护士。”张爱花凑到沈意棠耳边,给她分享情报:“以前和乔薇关系特好……而且来部队相亲大半年了,一直高不成低不就。”
王春燕相亲一直嫌弃职位高的是二婚男,职位低的是大头兵。
所以得知陆团军功赫赫,年轻有为,就一门心思地想嫁给陆团。毕竟她亲哥王刚岁数比陆毓华大上好几岁,到现在还是个副的。
别看王刚和陆团现在只差着一级,可是这一级就像天堑,有的人一辈子都升不上去。
王春燕的亲哥王刚特别喜欢钻营,也想攀上陆家的关系。
但是陆毓华瞧不上他,王刚无论怎么攀附,两人关系都不好!
但谁也没想到,王刚兄妹今天竟然不请自来。
瞧王刚那讥笑的模样,更不像是送礼,反而像是来找茬的。
沈意棠眼神落在王春燕兄妹身上,那两兄妹也在打量着沈意棠。
“陆团,你倒是会找媳妇儿。”王刚笑着说:“你媳妇儿多漂亮啊。”
沈意棠今天穿的是熨烫整齐的绿军装,冬天的布料比较厚实,沈意棠还贴身穿了一件红色的羊绒毛衣。
红色毛衣搭配着绿军装的衣领,显得她英气又斯文。
哪怕沈意棠素着一张脸,但是她皮肤白皙透亮,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站在那里,就让人感觉她在发光,连带着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亮堂明媚起来。
王刚眼里闪过一丝嫉妒,很快就变成了不怀好意的笑:“你隔壁李家福为了换个漂亮老婆,都被赶出部队了。陆团你还敢娶个这种出身的媳妇儿……”
很显然王刚是听说了沈意棠父母的事儿,故意来恶心人的。
但是王刚接下来的话,还没说出口,就被基地政委阻止了:“王刚同志,陆团和他爱人的结婚报告,是组织上经过层层审核之后,由大领导拍板同意的。”
基地政委自然知道沈意棠父母的事情,但他既然能批准,就证明知道一些内幕。
基地政委目光严肃地盯着王刚,告诫道:“王刚同志,有些事一旦说出口,就没有挽回的余地。作为军人,更不能听风就是雨,没经过考证就开始瞎咧咧。”
“就是,你咋说话的?”来参加婚宴的战友,都站出来帮陆毓华说话。
“王刚,我看你是酒喝多了,跑来发酒疯。”尤其是和陆毓华关系好的杨忠民,更是皱眉看着王刚:“你要没事儿,就赶紧走。你来出什么洋相!”
王刚来的时候,的确喝了几口酒壮胆。
他一门心思地想让陆毓华在婚宴上出丑,让部队的战友都知道陆毓华娶的老婆出身不好,父母都是卖国贼。
可是基地政委直接站出来警告他,更别说杨忠民还是王刚的领导。
无论是基地政委还是杨忠民说话,王刚都不敢不听。
王刚赶紧收起刚才那副不怀好意的嘴脸,从兜里掏出一块钱说:“我哪是来出洋相的?我是来送礼的。”
“陆团,我不像你是大院子弟。我家里穷,是乡下来的。我只能随礼一块钱,你也别嫌弃。”王刚皮笑肉不笑。
陆毓华没接钱,目光冷冷的盯着王刚:“王副团长的检讨写完了?”
王刚脸色一变,恨得牙痒痒。
他觉得陆毓华当众提起他是副团,是想炫耀级别比他高。
王刚这人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级别,却比不过年纪轻轻的陆毓华。
更别提,陆毓华还嘲讽他写检讨的事儿。
这也让大伙都想起来,王刚前阵子工作上犯了错误,组织让他写检讨的事情。
能和陆毓华关系好的,那都是凭着真本事,一步一步走到今天这个位置的。
他们本来就看不惯像王刚这种整天只会钻营,连工作都干不好的人!
“是啊,王副团长,你检讨写好了吗?”其他人也笑着帮腔:“你犯错误的事儿,我们大家都知道。你检讨都没写好,还有闲心来凑陆团的热闹。”
“你真是闲得慌!”
王刚被人奚落,脸色比吞了苍蝇还难看。
但是他很快又笑了起来,阴阳怪气地说:“我哪儿是操闲心?我这是担心陆团的前途……”
基地政委不让王刚说,但王刚总想让大家猜忌陆毓华娶的媳妇儿到底是什么身份
于是他意有所指的看着沈意棠:“陆团,你媳妇儿漂亮归漂亮,但是比乔薇还麻烦呢。”
周围的嫂子不知道事情的具体情况,听王刚这样说,下意识看向沈意棠。
都在猜测沈意棠到底是啥出身背景?能比乔薇还麻烦。
“嗨,咱们小棠人品过硬,可不是王副团长能挑拨的。”张爱花是现场唯一一个知道一点内情的。
因为上次张爱花陪沈意棠去军区服务社买喜糖的时候,就听到沈凤琴阴阳怪气的说沈意棠父母的事儿了。
但是张爱花没上当,她一看沈凤琴就感觉这人心肠不好,阴的很。
再说了,沈意棠身份真有问题,就算打了结婚报告,政审也不过了啊。
张爱花和沈意棠相处这几天,能看出沈意棠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同志。
沈意棠听到张爱花无条件支持自己,心里一暖,也特别感动。
其他嫂子一听张爱花的话,也觉得没毛病。
人基地政委都支持沈意棠同志,沈意棠同志的身份能有啥问题?
王刚看挑拨不成,气的胸口起伏,嘴里喷出来的全都是酒气。
“那我还是瞎操心了呗。”王刚继续阴阳怪气:“咋了?陆团不收的礼,是瞧不上我?”
“哪能啊。”沈意棠笑着走了过来:“我们陆团只会瞧不起说三道四、挑拨离间的小人。”
沈意棠的话,能把王刚气死。
偏偏王刚还不能发作,要是发作了,那不是承认他是说三道四、挑拨离间的小人吗?
沈意棠看王刚手里还举着一块钱,她又笑了笑伸手拿过王刚手里的一块钱,学着王刚那阴阳怪气的语气说:“哟,王副团长,你自个儿的检讨都没写好,还能操心给我们送礼的事儿呢。”
沈意棠和陆毓华并肩而立。
因为穿着军装,所以她头发也编成了简单的麻花辫。只在皮筋外面绑了红绸子做成的头花,衬着她的脸格外白皙精致。
她又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一块钱:“人家都说好事成双,王副团长给我们送张单数,是想膈应谁呢?”
沈意棠把钱扔了回去。
在王刚铁青的脸色下,她语气和态度依旧是从容不迫的:“今天我和陆团结婚,按理说来者都是客。但我们却不欢迎仇人来闹事儿……”
沈意棠冷若冰霜的盯着王刚:“不知道王副团长是不是诚心来祝贺我俩结婚的?”
这话问得实在太妙。
大伙都想给沈意棠鼓掌了。
如果王刚不承认自己是诚心来祝贺的,那就摆明了是来找事情,那就是他们的敌人。
大家都是一个部队的,又在同一个家属院里住着。
要是王刚敢当众承认他是来闹事儿的仇人,那明天关于他的做法就会传遍整个部队。
谁愿意和一个在人家婚宴上闹事儿的人相处?
今天王刚能当着领导的面,闹比他大一级的陆团,明天就能在背后给别人捅刀子。
对于这种两面三刀的人,大家都会敬而远之。
到时候王刚无论怎么钻营,想和别人打好关系,别人都会防备着他。
更别说今天来的人,王刚其实都惹不起。
王刚眼神发狠地瞪着沈意棠,陆毓华跨步站到了她面前,居高临下睨着王刚。
“王副团长,今天就不招待你了。”陆毓华当众下了逐客令。
饶是王刚带着目的来的,也知道今天不能再继续待下去,否则会坏了他苦心经营的名声。
“是我来的不巧。”王刚强压下心里的愤怒,打着哈哈说。
他转身离开时,还对他亲妹子王春燕使了个眼色。
王春燕见状没离开,而是掏出两块钱递给了沈意棠,有些挑衅地说:“诺,好事成双,这是我给你的礼金。”
沈意棠瞥她一眼:“我不认识你。”
说完,她无视王春燕的存在,转身就走。
刚才她和陆毓华站到一起怼王刚,那是因为夫妻同心。
王春燕算啥东西,还想参加她的婚宴!
陆毓华也没搭理王春燕,快步跟上了妻子的步伐。
这时候大师傅已经把饭菜都做好了,客人也都来得差不多了。
大师傅出来和沈意棠、陆毓华两人确定了席面后,就开始上菜。
用一整头猪整治出来的席面,那真是丰盛到了极致。
每桌都有的红烧肉、四喜丸子、虎皮大肉,还有黄豆焖猪蹄、红辣椒炒肉、炸酥肉……
一道道肉菜端上桌的时候,大伙都震惊了。
吃的这么好?
娘嗳,他们一年到头,都吃不上这么多荤菜啊。
难怪陆团会叫他们把媳妇儿孩子都带上,这么多荤菜,能不让家里的媳妇儿孩子都吃上吗?
陆毓华请的人其实不多,除了基地政委、武装部部长和后勤部部长外,其余的都是和他关系好的。
男人一桌就坐下了,倒是他们的媳妇儿孩子单独开了好几桌。
没办法,这个年代的人没有计划生育,避孕措施又不完善,所以大部分家庭的孩子都生得多。
有的人一家生九个,光是他们家的孩子,就能坐满一张八仙桌不说,还得多一个单独和别人拼桌的。
好在今天猪肉是管够的,更别说还有隔壁张爱花嫂子倾情赞助的半袋子海鲜干。
除了用猪骨头熬的比牛奶还白、还鲜的三鲜汤;大厨还用发好的海鲜切成细丝儿,用猛火快炒了一道韭菜海鲜丝。
韭菜是部队大棚种植的,因为只有六七桌席面,所以用量不算太大。
这个年代物资紧缺,大厨也发挥了自己的优势和厨艺,把一些剩下的边角料,做成了鲜爽开胃的什锦凉拌菜。
烟酒和糖果瓜子,也都管够。
男人们吃饭喝酒,提起刚才王刚来找茬的事儿,都挺佩服沈意棠遇事不慌不乱,还能冷静理智的回击,怼的王刚连屁都不敢放一个。
基地政委也笑着点头,拍着陆毓华的肩膀夸赞道:“你小子福气好,娶了这样一个好媳妇儿。”
“沈同志不管是容貌还是品性,都是一等一的好,你小子是个有福气的人。”杨忠民也笑着夸赞。
王刚嫉妒陆毓华出身大院,嫉妒陆毓华年纪轻轻就比他级别高。
可是王刚也不想想,这部队有几人敢和陆毓华比。无论是能力还是手段,陆毓华都比他们强。
王刚一门心思地钻营,想把头上的副字去掉。
这是王刚毕生的追求,可是王刚的追求,却不是陆毓华的终点。
想起陆毓华这些年来为部队立下的汗马功劳,就连杨忠民这个旅长也不得不服气。
你不得不承认,有的人就是天之骄子,生来注定大放光彩的。
男人有攀比心其实没啥,但是王刚不仅攀比心重,嫉妒心还强。这种在别人婚宴上闹事儿的小人,只要是有血性的爷们儿都看不上!
“来,喝酒,今天我们不醉不归。”战友们都给陆毓华这个新郎官敬酒。
陆毓华和大伙碰了杯,喝酒的时候却发现今天这酒,虽然带着一股酒味儿,但是不辣喉。
陆毓华下意识扭头看向沈意棠,沈意棠笑着冲他眨了眨眼睛。
陆毓华黑沉的眸光瞬间变得柔和下来,一直厚着脸皮站在食堂门口的王春燕,看到这一幕,气得跺了跺脚。
扭头就冲王刚吼道:“哥,你不是说陆团媳妇儿成分有问题,咋基地政委还帮她说话?”
王刚脸色也很阴沉:“我哪知道,我就是在军区服务社听一个女人说的。”
想起那胡言乱语的女人,王刚也生气:“要是让我逮着她,有她好看的。”
“她叫啥?我去问问具体情况。”王春燕心里活泛。
王刚低头看着妹子,心里瞬间有了主意:“也成,那女人好像叫沈凤琴,是个女大学生,还是沈意棠的堂姐。”
……
作者有话说:
无
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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