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阻止 爆更一万二
陆毓华沉了脸色, 昨晚老爷子才让他娶沈意棠。
现在姜美玲又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陆建华了?
所以陆建华一大早就等在这里,是想履行他和沈意棠的娃娃亲?
陆毓华下意识扭头、看了眼坐在车上的沈意棠。
如果沈意棠知道三房那边一开始嫌弃她的成分背景, 处处针对她。
还故意闹出和王家结亲的事情,故意把王部长和冉红玉带到她面前羞辱她。就是因为三房想悔婚,给陆建华娶个门当户对的姑娘, 那得多伤人?沈意棠又该多生气?
老爷子为了履行陆家和沈家的婚约, 想出让陆毓华和沈意棠结婚, 本来就是为了保护沈意棠。
结果婚事刚敲定, 她的娃娃亲陆建华现在又回来了, 说要娶她?
她又会怎么想?会怎么想陆家?
沈意棠会不会觉得陆家不守信用?对她想娶就娶, 不想娶就不娶?
三房真是太随心所欲了, 一点都不考虑事情闹大了, 这件事对陆家的影响有多大?对沈意棠的影响有多大?
陆毓华眉心拧的越来越紧,声音低沉的对沈意棠姐弟说:“你们先在车上坐一下,我处理一些事。”
说完这话, 陆毓华打开车门,下车后把陆建华拉到一边,语气沉冷的质问道:“你妈都和你说什么了?”
陆建华被他冷锐的态度弄的有些心慌, 小声解释道:“我妈说我的娃娃亲喝农药死了, 所以他们才越过爷爷, 给我定下了王丽丽。”
陆毓华眼眸微沉, 下意识看向坐在车里的沈意棠。
姜美玲真是撒谎不打草搞,这种不着调的事情都能说出来,难怪惹怒了老爷子,要把三房赶出去单过。
“小叔,你得帮帮我……”陆建华声音愁苦:“就算我的娃娃亲死了, 我也不想娶王丽丽。”
他昨晚回去质问父母,为啥要把老爷子气病?
为啥不经过他的同意,就给他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
还控诉两人这是扰乱部队纪律、给他脸上抹黑的行为。
陆老三和姜美玲在儿子面前,其实也是很心虚的。
因为两人现在也后悔,觉得帮陆建华给王丽丽打结婚报告的事情做得太冲动,导致气病了老爷子,还导致他们家被分出来单过。
他们本来以为,过几天老爷子气消了就好了。
谁知道老爷子连孙子陆建华都不肯见,陆老三和姜美玲这才知道事情有多严重。
可是他们又不敢在陆建华面前说实话,怕陆建华知道真相后发疯、生气。
毕竟陆建华是两人唯一的儿子,也是他们最有前途的儿子。
就算陆老爷子再喜欢沈意棠,他们也不希望,陆建华娶沈意棠这个拖后腿、还带个哑巴弟弟的姑娘。
于是他们骗陆建华,说老爷子生气,除了他们擅自做主给陆建华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是想给他找个有能力的岳父,以后能在仕途上帮助他之外。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陆建华的娃娃亲喝农药死了的事情。
陆建华当时就蒙了,他的娃娃亲死了?
不是?好好一个人,咋就喝农药死了?
姜美玲被儿子问得有些心虚,还是陆老三站出来说:“是江城那边传来的消息。”
反正他们也没说谎,江城那边的确传来了沈意棠喝农药自杀的消息。
至于人没死成,还来了京城的事情,他们选择了隐瞒。
毕竟现在沈意棠和老爷子住在一起,他们三房现在连老爷子的大门都进不去。
陆建华也就没机会见到沈意棠了!
陆老三和姜美玲觉得,这一切都是为了儿子陆建华好。
他们操碎了心,也是为了陆建华的前程着想。
陆建华现在人还年轻,不理解门当户对的婚姻,能给他带来什么样的帮助。
等他以后成熟了,懂得了婚姻对仕途有多重要,就会理解他们当父母的苦心。
陆建华昨天和他们大吵一架,就开车来了老爷子这边,在大门口守了一晚上。
“小叔,我爸妈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让我娶王丽丽。”陆建华一晚上没休息,浑身都是烟味。
说起这事儿,人也变得很憔悴。
因为他爸妈说了,不仅打了结婚报告,王家那边还把请帖给发出去了。
现在圈子里都知道陆建华要和王丽丽结婚的事儿,他不能当逃兵,必须娶了王丽丽。
在陆老三和姜美玲看来,反正已经被分出来单过了,趁机把与王家联姻的事情敲死。
这样一来,王部长家的人脉,还是能被陆建华一个人所用。
至于陆老爷子这边,都是亲生的,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呢。
他们三房真出了啥事儿,陆老爷子还能不管他们?
陆老三和姜美玲这是日子过的顺利,两人一把年纪了,想事情也总带着一点愚蠢的天真。
难怪陆老爷子没敢把陆老三安排去太重要的职位,只让他待在清闲的职位上。
这是从小就看出陆老三不堪大用,安排去清闲职位上待着,好歹能顺顺利利地活到退休!
谁知道陆老三娶个老婆,还是同样的愚蠢天真。
甚至姜美玲在处理起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娃娃亲上,还带着愚昧的恶毒。
陆老爷子原本认为陆建华聪明,是这两人歹笋出好竹,谁知道陆建华也被不靠谱的爹妈坑得满脸血。
最恐怖的是,陆老三和姜美玲总是打着“为陆建华好”的旗帜行事,彰显他们对陆建华的父爱和母爱。
“小叔,你说我该咋办?”陆建华愁眉苦脸:“你说我那娃娃亲,咋就死了?”
其实两人也就小时候见过一面,这些年两家也没啥来往,他不仅忘了娃娃亲长啥样,连对方叫啥都忘记了。
可是陆建华从小就知道自己有婚约,一直也都牢记陆老爷子的教导,知道自己长大后要娶娃娃亲当老婆。
可是现在娃娃亲死了,他爸妈还背着他搞出这么多幺蛾子,陆建华愤怒又无奈。
他本来想吐苦水,可话才刚起了个头,就被陆毓华打断了:“我还有事,晚点再聊。”
既然姜美玲撒谎说陆建华的娃娃亲,喝农药没了。
那他也不会多说什么,总不能拆穿这些谎言,让沈意棠和陆家都没脸。
到时候事情闹的更复杂,更难堪,那就不好了!
陆毓华转身回了车上,见沈意棠没听见他和陆建华在车下聊的那些事,正低着头和弟弟说等会儿去了百货大楼要买啥?
小姑娘的声音温柔带着笑,似乎没有一点烦恼的样子。
陆毓华积压在心里的火气瞬间消散,他开车往前走的时候,陆建华赶紧把路让了出来。
当吉普车从陆建华身边开过,他这才发现,小叔车上竟然载着个戴红围巾的女同志。
因为车窗反光,玻璃上还有水蒸气,所以陆建华没有看清沈意棠的长相,只恍惚看清楚了这位女同志皮肤很白,气质很好的模样。
这位女同志是谁呀?
陆建华还是第一次看到他小叔车上载了个女同志,从刚才惊鸿一瞥的印象来看,这个女同志肯定很漂亮。
陆建华进不去老爷子的大门,但是能从警卫员嘴里问点情况。
这才知道小叔车上坐着的女同志,竟然是他小叔的结婚对象。
“啥?这个月11号就结婚?这么快?”陆建华吃惊,他小叔这是铁树开花了啊:“对方是哪家的姑娘?”
警卫员没回答陆建华的问题,因为老首长说了要对沈意棠的身份保密。
而且警卫员其实也不知道沈意棠,原本是陆建华的娃娃亲。
只知道沈意棠是前两天深夜,被陆团长亲自开车接回来的。
大概沈意棠和陆团长已经谈了很久的恋爱,这次是专程上门拜访老首长,商量说结婚的事情。
就这样,沈意棠和陆毓华要结婚的事情,除了当事人,大院里知道的也不多。
但是京城大院里的人,都知道陆老爷子家来了个绝色大美人。
因为冉红玉自从在陆家见过沈意棠后,就忍不住想,这世上咋能有姑娘长得这么漂亮,这么水灵呢?
有时候和同事或者大院里的家属聊八卦,不自觉就说起了沈意棠的事儿。
但是沈意棠和去年战斗机坠毁有关系的事儿,冉红玉一直闷在心里,没敢到处说。
身为军人家属,她太知道这件事代表着什么性质。
而且那件事现在还在调查中,又事关重大,冉红玉哪敢泄密?
不过她猜测沈意棠应该是这件事的苦主之一,和那个牺牲的飞行员的家人一样,都是无辜的。
否则以那件事的影响程度,谁敢去接近一个坏分子?那不是引火烧身吗?
说来也是巧了,老天爷似乎都知道沈意棠和陆毓华要出门的事儿。
等车开到长安街那边的时候,原本的鹅毛大雪忽然就停了,变成了晴空万里。
湛蓝色的天空下,天安门城墙如同巍峨的巨人般伫立。
红墙金瓦在阳光下金光熠熠,这就是祖国的心脏,沈意棠和沈国庆都特别激动,两人心口砰砰跳。
还车经过正门的时候,两人‘欻’地举手敬礼。
直到车开出去很远后,沈意棠和沈国庆这才一脸兴奋地相视而笑。
陆毓华看向后车镜,小姑娘笑容灿烂,漆黑澄澈的双眼里全是亮闪闪的光。
因为车上的暖气开得足,所以沈意棠早就取下围巾和帽子,连身上那臃肿的棉衣都热得脱了下来。
这会儿正和同样穿得单薄的沈国庆,打着手语聊天呢。
她手指细长白净,打手语也特别好看。
没一会儿,吉普车在百货大楼附近的国营饭店门口停下。
陆毓华等沈意棠他们重新穿好棉衣,戴好帽子围巾后,这才打开车门走下去。
虽然出了太阳,可是外面还是很冷。
寒气从外面往车里灌的时候,沈意棠没忍住打了个喷嚏。
陆毓华回头,沈意棠却跟个没事儿人似的,笑盈盈地拉着沈国庆下了车。
国营饭店里没烧火炉,肯定比不上家里暖和。
但这会儿正是吃早饭的时候,人多热闹,似乎也没那么冷。
除了刚出锅的油条和炸酱面,还有酥香脆甜的糖油饼。糖油饼炸的特别好吃,一口咬下去酥脆掉渣。
陆毓华看两人喜欢吃糖油饼,又买了豆腐脑和卤煮放在桌上:“还想吃啥?”
“够了够了,东西多了吃不完,浪费……”沈意棠赶紧摆手。
但是东西却没有剩下,因为陆毓华胃口大。
沈意棠姐弟没吃完的,都被他包圆了。
几人吃过早餐,正好是百货大楼开门的点儿。
沈意棠刚准备起身,就见一个烫着大波浪,穿着时尚的年轻女同志站到了她面前,盯着她看,眼神不善。
“你戴的帽子和穿的衣服,都是陆容菲不要的旧衣服吧?”对方开口的时候,眼神还打量着沈意棠。
从她的穿着打量到脸上,随即又笑了笑:“倒是挺合身。”
这话说的不阴不阳,态度也有点儿高高在上的微妙。
如果是别人,被指出穿的是别人的旧衣服,可能会自卑羞臊。
沈意棠却不会,京城冬天这么冷,不穿这些衣服她会冻死的。
再说了,又没穿这女人家里的旧衣服,她咋在这里阴阳怪气?
沈意棠没搭理这女人,因为她看出来,这女人其实是冲着陆毓华来的。
她偏头看向陆毓华,询问道:“这位是家里的亲戚还是?”
陆毓华面无表情:“不认识。”
那女人脸色一变,有些难堪的说:“陆毓华,我是咱们大院里的李玉芬,也是你的高中同学……”
说起自己的身份时,李玉芬还有些高傲的抬着下巴。
觉得自己出身比穿旧衣服的沈意棠更好,也更匹配陆毓华的家世。
说着,李玉芬又笑了起来:“你高中毕业就去当兵了,这么多年没回来,你认不出我也正常。”
她抬起兰花指,把脸颊边的头发往耳朵后撇:“毕竟我现在和高中时相比,变化有点儿大。”
李玉芬觉得自己比高中时更漂亮,也更会打扮了。
所以站在陆毓华面前时,整个人都是自信的。可是当她瞥见沈意棠漂亮精致的脸蛋儿时,眼里带着微不可查的羡慕。
比起漂亮,她比不过沈意棠。
李玉芬声音低了低,很快又提高了声音说:“但是前阵子我爷爷带我去你家做客的时候,咱俩也见过呀。”
那时候她听说陆毓华从部队回来了,就想让爷爷去陆家说亲。
谁知道当时只匆匆见了陆毓华一面,他就离开家,去了部队。
这些年,李玉芬一直关注着陆毓华的个人情况。
知道大院里不少人都想把家里的姑娘,介绍给陆毓华。
可是陆毓华谁也没相中,这些年来一直是单身。
再加上他为人冷漠无情,就连他亲大嫂把姑娘带到陆毓华跟前,他都当没看见。后来更是不见那些相亲的姑娘!
所以大院里好多人都觉得陆毓华眼高于顶,不知道要娶个啥样的好姑娘才行?
谁知道,今天她无意在国营饭店碰到了陆毓华。
陆毓华身边却跟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这就让李玉芬有了危机感,也有点好奇沈意棠的身份。
因为她也从冉红玉嘴里听说了,陆家来了个绝色大美人的事儿。
如今一看陆毓华身边多了个天生丽质的漂亮姑娘,一时没忍住,就多嘴问了起来。
陆毓华没搭理李玉芬,而是弯腰拿起放在板凳上的红围巾递给了身边的沈意棠。
沈意棠虽然没说话,但是两人的默契,却让李玉芬看的有点心酸和难受。
她不死心的追问道:“陆毓华,这位女同志是你家里的远房亲戚?”
“是我对象。”陆毓华开口。
李玉芬都快哭出来了。
陆毓华却没理她,带着沈意棠和沈国庆朝外面走去。
直到三人的背影都走进了对面的百货大楼,李玉芬的眼神还死死盯着前方,回不了神。
“表姐,你咋哭了?”穿着皮衣的王丽丽从旁边走了过来,她身边还跟着大院里的狐朋狗友。
大家看李玉芬红着眼睛流泪,都忍不住关心起来。
“表姐,谁欺负你了,你告诉我们一声,我们给你出气。”王丽丽和李玉芬感情好,看李玉芬光哭不说话,也有点着急了:“到底咋回事儿,你倒是说啊。”
“就是,光哭像啥样?”周围人也瞎起哄:“有气儿你说出来,我们给你出气去。”
李玉芬拿手帕擦着眼泪:“你们知道陆家那个女人是谁吗?”
“谁?陆家,就是丽丽她妈说的那个绝色大美人?”这些人瞬间来劲儿:“咋样?你见了?是不是真像丽丽她妈说的那样,特美?特绝色?说话还特好听,和咱们北方人口音不一样?”
王丽丽也挺好奇。
李玉芬却不服气:“也没多漂亮,顶多皮肤白一点,眼睛大一点,穿着旧衣服也好看一点罢了。”
越说李玉芬心里越没底气,陆毓华都亲口说那姑娘是他对象了,她在这里难受有啥用?
可是为啥越想,心口越堵的慌呢?
倒是王丽丽他们一听李玉芬这么说,都来了看大美人的兴致。
知道沈意棠进了对面的百货大楼,他们早饭也不吃了,全都往百货大楼里面跑,就想看看沈意棠到底有多漂亮?
李玉芬不情不愿的跟在大伙儿身后,只要一想到沈意棠那张脸。
想到陆毓华对沈意棠的体贴,她的眼泪就忍不住往下掉。
早上刚开门的百货大楼里,还没啥人。
结婚要用的喜糖、喜被,还有结婚当天穿的衣服也要买。
柜台的售货员还给俩人推荐了红色的头花,上面还点缀着白色的仿珍珠,很有时代的特色。
“这个喜庆,结婚那天新娘子戴在头上,别提多漂亮了。”
售货员给沈意棠试戴的时候,还忍不住想,这头发漆黑顺滑,像缎子一样有光泽,也不知道这位女同志咋养护的?
还有那皮肤,白里透红,近距离看都看不见毛孔,也实在让人羡慕。
沈意棠特别适合戴红色,被喜庆的大红色一衬,那皮肤又白了不少。
看得售货员都想上手摸一摸,看看是不是真的肤如凝脂?
“咋样?”沈意棠回头笑眯眯地问陆毓华。
两人都要结婚了,她也在努力地拉近和陆毓华之间的生疏。不然到时候结婚了,躺一张床上还很陌生,那多尴尬呀。
陆毓华垂眸盯着她看了一会儿,脸色平静地说:“喜欢就买。”
沈意棠一听就感觉他在敷衍自己,倒是沈国庆不停地竖起大拇指。他把大拇指竖的高高的,一直在用行动夸赞姐姐戴着真好看。
买了红色的头花儿,售货员又按照陆毓华的要求,拿了几件外套和女士佩戴的帽子过来。
京城的冬天冷,就算结婚,也只能穿厚实的棉衣。
其实军大衣更暖和,但是小姑娘大部分都爱美,所以售货员拿的都是最好看的款。
“这儿有件红色的防寒服,不仅面料用的最好。还在衣领那里搭配了白色的毛领。好看又暖和,结婚穿正好呢。”
售货员拿起一件红色的防寒服,这里面塞的棉花特厚实,哪怕零下二三十度穿起来也没有任何问题。
而且面料不同于这个时代常见的棉布,看着特别有质感。而且在灯下还闪着细光,有点儿像后世的羽绒服。
沈翘一下子就被这件红色的防寒服吸引了目光,拿在手里也特别暖和。白色的毛领,摸起来毛绒绒还特别蓬松暖和,质感特别好。
从设计和款式上来说,在六七十年代而言,是特别时尚出挑的。
还是这个时代少见的拉链款,长度到膝盖那里。为了方便走路,下半截还设计了两个拉链头的小巧思。
而且还能把下半截的衣服卸掉,当短款防寒服穿。
沈意棠上身试了一下,特别暖和,热的她都出汗了。
而且一点儿都不显胖,短款的穿法特别时尚。
毛绒绒的毛领更是成了这件红色棉衣的点睛之笔,衬得沈意棠整个人也变得毛绒绒起来。
粉白的脸颊和尖尖的下巴都陷入了柔软的毛领里,显得乖巧又文静。而且触感实在太舒服了,沈意棠笑弯了眼睛。
陆毓华垂眸,与她含笑的眉眼对视,目光隐晦地从那细腻白皙如凝脂般的肌肤上移开。
沈国庆则双眼亮晶晶的望着沈意棠,食指中指并拢竖起轻轻在鼻尖点了一下后,又对沈意棠竖起了大拇指:姐姐好漂亮。
沈意棠看懂了手语,回了个谢谢。
售货员看这么漂亮俊秀的少年,竟然是个哑巴,心里有点惋惜。
但很快又挂上了真心实意的笑容,对沈意棠夸赞道:“同志,你穿着这件防寒服比仙女还好看,而且这是沪市制衣厂生产出来的,做的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子。”
售货员说起衣服的来历,脸上都带着骄傲和荣誉。
虽然这个年代社会大环境不太好,但国家需要大量的外汇。
所以每年还是会举办展销会,邀请外宾来参加。把一些好东西出口到国外,好给国家多挣点外汇。
只是这个展销会管控严格,一般人根本没门路知道这件事儿。能去参加展销会的厂家和员工,都是根正苗红的好出身。
所以对于他们百货大楼能拿到展销会的外贸衣服,售货员腰杆挺得笔直!
“也是我们主任和制衣厂的厂长关系好,才拿了两件回来卖。”售货员嘴皮子利索,又见沈意棠和陆毓华都不是差钱的主儿,态度也特别好:“同志,您要是买回去穿上,保管满京城找不出和你同款式的衣服来。”
要不说京城是首都呢,那售货员的见识都比别人多。
说出来的话,都让沈意棠听出了后世商家喜欢搞的‘饥饿营销’和‘独一无二’的那一套话术了。
但售货员真没说谎,这个款式的防寒服,他们百货大楼只拿了两件回来。
也是沈意棠今天凑巧来的早,否则这样时尚的防寒服挂出来,肯定很快就会被人买走。
毕竟首都人生活富裕,相比其他人还在穿劳动布,整天在黑、灰、青三个颜色中打转的人来说。
京城这边的选择更多也更广,好多人也舍得给自己买好衣服穿。
更别说还是展销会上的外贸单,价格虽然比一般的衣服都贵,可是舍得买的人也多呀。
父母给沈意棠留下一千块钱,她走的时候,留了200块钱给沈老太太。
可是谁知道,沈老太太给她收拾行李的时候。
不仅把那200块钱,偷偷塞进了折好的衣服里;还额外多给了沈意棠300块钱。
现在沈意棠身上加起来,一共有一千三百多块钱。
还有一些全国通用的布票和工业票啥的,这都是她父母生前和老太太这些年攒下来的。
穷家富路,沈老太太之所以全给沈意棠装上,就想让沈意棠手里有钱,来了京城不至于太寒酸,让人看不起。
沈意棠琢磨着自己带着钱和票,买一件200左右的防寒服,是完全足够的。
冬天的衣服本来就贵,她和沈国庆带的衣服也太单薄。
除了给自己买结婚用的衣服,她还打算给沈国庆买厚衣服和裤子,最好再给俩人再各买一双防水的皮靴。
京城的冬天,到处都是积雪。
鞋子不防水的话,很容易被融化的雪水打湿,冻脚的很。
“这件衣服我要了。”沈意棠刚要掏钱,就听人抢先开口说。
是在国营饭店见过的李玉芬,她的工作正好是和外宾接洽,所以人也特别时尚。
“这衣服我要了,多少钱?”李玉芬问道。
陆毓华站在沈意棠旁边,看都没看来抢衣服的李玉芬。
他直接把20张大团结和布票放在了柜台上,对售货员说:“包起来。”
沈意棠穿红色好看,又是结婚用的。
再加上陆毓华已经付钱了,沈意棠就不可能把衣服让出去。
面对李玉芬气愤的眼神,沈意棠弯眼一笑,主动拉起陆毓华的手说:“谢谢你呀,毓华,你给我买的衣服我很喜欢。”
气人谁不会啊?
面对李玉芬毫不掩饰的敌意,沈意棠哪能不反击?
忽然被沈意棠牵住手,陆毓华全身紧绷,那手又烫又硬。
烫得沈意棠下意识松开手的时候,尾指不小心刮在了男人滚烫的掌心。
下一秒,沈意棠的手被男人握住;大手炙热、力度有些大。男人手一顿,很快又松开。
如果不是手背上,还残留着男人掌心那滚烫的温度和触感。
沈意棠都有种刚被他握住手,是自己生出的错觉。
她仰头去看男人,百货大楼里的灯光清晰地照亮了男人坚毅冰冷的侧脸。
“不客气。”陆毓华淡淡开口,目光落在小姑娘脸上。
皮肤白得像雪,那脸还没他巴掌大。五官却明艳夺目,带着白色毛领的防寒服衬得她皮肤晶莹剔透。
陆毓华又问:“还要买什么?”
“给国庆买个毡帽和保暖的衣服裤子。”沈意棠说。
陆毓华点了点头,带着沈意棠朝卖帽子的柜台走去。
沈国庆脸颊通红的跟在姐姐身边,嘴角的笑意压都压不住。
他刚才看到姐姐和姐夫牵手啦,牵了手就证明两人感情好,以后姐姐结婚肯定会过得很幸福哒。
沈意棠和陆毓华全程都没多看李玉芬一眼,李玉芬表情变得特别难看,还是倔强地说:“不是有两件吗?另一件我要了。”
“她是不是疯了?”王丽丽躲在角落里,和身边的朋友们惊呼道:“她竟然去抢陆小叔对象的东西?抢不到,还要买同款?”
陆毓华在大院里是站在金字塔顶尖的存在,岁数虽然和他们差不多,但是辈分大,能力强。
这些年更是大部分时间,都代表陆家说话。
所以王丽丽他们这些纨绔子弟,根本不敢招惹陆毓华。
也就李玉芬胆子大,因为自己是陆小叔的高中同学,就敢喜欢陆家小叔。
现在还要抢陆家小叔对象的东西!
刚才售货员说的话,王丽丽他们都听见了。
虽然陆小叔要结婚的消息,来的太突然。
但是一看到漂亮出尘的沈意棠,大家也就释然了,陆小叔如果要娶老婆,肯定是娶沈意棠这样的绝色大美人。
更何况自古以来美人就该嫁英雄,而且能被陆小叔喜欢的女同志,除了漂亮肯定还有其他的优点。
大伙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都带着惊艳,但转眼看到李玉芬头铁无比的还想抢东西,他们心里就感到害怕。
倒不是陆毓华会对他们这些小辈做什么。
但是有的人就是气场强大,更何况陆毓华眉眼深邃,冷漠无情,光是站在那里不说话,强悍的气势就足够压迫。
“丽丽,你去把你表姐拽过来。不然得罪了陆小叔,咱们都没好果子吃。”有人对王丽丽说。
王丽丽咽了咽口水,别看她烫头、穿皮衣;还开翻斗摩托车,看起来很酷的样子,但是她的酷是装的。
陆小叔的酷是天生的,她她她……她也害怕清冷严肃、不苟言笑的陆小叔啊。
当然,最后李玉芬也没抢到防寒服。
除了被沈意棠买走的那一件,另一件码子太小,李玉芬实在穿不上。
但她硬要买,被王丽丽劝住了:“表姐,这衣服贵,咱又穿不上,咱别买了呗……”
这件衣服两百多块钱,还要不少布票。
就算是王丽丽他们也觉得贵,而且李玉芬穿起来也不好看,非要和沈意棠比也比不赢啊。
王丽丽他们最后强行把不甘心的李玉芬给拽走了!
“表姐,小叔都要结婚了,咱们就放下吧……”王丽丽劝道。
“那你咋不死心?”李玉芬怼了回去:“陆建华也不喜欢你啊。”
王丽丽心情瞬间就不好了,甩开李玉芬大步朝外走……
另一边,沈意棠给弟弟沈国庆挑了个顶鹿皮小毡帽。里层用的则是灰色兔毛的皮料,带着护耳,暖和又透气。
沈意棠打算付钱的时候,陆毓华早就付好了钱。
售货员还一脸羡慕的对沈意棠说:“你对象对你可真舍得花钱……”
但凡是沈意棠多看一眼的东西,陆毓华就掏钱。
沈意棠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她其实就是单纯的看一看,对于这个年代的东西比较好奇而已。
后来她也不乱看了,怕陆毓华又给她掏钱。
结婚用的东西他们也买好了,沈意棠就打算走。
谁知道陆毓华又带着她去成衣区那边,买了几件打底穿的秋衣和毛衣。
还给沈意棠又买了一双带毛的小皮靴,让她换着穿。
“这些东西,实在太贵了。”沈意棠粗粗一算,他们今天花了七百块钱,在这六七十年代可是一笔巨款了。
陆毓华没说话,而是把存折放进了她手里:“这是我这些年攒的津贴,你拿着,想买什么别心疼钱。”
沈意棠睁圆了眼睛,还没结婚工资就全上交,让她主持家里的财政大权了?
这个做法,可真男人。
俩人本来就是奔着结婚去的,婚期也只有几天了。
所以沈意棠也没推辞,大大方方收下了陆毓华给她的存折。
只是让她没想到的是,存折上竟然有五千多块钱。
“你这些年,都不花钱吗?”沈意棠忍不住问道。
“吃住有部队,除了给牺牲的战友家里寄一些钱外,没其他的花处。”陆毓华淡声解释。
沈意棠瞬间笑弯了眼睛,父亲遗书里说的果然不错,陆家人都重情重义。
陆毓华这些年能一直照顾牺牲的战友家里,也证明他是个可靠有担当的男人。
哪怕到了现代社会,这样的男人也值得和他结婚,组建成一个家庭的!
买完东西从百货大楼里出来,沈意棠还去附近的邮电局,给老家拍了封电报。
告诉沈老太太她这个月11号,要和陆毓华结婚的消息。
因为天气太冷,中午陆毓华就带着俩人去东来顺吃羊肉。
没穿越前,沈意棠来京城旅游的时候,也吃过东来顺。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总感觉这时候的羊肉更好吃,肉味更足,而且带着一股奶香味。
铜锅炭火清水锅,再配上现切现涮的新鲜羊肉。
夹起来裹着新鲜麻酱吃进嘴里,真是肉嫩味美。在缺少油荤的六七十年代,那可是极致的享受。
沈意棠看沈国庆吃的双眼亮晶晶,不停的对自己竖起大拇指,夸羊肉好吃,就笑着给他涮羊肉。
当然了,陆毓华这个请客的主儿,她也没忘记。
但她不知道陆毓华有没有洁癖。
所以拿了双干净的新筷子给他涮羊肉!
陆毓华看着被她放到碗里的涮羊肉,抬头看了她一眼。
“天气冷,多吃点儿。”沈意棠笑眼弯弯地说。
男人淡淡低下头,将碗里的羊肉夹起来吃了。
饭正吃到一半呢,门口走进来一群男男女女,打头阵儿的人竟然是刚在百货大楼里见过的李玉芬。
王丽丽气鼓鼓的跟在旁边,她刚才和李玉芬吵架了,不想来吃饭,被小伙伴劝着来的。
其中一个小姑娘看到沈意棠和陆毓华还有点吃惊,下意识扭头就往外跑。
她是陆毓华的侄女陆容菲,这会儿下班了,也被叫来一起吃涮羊肉。
但没想到会在这里碰到她小叔。
李玉芬却拽着陆容菲的手,不让她走。
在陆毓华眼神扫过来的时候,陆容菲还有些慌乱的小声的叫了声‘小叔’。
心里却后悔不该嘴馋,跑来和李玉芬他们一起吃饭。
但看沈意棠坐在她小叔身边,两人关系还很亲密的样子,陆容菲忍不住看向沈意棠,眼里带着好奇。
“这是你小婶。”陆毓华淡淡开口。
陆容菲愣住,大院里多少人想给小叔介绍对象,可是小叔从来不看那些女同志。
现在猛不丁儿带着小婶回来了?
这个小婶看着比她年纪还小一点,长得也是真漂亮。
原来小叔喜欢这样的美人啊?
陆容菲心里在吃瓜,却也老老实实的叫了沈意棠一声‘小婶’。
沈意棠也没扭捏,大大方方的冲陆容菲笑了起来。
一旁的李玉芬却眼神特别不好的盯着沈意棠,王丽丽担心她又闹出啥幺蛾子。
赶紧给陆容菲使眼色,几人拉着李玉芬朝外面走。
“凭啥要我走?”李玉芬不高兴:“有那女人在,我连东来顺都吃不了了?”
这不是吃不了的问题,是怕李玉芬又犯糊涂。
但是这话王丽丽他们不好明说,正打算另外找家店吃饭的时候。
就听李玉芬以一种鄙夷的口吻对陆容菲说:“她算你哪门子的小婶?听说是乡下来打秋风的穷亲戚,身上穿的还是你不要的旧衣服呢。”
“小菲,她这样的人,哪儿配得上你小叔?”李玉芬想起沈意棠在百货大楼,花了陆毓华那么多钱,就心疼的很:“她穿的衣裳,都要你小叔买。她这是在吸你小叔的血。”
目光直勾勾地盯着陆容菲,想从她嘴里听到夸赞她能配得上陆毓华的话。
李玉芬本来还想贬低别的,可是沈意棠长得漂亮、气质好,和陆毓华站在一起实在太登对了。
李玉芬找不到别的攻击点,就只能攻击沈意棠穿着陆容菲的旧衣服,是乡下来打秋风的穷酸货。
也想扳回在百货大楼里丢的面子!
陆容菲皱眉:“我小婶刚来京城,京城这么冷,穿我放在爷爷家的衣服,有啥问题吗?”
那些衣服旧又咋样?
这个年代的人,谁不是一件衣服缝缝补补又三年的穿?
李玉芬咋还能用这个来攻击别人?
这才解放多少年啊?艰苦朴素的日子,就记不住了?
陆容菲一句话呛得李玉芬更难受了,她以为陆容菲会站在她这边,谁知道陆容菲根本不愿意帮她说话?
陆容菲又说:“她是我小婶,是我小叔认定的结婚对象,你又有啥资格说她配不上我小叔?”
真要说李玉芬能在家世上配得上陆毓华,其实她家也差一点儿。
“丽丽我先走了,以后这种事儿别叫我。”陆容菲说完就打算回单位。
她也看出来了,李玉芬怂恿王丽丽叫她来东来顺吃羊肉,是想借着小婶穿她旧衣服的事情,来嘲笑她小婶的。
陆容菲可不傻,哪里会帮着外人去嘲笑自己家人。
李玉芬算计不成,还被陆容菲当场下脸,气得牙齿都在打颤。
她盯着陆容菲的背影,忍不住开口骂道:“那狐狸精要是能嫁给你小叔,算我输。”
陆家门槛那么高,陆老爷子连她都看不上,能看上那个狐狸精?
说不定是那个狐狸精仗着漂亮私下勾引了陆毓华,陆老爷子还不知道这件事呢。
这话正好被从东来顺出来的沈意棠几人听见,李玉芬瞧见沈意棠也不害怕,眉毛挑得高高的,一脸挑衅的模样。
王丽丽都惊呆了,她表姐咋比刚才更冲动了?简直拉都拉不住。
面对李玉芬的敌意,沈意棠笑盈盈地开口:“真不巧,我们的婚事就是老爷子定下的。”
她可不是大方的人,面对三番四次挑衅她的李玉芬,沈意棠当然选择气死她了啊!
李玉芬气的喉头腥甜,陆老爷子咋能看上沈意棠这个狐狸精?
她不信。
可是再不信,李玉芬也知道沈意棠说的是真的。
沈意棠刚才那些话,简直比两个耳光扇在李玉芬脸上还难受,也让她感觉脸颊火辣辣的臊的慌。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瞥着这些人:“这个月11号,我和沈意棠同志将会领证结婚,成为革命伴侣。我不希望再从你们嘴里,听到诋毁军人家属的话!”
……
下午两点多,陆毓华开车带着沈意棠和沈国庆回了军区大院。
这时候,陆建华还固执的站在老爷子的大门口,身形笔直,一动不动。
不管陆老三和姜美玲怎么拉他,陆建华都不肯动一下。
“建华,你先跟妈回去,等你爷爷消了气再来。”姜美玲和陆老三一大早也带着礼品来给陆老爷子道歉,可是连大门都没进去,就更说见到陆老爷子的面了。
现在虽然没下雪了,可是地上的积雪被太阳一晒,全都融化成了水。
化雪的时候比下雪天更冷,而且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也都打湿了。
这会儿他们三人真是又冷又饿,偏偏陆建华是个死心眼儿的,不肯跟着他们离开。
只想求得陆老爷子的原谅!
“建华,这事儿是妈做的,你先回去。妈就是跪在这里,也会求你爷爷原谅的。”姜美玲心疼无比的看着儿子陆建华:“听话啊,建华。”
陆老三也一脸担忧地看着陆建华,昨晚这孩子和他们吵架了后,就一直等在这里。
陆建华本来就因为抢险救灾的事情,熬了两三天,加上昨晚就是连着三个晚上都没睡了。
那眼睛里布满了红血丝,整个人憔悴不已。天气又这么冷,可别把孩子冻坏了。
陆建华只有这一个儿子,那是捧的跟宝贝疙瘩似的:“建华,听你妈的话。爷爷这边,我和你妈来解释。”
“你爷爷说把我们分出去单过,只是气头上的话。过几天,你爷爷气消了就好啊。”
“爸,你别做梦了。”陆建华对于父母,除了头疼,更多的是无奈:“你们都把爷爷气病了,这事儿本来就是我们家不对。爷爷要把我们分出去单过,我也没意见。”
陆建华觉得自己还年轻,能凭着自己的本事升上去。
再说了,他在部队玩命儿似的操练。每次出任务,他也永远冲在最前头,就是想让别人知道,小叔能靠着军功自己升上去,他也能。
他陆建华今天站在这里,就是想见老爷子一面,让老爷子知道他不是他父母那样的怂包和蠢货。
陆建华正在和父母拉扯的时候,陆毓华已经把车开了过来。
看着堵在门口的陆建华他们,陆毓华面无表情的按了按喇叭,把陆老三和姜美玲吓了一大跳。
“老四,你来的正好,你也替我劝劝你侄子……”陆老三像是看到救星般的朝陆毓华走了过去,姜美玲目露希望的跟了过去。
要说这家里,陆建华最听的就是小叔陆毓华的话。
陆建华从小就以小叔为榜样,处处向他小叔靠攏。只要陆毓华能开口,陆建华肯定听劝。
可是两人很快就发现陆毓华车上还坐着人,是沈意棠和她的哑巴弟弟。
陆老三和姜美玲脸色一变,可千万不能让陆建华看到沈意棠啊。
要是让陆建华知道他的娃娃亲没死,还活在这世上,陆建华不得和他们闹翻天?!
姜美玲下意识冲上前,想挡住车窗。
可是吉普车底盘高,车型比小轿车更大。
姜美玲就算踮起脚尖,也没法把后车座的车窗全都挡住。
而且这时候陆建华已经大步走了过来,顺着姜美玲的动作,下意识看向了车窗内……
完了完了,建华看到他的娃娃亲了。
完了完了,建华知道他们骗他的事儿了。
姜美玲脑中警铃大作,陆老三脸色也变得很不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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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说谎 爆更两万二
“爸、妈, 你们这是干什么?”
陆建华果然如两人料想的那样生气了,甚至还冲上前,把想挡住车窗的姜美玲给扯了下来。
“建华, 你听妈解释……”姜美玲下意识开口:“妈不是有意骗你的,妈也是为你好……”
姜美玲的话还没说完,陆建华已经皱起了眉头:“你还有啥事儿骗我?”
说话时, 陆建华下意识看向坐在车里的沈意棠, 眉头拧得越来越紧。
当着小叔对象的面, 他们家闹成这样子, 会不会影响女方对小叔和陆家的看法啊?
陆建华其实到这时候, 也没看清楚坐在车里的沈意棠长啥样。
黑色的车窗反着天上的太阳光, 坐在车里的沈意棠身影和脸其实都挺模糊。
想看清楚她长啥样, 除非拿手挡着眼睛, 近距离的贴在车窗上去看。
但陆建华哪会做这种没礼貌的事儿。
在他看来,车里的年轻女同志是小叔对象,也就是他未来的小婶。
他要是敢贴在玻璃车窗上去偷看小婶长啥样, 小叔肯定会揍死他的!
但是陆建华看出他妈姜美玲的心虚,似乎和坐在车里的沈意棠有关?
他拧着眉,声音也隐含着怒气:“妈, 你是不是得罪她了?”
这个她, 指的就是沈意棠。
姜美玲越来越心虚:“没有, 我怎么会得罪她……”
顶多就是看不上沈意棠的出身, 觉得她不配嫁给自己儿子罢了。
至于带着王部长和冉红玉来家里炫耀的事儿,在姜美玲看来,那都不算欺负。只是想让沈意棠看清楚,自己和他们之间的差距。
想让沈意棠羞愧和知难而退罢了。
可姜美玲的做法,简直就像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沈意棠似乎一点儿都不介意, 她给王丽丽和陆建华打结婚报告的事情。面对姜美玲的挑衅,更是没放在眼里。
姜美玲心里那个气呀,感觉沈意棠好像笃定了会嫁给他儿子,嫁进陆家一般。
想到沈意棠气定神闲,偶尔还能出声呛死自己。
姜美玲心口就像是被人狠狠打了一拳似的又痛又难受,还特别憋屈!
其实沈意棠不介意,也没把姜美玲做的这些事情放在眼里。
是因为她根本不知道,陆建华就是她的娃娃亲对象罢了。
也正是因为如此,无论姜美玲搞啥幺蛾子,落在沈意棠眼里,都像是在看一场无关紧要的好戏。
还是姜美玲自导自演的独角戏!
“建华,你别瞎想。”姜美玲想遮掩过去,但是看陆建华一直盯着车窗看,就特别紧张:“你不会喜欢她吧?”
就沈意棠那漂亮精致的长相,别说男同志看了喜欢,就是女同志看了也喜欢。
否则冉红玉第一次看到沈意棠的时候,哪能看得目不转睛,回不过神来?
可是沈意棠成分不好,那张漂亮的脸,在姜美玲看来就特别碍眼了。
她担心陆建华喜欢沈意棠,毕竟她当初就是因为长得漂亮,会唱老戏,才会被陆老三喜欢上的。
漂亮是件伤人的利器,姜美玲不希望儿子受伤。
陆建华不知道他妈姜美玲心里,已经脑补了很多根本没发生的事情。
但是听到姜美玲问他是不是喜欢沈意棠的时候,陆建华整个人都不好了:“妈,你胡说啥呢。”
那可是小叔的对象,是他未来小婶。
他有几个胆子?才敢去撬小叔的墙角。
“行了。”
陆老三听这娘俩越说越不着调,赶紧出声打断了姜美玲和陆建华之间的谈话。
又觑了眼坐在驾驶位上,面无表情的陆毓华,这才小心翼翼地开口:“老四,你有事儿就先进去吧。”
“别把小姑娘给冻着了。”陆老三自从看清楚陆老爷子有多爱护沈意棠后,对沈意棠的态度甭提有多好了。
“先让开。”一直没开口的陆毓华,眼神淡淡地扫视着挡在车前的三个人。
陆老三连忙一左一右的拉着老婆孩子,往旁边退开。
陆毓华很快就把车开进了院子,陆老三还想趁机跟进去,找老爷子认错。
却被警卫员给拦在了外面,警卫员只听陆老爷子的话,而且还是陆老爷子身边的亲信。
陆老三被拦,也没敢发脾气,而是讪笑着问老爷子这两天身体有没有好点。
“无可奉告!”警卫员按照老爷子的命令,只说了四个字。
陆老三闹的有些没脸,回头一看,陆建华还盯着已经开进去的车,他也有点儿生气:“看啥看?你难不成真惦记着她?”
陆建华皱眉:“我连她长啥样、叫啥名字都不知道,我惦记她干嘛?”
听到陆建华这样说,陆老三和姜美玲心里都松了口气。
只要陆建华不知道沈意棠是他娃娃亲,这事儿就能一直瞒下去。
“再说了,这是小叔对象。爸妈,你们以后别胡说八道了!”陆建华继续告诫父母。
陆老三和姜美玲的脸色,却变得很难看。
“你说啥?她是你小叔对象?”姜美玲不敢置信地问:“她咋可能是你小叔对象?”
明明是建华的娃娃亲!
虽然姜美玲看不上沈意棠的出身,但再三确认了沈意棠现在变成了陆毓华的结婚对象后,脸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
她嫌弃,处心积虑想拆散的娃娃亲,一心想赶出去的沈意棠,结果一转眼变成了她妯娌?
还嫁给了在整个家族里,能当家做主的陆毓华?
姜美玲瞬间感觉自己像是被泡在了一坛子成年老酸水里,又酸又难受。
一个成分背景都不好的小丫头片子,给她当儿媳妇她都嫌弃。
转眼却能在身份上压她一头?
虽然姜美玲是陆毓华的嫂子,可是陆老三这个亲哥哥在陆毓华面前,都要小心翼翼的陪着笑脸。
她这个嫂子,又能得几分脸面?
可是现在沈意棠要嫁给陆毓华了,两人11号就要领结婚证了。
以后岂不是他们陆家三房看到沈意棠,都得陪笑脸,去讨好沈意棠?
这个认知,让姜美玲气得差点吐血。
陆老三表情也很凝重,老爷子就这么看中沈意棠?
为了沈意棠先是把他们分出去单过,现在还要把沈意棠嫁给陆家最有能力的陆毓华?
“美玲,你说咱们是不是想差了?”陆老三忍不住说:“她的成分背景没那么差?她父母的事儿,也有隐情?”
“不可能……”姜美玲下意识否认,如果真承认了陆老三说的那些,不就承认她‘狗眼看人低’,还看错了事情的本质吗?
姜美玲不想承认自己眼光和眼界都不行,再加上陆建华一直皱眉站在这里,她下意识就想隐瞒沈意棠的事情。
可是陆建华却听出了些门道,这个未来小婶的身份背景有点问题。
陆建华又想起自己早死的那个娃娃亲,也是因为家道中落,成分背景有问题,才喝了农药的。
“妈,小婶咋了?”陆建华询问,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帮上忙。
姜美玲和陆老三听他叫沈意棠叫小婶,两人表情都很微妙,但是又不能说穿沈意棠曾经是陆建华娃娃亲的事情。
于是他俩打了个含糊:“你操心这事儿干啥?”
“你爷爷能同意你小叔娶她,那她的身份背景就不可能有问题。”陆老三接着妻子的话道。
他这些年虽然没升上去,但是他呆在这个圈子,也看到了很多事情。
仔细一琢磨,也知道老爷子不会拿整个陆家的前程和未来,来开玩笑。
毕竟陆毓华年纪轻轻就要升旅长了,那可是副师级的职位,老爷子怎么能拿这个来开玩笑。
陆老三心里已经开始后悔了,后悔不该纵容妻子姜美玲搅黄这门亲事。
但是姜美玲却不以为意。
沈意棠的父母,现在还担着卖国贼的骂名呢,沈意棠能轻易翻身?
她甚至还有点幸灾乐祸,如果陆毓华因为娶了沈意棠的事儿,被沈意棠的成分连累。
那以后陆家的资源,是不是都能往她儿子陆建华身上砸?
光是这样想一想,姜美玲心中就窃喜不已。
但转眼看到沈意棠从车上下来,她牵着沈国庆的手往屋里走的时候,陆毓华还从后备箱拿了很多东西跟上去。
姜美玲心里又开始不舒服起来,一个上门打秋风的穷亲戚,这才住几天啊,家里就给她花了那么多钱,买了那么多东西。
还让陆毓华车接车送的。
她姜美玲嫁进陆家这么多年了,平时来这边都是骑自行车或者公交车。凭啥沈意棠一来,就能霸占着家里的吉普车。
陆老三见沈意棠从车上下来的时候,还下意识用身体去挡住陆建华的视线:“建华,你爷爷不愿意见我们,我们还是先回去吧。”
陆建华的思绪被陆老三吸引,也没注意沈意棠那边。
但他还是拧着眉,固执地说:“我要站在这里,直到爷爷肯见我。”
这孩子,哪哪儿都好。
就是太认死理。
陆老三和姜美玲无奈对视一眼,都拿陆建华没办法。
另一边,沈意棠刚牵着沈国庆进屋,就见陆老爷子坐在客厅,笑眯眯的招手:“小棠回来了,今天跟老四出去玩的开心吗?正好家里的臭小子都回来了,你也过来认认人……”
紧跟着老爷子的话落,坐在客厅沙发上的三个年轻男人,全都回头看着沈意棠。
这三个都是陆老爷子的孙子,也全是单身。
长的都特别好看,剑眉星目、英俊斯文,很有陆家人的特点。
因为屋里炉火烧的旺,有些热。
所以他们仨全都脱了军大衣,只穿着藏青色的中山装坐在沙发上。
因为穿着整齐划一,而且又长得都不赖。
一眼看过去,三个长相英俊的大帅哥,真是相当的赏心悦目。
沈国庆躲在姐姐身后,探头探脑地看着这三个年轻人。
沈意棠则礼貌性的对他们微笑,为首的那个年长点的年轻男人,笑眯眯站了起来:“小棠,欢迎你来家里做客。”
“爷爷,你昨天打电话叫我们回家,就是因为小棠啊?”另一个也说道。
还有一个大概性格斯文一点,没和沈意棠说话,却也微笑的点了点头。
他们都是陆老爷子打电话叫回家的,原本想着三房不同意和沈意棠的娃娃亲,就让其他几个单身的孙子顶上。
谁知道电话刚打完没多久,沈意棠就指着照片上的陆毓华,说他是自己的娃娃亲。
现在陆毓华和沈意棠已经定下了婚期,这三个单身的孙子再回来,其实就有些碍事儿了。
但是陆老爷子心底还有个隐秘的想法,就是小棠如果还看中了其他人,也能再挑挑的。
毕竟这几个孙子也挺优秀和俊俏的。
陆老爷子心里打着算盘,陆毓华眼神却冷冷扫视过来,最后落在陆老爷子脸上。
陆老爷子还有些心虚,但他是老子,还能在儿子面前认怂?
更何况陆老爷子是战场上活下来的老英雄,板着脸不说话的时候,不怒自威,一身铁血杀气特别吓人。
陆老爷子和陆毓华父子间的气势碰撞,也被沈意棠看在了眼里。
沈国庆被板着脸的陆老爷子吓到,有些害怕地扯了扯沈意棠的衣袖,用眼神询问他老爷子为啥生气了?
大概是怕吓到孩子,陆老爷子很快又和蔼可亲地笑了起来,对躲在沈意棠身后的沈国庆招了招手:“小子别怕,爷爷没生气,只是和你姐夫开个玩笑罢了。”
沈国庆走过去,靠在陆老爷子身边坐下。
沈意棠看了看沙发那边,单独找了个位置坐下。
很快,她身边的沙发一沉,一道冷漠严肃的身影也坐在了她身边。
是陆毓华。
面对沈意棠看过来的眼神时,他依旧面无表情,冷峻沉默。这让沈意棠有种今天和他出去逛街买东西,都是自己错觉的感觉。
毕竟在百货大楼遇到挑事儿的李玉芬时,陆毓华可是无条件站在她那边的!
“对了,老四,你们今天买了些啥?”陆老爷子看了看三个孙子,又看了看陆毓华,最后还是觉得亲儿子更好,更配小棠。
“你们结婚的东西,都买好了吗?”陆老爷子问道。
陆毓华淡淡‘嗯’了一声。
陆老爷子又忍不住摇头,老四哪哪儿都好,就是性子太冷漠无情了。
也不知道和这样的冰坨子结婚,小棠能不能受得了?
“小棠啊,你和老四出去,你会不会怕他?”陆老爷子担心地问道:“他会不会给你委屈受?”
陆毓华眼神淡淡地瞥过来,沈意棠则抿嘴儿一笑:“我不怕他,都挺好的。”
小姑娘胆子大。
陆老爷子和三个孙子都忍不住想,这个家里都很难找出不怕陆毓华的人。
他们全都把眼神落在沈意棠身上,这小姑娘不仅胆子大,长得还很漂亮。
那皮肤白的似乎能透光,那双眼睛尤其漂亮,水汪汪的像是酝酿着细碎星光,漂亮夺目。
“小棠,你在京城还习惯吗?”陆建军温声问道,他今年和小叔陆毓华一样大,都是26岁。
他也是今天回来的三个单身孙子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在教育局上班,端的是温文尔雅。
也是第一个猜出陆老爷子叫他们回来的目的!
屋里烧着暖融融的炭火,陆建军眼里的沈意棠,虽然穿着一身旧衣服,可是气质出尘。
那白皙精致的脸上,没有半分拘束。整个人坦坦荡荡的,而且处处透出一股文静清丽,是陆建军很喜欢的类型。
可惜,回来晚了。
现在沈意棠成了小叔对象!
陆建军心里还有些遗憾,看向沈意棠的双眸里除了温柔还有惋惜。
“除了太冷,别的都还行。”面对陆建军的问题,沈意棠礼貌回话。
坐在她身边的陆毓华忽然起身站了起来,沈意棠下意识扭头看去,见他神色清冷地朝外面走去,忍不住问道:“你去哪儿?”
陆毓华顿住脚步,淡道:“车上还有东西没拿完。”
“我和你一起。”
沈意棠站起来,和陆毓华一起朝屋外走去。
今天买的东西,全是给她和沈国庆买的。
哪能让陆毓华一个人动手搬东西?
“不用。”陆毓华看了眼又开始下雪的屋外,拒绝了沈意棠的帮忙。
但是东西有点儿多,沈意棠还是追了出去。
呼啸的冷风吹乱她漆黑的长发,她刚从屋里出来,也没戴围巾;露出一张莹白如玉的脸,被冷风一吹,连小巧的鼻尖都冻红了。
下一秒,一顶好看的针织帽戴在了她头顶。
陆毓华垂眸站在她面前,他这人是典型的清冷长相,只要不笑,气场就足够冷漠。
给沈意棠戴帽子的动作也严肃板正,像是在给机关枪上膛似的。
将帽子给她戴好后,又将今天在百货大楼里买的羊绒围巾给她围上后,男人这才收回手。
陆毓华转身,将车上的东西全都放进了一个大口袋里,一口气给拿完了。
沈意棠打着空手跟在陆毓华身边,风再次吹过的时候,她也感觉不到冷了。
大院外,陆建华还身形板正的站在那里,背对着大院的方向,好像在给老爷子站岗,当哨兵似的。
陆毓华进屋关门的时候,眼神淡漠的扫了过去。
陆毓华很快对警卫员说:“让他先回去!”
陆建华得知这是小叔陆毓华的命令,转头看了眼紧闭的大门,这才领命离开。
陆建军他们三人难得回来一趟,又得知老爷子最近身子骨不爽利。
所以都没着急着离开,打算陪老爷子吃过了晚饭再走。
沈意棠把买来的东西,都搬回了屋内。
在和陆毓华领证结婚前,她和沈国庆都会住在这间屋子里,所以东西她也归置得很整齐。
沈国庆在楼下陪着陆老爷子下象棋,他虽然不会说话,但是象棋下的很不错。
倒是老爷子为了逗他,偶尔会装作下错棋,逗着沈国庆答应让他悔棋。
大概是老爷子下棋太随和、也太无赖,沈国庆也没一开始那么怕他了。
沈意棠下楼的时候,还能瞧见沈国庆被老爷子逗得哈哈大笑。看到这样的场景,沈意棠嘴角上扬,也勾出一抹笑。
自从父母死后,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国庆笑了。
小家伙跟着她来了京城,也一直战战兢兢,生怕她不被陆家喜欢,生怕陆家要悔婚。
如今她和陆毓华的婚期定了下来,沈国庆的情绪这才没那么紧绷了。
沈意棠一边想,一边朝楼下走。
一张纸忽然从上方掉在了她面前,沈意棠低头去看,是一张写着好几本英文书名的纸。
英文这东西,在六七十年代实在太敏感了。
沈意棠看到这张纸的第一反应就是往后退了一步,倒是陆建军走上前,弯腰捡起了这张纸。
“抱歉,吓到你了。”陆建军显然也知道英文出现在这种场合,有些不合时宜,于是朝沈意棠解释道:“教育局最近几年,打算在大学开设一些英语课程,这是我写的书单。”
五十年代的时候,国内学俄文的比较多。
因为五十年代是中苏蜜月期,苏联派遣了大量专家来指导国内的工业、科技和军事建设。
当时为了和苏联专家沟通,引进苏联的技术和教材,还有军工方面的管理经验等,国内兴起了学俄文的潮流。
国家还专门建立了12所专门学俄语的专科学校,但是从六十年代开始。
因为中苏关系恶化,国内开始逐步减少对俄语的依赖,转而开始学习英语。
在教育局上班的陆建军,正好负责在大学开设英文课程的事儿。
但是国内现在大环境很严峻,他挑选书单的时候,也很慎重。
但是英文却不能不学,因为国外很多先进科技资料,大部分都是用英文撰写的。
要想国内的科技不被封锁,学习英语,看懂英文资料,也是重中之重。
但是开设英文课程的事情比较慎重,所以上面经过层层筛选后,选中了身份背景,还有文化水平都很高的陆建军。
“你懂英文?”陆建军忽然问道。
普通人看到这些英语字母,要是不懂英文,大概会认为是拼音字母。
但是沈意棠刚才的反应,很明显是懂英文的。
“懂一些。”沈意棠含糊道。
原主也懂英文,因为沈家父母从小教她和沈国庆学英文。
偶尔父母忙不过来的时候,沈意棠还帮忙翻译了一些简单的文献和国外的科研资料。
那些书,都是他的父母和国家想办法弄回来的。
对国内研究战斗机很有帮助。
可是父母死后,有一部分文献和资料丢失,剩下的则被沈意棠藏了起来。
陆建军看沈意棠似乎不愿意多说,也没继续追问。
心里却很惋惜,这姑娘看着不过十八九岁的模样,懂英文,显然文化水平也很高。
可惜自从1966年开始高考就停止了。
否则以沈意棠的年纪,这会儿只怕考上了一个好大学,在享受自己的大学生活。
虽然现在也有工农兵大学,但是能被举荐进去的,都是根正苗红,从出身上挑不出差错的人。
而且现在好多大学,都宁愿要贫下中农家的草,也不要资产阶级的苗。
这对于社会来说,是件好事。
能让穷苦人家的孩子读书学习,靠着知识改变命运。
陆建军在教育局,也一直在帮扶那些贫苦群众出身的学生读书。
听说沈意棠的父母,也是农村出身。
早年因为天资聪颖,学习成绩好。
被他们当地的老钱家族看中,资助出国留学后,成为了国内首屈一指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只可惜,解放后,资助他们的老钱家族,举家搬迁去了港城,还有一部分移民去了海外。
前些年,也一直在海外帮沈意棠的父母,搜集国外的学术周刊和一些先进的战斗机研究资料。
也是正因如此,沈意棠的父母被有心人盯上。
他们先是以沈家有海外关系,这些年一直联络海外人员的理由,去调查沈意棠的父母。
想在那混乱的几年里,把沈意棠的父母拉下马。
当时大领导出手,保护了沈意棠的父母。
可惜这几年局势越来越不好,原本保住沈意棠父母的领导身体情况越来越不好,那四个人的势力却越来越大。
就算有陆家暗中帮助,沈意棠的父母还是被人害死了。
这是陆老爷子心里的痛,也是国家的损失。
明明只要再熬一天,上面的人就会来救沈意棠的父母。
可是敌特太狡猾、太狠毒,竟然想对沈家杀人灭口。
因为家里发生的这些事,沈意棠其实不愿意当众提起自己的出身和父母。
陆建军看小姑娘情绪忽然低落起来,心里一紧,反思自己是不是问了不该问的问题。
他正要道歉的时候,却见沈意棠抬眼朝前方看去。
楼梯转角处站着一道高大的身影,如鹅毛般的雪花从半开的窗户缝隙处飘了进来,洒落在男人的军帽上。
陆毓华察觉到沈意棠的视线,微微颔首看过来。
军帽下的那张脸清晰淡漠。窗外的白光勾勒出男人冷硬的下颚线,将他整个人都衬托得庄严肃穆。
面对沈意棠好奇的眼神,陆毓华将手中的烟掐灭,等风吹散了烟味后,这才将窗户关上。
见沈意棠还偏头盯着自己,他拧眉:“不喜欢烟味?”
沈意棠轻轻点头,她的确不喜欢烟味。
而且陆毓华以前也没在她面前抽过烟,她还以为这男人不抽烟呢?
毕竟也没在他身上闻见过烟味,大部分时间靠近这个男人,闻见的都是清爽的肥皂味。
陆毓华只有心情烦躁的时候,才会点一支烟。
可是对上沈意棠漆黑清澈的双眸,他刚才的烦躁豁然消失。
“以后不抽了。”陆毓华淡淡开口。
他穿着军装,大步走到沈意棠面前。
军装上的每一颗扣子都扣得严严实实,纪风扣也规规矩矩,线条硬挺笔直的军装,将他整个人都衬托得挺拔而稳健。
“聊完了,就下楼吃饭吧。”陆毓华淡淡开口。
在沈意棠下楼时,男人的眼神越过沈意棠落在面带微笑的陆建军身上,问道:“今晚回去吗?”
陆建军笑容不变:“小叔这是不欢迎我?”
陆毓华没回答,眼神陡然变得冷锐锋利:“你工作上的难题解决了?”
陆建军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挂不住了,这个小叔,大部分时间比领导还领导。
他们这些小辈的工作和学习,从不敢拿到小叔面前说。
因为无论哪个方面,都会被小叔吊打。
“我这边还缺个翻译人员,不如小叔你来帮我?”陆建军斗胆询问。
他小叔上过军校,无论是作战能力还是文化水平,都是佼佼者。
陆毓华看都没看陆建军,和沈意棠一起转身下了楼!
吃晚饭的时候,陆容菲笑嘻嘻的从外面冲了进来。
“爷爷,你知道小叔有对象了吗?”陆容菲白天在东来顺那边见过沈意棠后,心心念念的想吃瓜。
好不容易熬到下班的点,立马踩着自行车往陆老爷子这边飞奔。
一进大院里,陆容菲就扯着嗓子大喊大叫。
她白天走的太快,没听到沈意棠呛李玉芬说自己和陆毓华的婚事,是老爷子同意了的。
所以陆容菲还以为爷爷不知道,想跑回来和爷爷分享自己白天吃到的瓜呢。
“爷爷,我白天在东来顺见到小叔和她对象了。小叔对象可美了,李玉芬还想拉我去帮她说话,我哪能帮一个外人呢。”
结果刚冲进门,就见客厅饭桌上坐满了人。
被她吃瓜的沈意棠,正巧就坐在她小叔的右手边,这会儿正笑眼弯弯的瞧着她。
白天在东来顺,陆容菲没听进李玉芬的挑拨离间,当众帮沈意棠说话的事情,沈意棠可一直记在心里呢。
如今看到陆容菲顶着满头白雪冲进来,脸蛋儿冻得通红。
可陆容菲那双眼睛,却瞪大了,直勾勾地盯着自己瞧的模样,沈意棠脸上的笑容就越来越大了。
“你爷爷知道你小叔有对象这件事呢。”沈意棠促狭的回道。
陆容菲闹了个大红脸:“小……小婶……我就是太激动了……一时没控制自己大嗓门,我平时在外面不这样的。”
她都工作了,是外交部的小秘书。
平时穿着单位的制服,表现的可正经、可正经了。
也只有在家里,才会暴露出自己的真实性格。
见沈意棠这个小婶好说话,陆容菲又乐呵呵笑了起来。
她一边拍着头上的雪,一边挤到了餐桌上吃饭。还很好奇的问沈意棠:“小婶,你啥时候和我小叔谈的对象啊。”
陆建军也抬头看着沈意棠。
陆毓华倒是没啥表情,依旧冷漠又严肃!
“昨天。”沈意棠回答陆容菲的问题。
陆建军眸光微闪,陆容菲却差点被呛住:“昨天才谈的对象?今天就买结婚用品了。我小叔行动这么快的吗?”
以前老爷子可是为了小叔的婚事操碎了心。
结果不相亲、不谈对象、也不追求女同志的高冷小叔,现在要和认识一天的对象结婚了?
这也太快了吧?
关键是爷爷还同意了!!
“你咋咋呼呼的像啥样?”陆老爷子伸手给陆容菲拍了拍背,语气却很严肃地说:“小棠是你小叔从小就定下的娃娃亲,他俩小时候见过面的。”
陆老爷子生怕陆容菲这张嘴,问出点啥不该问的。
到时候拆穿了沈意棠和陆建华定下娃娃亲,结果三房那边反悔闹幺蛾子。
最后婚事才落到陆毓华头上的事情,那可就不好了!
索性对外都宣称,沈意棠是陆毓华从小就定下的娃娃亲,这样一来谁都不能说啥。
也能让沈意棠名正言顺的嫁给陆毓华。
“啊,小叔也有从小就定下的娃娃亲啊?”陆容菲惊讶:“我以为只有建华哥才有呢。”
沈意棠看过去,她没记错的话,陆建华是三房的?
但是三房那边想让陆建华和大院姑娘联姻,为了这事儿,三房那边气病了陆老爷子。
姜美玲还带着王部长和冉红玉在她面前,耀武扬威过。
当时沈意棠觉得姜美玲的敌意来得莫名其妙,现在听了陆容菲的话才反应过来。
原来姜美玲对她有敌意,是因为姜美玲也是陆家定下的娃娃亲。
难道是因为她自己要毁掉娃娃亲,也不想看到沈意棠因为娃娃亲的原因嫁给陆毓华?
这样也说得通。
毕竟陆毓华信守承诺,和她这个娃娃亲结了婚,就显得三房那边薄情寡义,还势利眼儿了。
沈意棠合理脑补,却脑补错剧情了。
因为陆老爷子一直承认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事,也没当着她的面,提起过陆建华。
所以沈意棠压根儿没往别的方面去想。
毕竟她到了京城后,一直接触的都是陆毓华。
陆毓华虽然为人冷冰冰,但是对她特别细心,有担当。
如果自己不是陆毓华的娃娃亲,他干啥对自己这样好啊?
老实说,沈意棠在面对陆老爷子和陆毓华时,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一种‘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归根到底,她会认错娃娃亲对象。
除了三房不做人、一直藏着掖着外,就是陆老爷子和陆毓华给的底气和自信了。
毕竟沈意棠第一天晚上被陆毓华接回来时,陆老爷子就说要履行两家的婚约了。
这种坦荡和责任心,落在谁身上,谁都不会多想呀。
“爷爷,你咋不给我也定个娃娃亲啊?”陆容菲一脸羡慕的看着她小叔,这个未来小婶长的可真漂亮。
她是个颜狗,觉得爷爷的眼光不错。
如果给她也定个娃娃亲,说不定对方的长相和小婶差不多,也是个超级大帅哥呢?
“小婶,你家还有哥哥吗?”陆容菲馋兮兮的问。
“有是有……”沈意棠点头,她的哥哥沈跃华无论是长相还是能力,都继承了父母的好基因。
只是可惜,被下放去了哈市边疆的生产兵团劳动改造去了。
“你哪儿那么多废话!”陆老爷子不耐烦的打断了陆容菲的询问。
这丫头不仅嘴快,还是个大喇叭。
让她再追问下去,沈意棠家里的事情,还能瞒得住?
沈意棠一开始和陆建华定娃娃亲的事情,还能瞒得住?
“吃你的饭。”陆老爷子给陆容菲夹菜:“吃完了赶紧回家,这里住不下你。”
陆容菲可怜兮兮,爷爷不爱我了。
转眼一看还有三个靠边坐,也不太受小叔待见的堂哥,陆容菲的心里瞬间平衡了。
晚上吃过饭,陆建军他们就起身离开了。
陆容菲不想走,磨磨蹭蹭的看着沈意棠。
想让沈意棠开口把她留下来继续吃瓜,这样老爷子肯定不会撵她走。
却被陆建军勾着脖子,硬往外拉:“行了,你不是说最近工作有点难题吗?咱们聊聊呗。”
陆容菲:“…………”
陆毓华等人都走后,眼神清清淡淡地落在沈意棠身上:“我明天回部队打结婚报告!”
沈意棠点头。
陆毓华眸光微沉,见她没有其他要说的,也就起身站起来朝楼上走去。
沈国庆拉了拉沈意棠的衣袖,打着手语问:“姐夫是不是生气了?”
沈意棠迟疑,没有吧?
这人一直都是冷冷淡淡,有事说事,从不和别人多废话一句的性格。
而且她和陆毓华该聊的都聊完了,还有啥能聊的?
沈意棠没多想,而是对沈国庆打着手语说:“你亲生父母有消息了,我明天带你过去找他们。”
据说沈国庆的父母是汽水儿厂里的工人,住在东城郊区,靠近寺庙的那条胡同口里。
听说他们这些年,一直在找被人贩子拐走的亲生儿子。
明天带着沈国庆上门看看情况,确认对方是不是沈国庆的亲生父母。
第二天一早,沈意棠又是在一阵嘹亮的军歌声中清醒过来的。
沈国庆虽然听不见,但是感知到姐姐起床的时候,他也睁开了眼睛。
两人坐着公交车抵达了地址附近,沈意棠还牵着沈国庆去附近的供销社,打算买点水果罐头带着当上门礼。
哪想,刚走进供销社,就遇到了一个意想不到的人。
对方看到沈意棠的时候,那双秀美的眼里也露出一丝惊讶和不敢置信。
她随即又低下头,看了看被沈意棠牵着的沈国庆。
见两人精神面貌都不错,尤其是沈意棠,比在乡下老家时的面色看着更红润白皙。原本怯懦羞涩的那双眼睛里,此时也带着明媚自信的光芒时,心里更加意外了。
她妈不是说沈意棠在老家喝农药都断气了吗?
咋现在活蹦乱跳的?还能来到京城?
在供销社被沈意棠遇到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她那个被选中来北京上工农兵大学的堂姐沈凤琴。
沈凤琴转眼就笑了起来:“小棠,你咋来京城了?”
问话的时候,沈凤琴还朝沈意棠身后看去,像是在找什么人?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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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心动 爆更三万+
供销社外面还下着雪, 连屋檐上都结着长长的冰凌子。
沈意棠身后除了呼啸而过的冷风,啥人也没有!
沈凤琴很快就收回了目光,眼神和善地对着沈意棠笑了笑:“你来京城, 是因为你父母的事情有转机了吗?”
以前在乡下老家的时候,这些人对沈意棠父母的事情避如蛇蝎,生怕沈意棠的成分影响他们。
可是在京城遇到沈凤琴, 沈凤琴竟然开始主动提起沈意棠父母的事情了。
面对堂姐沈凤琴询问的目光, 沈意棠不答反问:“堂姐你呢?我记得三婶说你的学校靠近西边儿, 咋来东城区的供销社买东西?”
自从沈凤琴读了工农兵大学后, 老三媳妇天天都在村里炫耀自己的大学生女儿。
所以沈意棠也听说了不少关于沈凤琴的事情。
京城那么大, 一东一西的两个方向, 距离可不近。
沈凤琴咋会出现在这里?
“前几天下大雪, 压塌了学校的宿舍。学校就把我们安排到分校的宿舍里住, 最近一阵子我和同学,也都在这边上课。”沈凤琴斯斯文文地回答。
沈凤琴和她妈长得挺像,从外表上看起来, 都是那种秀气文静的长相。双眼皮儿、瓜子脸,皮肤也挺白净。
她穿着一件洗旧的棉袄,头发编成了好看的鱼骨辫, 用白手绢扎在脑后。
白色的手绢被她别出心裁地弄成了蝴蝶结的花样, 也为她增添了几分精致和不同于这个年代的时尚。
原著剧情里写了, 这个堂姐是重生的。
所以哪怕条件有限, 也会尽可能地打扮自己,利用一些小巧思让自己变得更好看。
大部分女性都爱美。
沈意棠对堂姐别出心裁的打扮,也没啥看法。
但是她不喜欢堂姐看她的眼神,好像在打量啥超出掌控的东西一般,带着隐晦的试探。
其实两人在老家也没见过几面, 忽然在这里碰见了,除了生疏之外,也没啥可说的。
沈凤琴大概也发现沈意棠对她很陌生,于是冲沈意棠笑了笑。
又随手拿起刚称好的糖果,塞了一小把在沈国庆手里,还想去揉沈国庆的头顶。
沈国庆往后避开,躲在了姐姐身后,看着沈凤琴的眼睛里也带着陌生和好奇。
他们回乡下老家避难的时候,这个堂姐就已经拿到了工农兵大学的名额了。
但是那时候沈凤琴还没出发来京城,一直呆在纺织厂里上班。
沈凤琴偶尔也从城里回来过,不过也和沈意棠姐弟没啥交集。
所以今天沈凤琴给的糖果,沈国庆也不要,而是还给了她。
“没事儿,你拿着吃,是堂姐给你的。”沈凤琴有些尴尬地说,见沈国庆没什么反应。
这才后知后觉的想起来,沈国庆是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沈凤琴又把糖果往沈国庆的荷包里塞,然后站起身问沈意棠:“带着弟弟来京城很不习惯吧?”
“还好。”沈意棠含糊回答。
她总觉得这个堂姐,想从她嘴里打听到什么消息。
很快,旁边有人叫沈凤琴的名字,提醒她上课快迟到了。
沈凤琴回了句‘马上’,又转头冲沈意棠笑着挥手:“小棠,我就先走了。”
沈意棠点了点头,看着沈凤琴朝同学那边跑去,正打算收回目光挑选水果罐头。
沈凤琴又跑了回来:“你要是和国庆在京城有难处,记得来学校找我。”
她从书包里掏出纸笔,把学校宿舍的联系电话和地址,都写给了沈意棠。
这回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没带着惊讶和打量,反而是温和笑意。
前后两种态度虽然不明显,可是还是被沈意棠捕捉到了。
沈意棠捏着沈凤琴给的联络电话,寻思这个堂姐咋突然对她这么亲近了?
另一边,沈凤琴则和同学们提起宿舍被大雪压垮,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回去的事儿。
同学却有些暧昧的对沈凤琴说:“凤琴,救你的那个军人,长得可真帅气啊,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单身?”
“要是单身的话,你可以去给他送锦旗和感谢信,说不定你们还能有进一步的了解。”
沈凤琴脸颊微微泛红,让同学别胡说,她和那个军人也只有一面之缘。
说完,她脑子里思考着沈意棠出现在京城的事儿。
而且沈意棠长得实在太漂亮了,那种美丽是天生的,是后天怎么打扮也赶不上的。
转眼,她又想起在大雪天里,救自己的那个英雄。
想起对方剑眉星目,爽朗帅气的模样,沈凤琴感觉自己的心口也‘砰砰’狂跳起来。
沈凤琴的脸颊也变得滚烫起来。
走到大街上转弯的地方时,沈凤琴又忍不住回头去看供销社那边,想看看沈意棠的具体情况。
可是天气冷,供销社大门口拉了门帘挡住外面的冷空气和飞雪,也彻底挡住了沈意棠的身影。
“咋了?有东西掉在供销社了?”同学见沈凤琴频频回头望着供销社,担心地问道。
“没啥。”沈凤琴摇头,又掂量着荷包里的糖果,寻思待会儿够不够分
供销社里,沈意棠挑选了一瓶橘子罐头和杨梅罐头,又另外买了一包桃酥,这才拿着钱票去柜台结账。
帮忙打听沈国庆亲生父母的那个朋友,因为某些原因没出现。
只是把打听到的消息和地址,以写信的方式寄给沈意棠。
沈意棠按照信封上的地址找过去,这边的胡同特别窄,而且特别长,这时候的门牌号也不像后世那样清楚。
沈意棠找了半天没找到人,就想找人问问。
但这会儿是上班的时间,路上根本没啥人。
沈意棠带着沈国庆又往前走了一会儿,这才瞧见了一个出门买豆腐的大娘。
沈意棠就拉着沈国庆上前问路,那大娘抬头看清楚沈意棠的脸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艳。
这姑娘长的真齐整,哪怕穿的厚,也能看出漂亮的身条儿来,而且眼睛长的特别水灵。
买豆腐的大娘瞬间就笑起来:“姑娘,你重新说一遍,刚才光顾着看你了,忘记你问的啥了?”
这大娘没带着恶意,沈意棠也大大方方的笑着重新问:“大娘,请问你认识汽水厂的常三德吗?听说他们家就住在这附近。”
“哦,你找常三德啊,我认识……走走走走,天冷,我先带你过去……”
大娘自来熟地拉着沈意棠朝胡同里走去,边走边说:“常三德就住我隔壁,你们就是常家丢失的娃吧?”
说着大娘还叹了口气:“真是造孽啊,当年常三德的娃,刚出生没多久就丢了。这些年两口子一直在找孩子,也没再生育……”
沈意棠安静听着大娘的话,如果真像这个大娘所说那样。
常三德夫妻这些年一直在找孩子,也没再生育,那么他们肯定会对国庆好吧?
沈意棠低头,把大娘说的话,翻译成了手语。
沈国庆抿嘴儿看着,在得知他们这些年一直找孩子的时候,眼睛也有些红。
沈国庆下意识抬手摸了摸耳朵,他的耳朵听不见,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嫌弃?
想到这里,沈国庆眼睛比刚才更红了,因为他想养父母了。
这些年他耳朵虽然听不见,可是养父母却把他当正常孩子一样去对待。
耐心的教会他看唇语,送他去学手语,教会他怎么去和这个静谧无声的世界交流。
每当想起惨死的养父母,沈国庆心里就特别难受,也恨那些害死养父母的坏人。
他做梦都在想着替养父母报仇。
可惜他还太小了,啥也做不了!
沈国庆低着头,拿袖子偷偷擦眼泪的动作,也被沈意棠悄悄看在眼里。
她揉了揉沈国庆的小脑袋,无声的安慰着他。
“姑娘,常三德就住这里面。”大娘把沈意棠姐弟带到胡同口最里面,指着一个小四合院说。
“正巧我和他们也住在一起,不过他们去上班了,你先去我家歇一会儿……”
大娘推开四合院的门,朝里面高声喊道:“瞧瞧我把谁带回来了。”
这话有点儿不对劲儿。
普通人带刚认识的人回家,哪里会问家里人,说看我带谁回来了?顶多和家里人解释一句带回来的人是谁。
而这个大娘的话,更像是在和别人通风报信。
而且这大娘的手还紧紧拉着沈意棠,像是怕她跑了似的!
沈意棠下意识停住脚步,也看见了从四合院里走出来的男人,正好就是她在绿皮火车上见过的人贩子。
糟了。
沈意棠瞬间甩开大娘的手,拽着沈国庆就往外跑。
谁能想到热情好客的大娘,会是人贩子呢?
而且这个人贩子还对他们要找的常三德了如指掌,说起常家丢孩子、找孩子的事情来,更是头头是道。
无论谁来都会以为这个大娘是常三德的邻居,而且是关系很好的那种。
也难怪沈意棠被迷惑了。
毕竟谁能想到,居民积聚的胡同口里会住着人贩子呢?
从屋里走出来的男人贩子,也看清楚了沈意棠的脸。
嘴里‘哟呵’一声,心想真是冤家路窄,上次这女人在火车上举报他们是人贩子,害得他们半路跳车。
现在竟然在京城遇见了,人贩子哪能让到嘴的鸭子飞了。
他不仅要抓住沈意棠,还要让沈意棠尝尝他的厉害。这么水灵的好货,卖出去得值多少钱啊?
人贩子看着沈意棠的眼神,带着狠毒和残忍。
女人和孩子在他们眼里,根本不是人,而是能换钞票的货物。
沈意棠发现两个人贩子追了上来,手里还拿着迷药。
她心中一凛,要是被人贩子抓住,下场比死了还惨。
好在前方就是生路,沈意棠拉着沈国庆跑得越来越快,越来越快。
沈国庆也不敢停留,两条腿儿抡得跟风火轮似的。
就怕自己跑慢了一步,害得姐姐被人贩子抓住。
“妈的,跑这么快!追,可不能让他们跑了。”男人贩子眼里淬着毒,他们这几天在京城收大货来的。
如果让沈意棠逃跑了,他们藏身的地方也就暴露了。
想到这里,人贩子从后腰抽出一把刀。
打算如果抓住沈意棠她要挣扎的话,那就要了沈意棠的命!
沈意棠拉着沈国庆一边跑,一边扫视着周围的情况,看看能不能甩开追在后面的人贩子。
可惜这里是胡同的最里面,平时本来就没啥人经过,更别说现在还是工作日和上班的时间段了。
冰冷刺骨的冷空气灌进喉咙里,沈意棠差点喘不过气来。
但是她不敢停下,因为人贩子已经拿着刀从后头逼近。
就在人贩子拿刀刺向沈意棠的时候,沈意棠忽然瞧见胡同口前方出现了一道穿绿军装的身影。
太好了,是军人叔叔。
他们有救了!
在这千钧一发之际,沈意棠低头躲开人贩子刺过来的刀。
她双手用力将沈国庆往前推开的时候,还朝前方那个穿军装的年轻男人大声喊道:“军人同志,这里有人贩子。”
紧跟着沈意棠的话落,男人贩子的刀又刺了过来,对方还扯住了沈意棠的头发:“贱人,看你往哪儿跑。”
他以为沈意棠是在唬他,一心想抓了沈意棠报仇。
谁知道,刀刚刺向沈意棠的时候一块板砖被军人扔了过来,正好砸在男人贩子的头上。
草,真有军人。
男人贩子暗骂一声,撒开沈意棠就想跑。
却没想到沈意棠在看到救兵后,胆子竟然变得大了起来。
在看到人贩子想跑路的时候,沈意棠用尽全身力气,朝男人贩子裆部狠狠踹了过去!
啊!!
男人贩子痛得惨叫出声。
趁他病要他命。
沈意棠抓紧时机,又狠狠踹了对方的□□一脚。
那一脚踹过去的时候,她仿佛听见了蛋碎的声音。
啊啊啊!!!
人贩子捂着被踹碎的□□跌倒在地,再也爬不起来时,前面那个军人同志也跑了过来。
“同志,你没事儿吧?”年轻军人一边抽皮带捆人贩子,一边担心问道。
同时军人心里还很敬佩沈意棠,他没想到这姑娘竟然这么勇敢?能一脚踹倒人贩子!
“我没事。”沈意棠摇头,眼角的余光瞥见那个买豆腐的大娘还想逃跑。
她弯腰捡起地上的搬砖,朝那个人贩子砸了过去,嘴里还说:“军人同志,那个大娘也是人贩子!”
沈意棠准头不错,板砖砸在了人贩子背上。
但是对方不敢停留,继续往胡同口的另一边跑去。
沈意棠着急道:“军人同志,他们的老窝就在这条胡同最里面,不能让她回去通风报信!”
听到沈意棠的话,那个军人哪能让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跑掉?
他深吸一口气,在胡同里一个助跑后,直接翻过了院墙,抓住了那个想逃跑的人贩子。
沈意棠看得眼睛都直了,身手这么好的吗?
等那个军人同志抓着人贩子回来的时候,沈意棠眼睛又瞪大,这人竟然是陆毓华的侄子?
好像全名叫陆建华!
上次沈意棠和陆毓华去百货大楼买东西回来,还看到陆建华像个铁人一样站在陆老爷子大门口,给老爷子认错呢。
没想到,今天竟然在这里遇到了陆建华!
沈意棠心里还挺意外。
不过陆建华没认出沈意棠,见她不仅捡起人贩子掉在地上的刀,还从人贩子身上搜出迷药和手帕,也忍不住笑了起来。
“同志,你还挺机灵。”陆建华目光欣赏地夸赞道:“你不仅能勇斗人贩子,还知道抓到贼人时,首先搜查他们身上的作案工具!”
“我差点在人贩子手里吃亏,不得不小心一点。”沈意棠解释道。
她这一解释,陆建华却有点脸红了。
因为他看清楚了站在大雪纷飞中的沈意棠,就这么俏生生的站在灰瓦白墙根儿下。
漫天飞雪中,她是那样出尘清丽,漂亮夺目。
陆建华看着看着,脸色忽然爆红。
他不自在地偏过头,不敢再去看沈意棠,可那眼神,却又忍不住追逐着沈意棠的身影。
沈意棠没察觉陆建华的不自在,她这时候怕老窝里的人贩子也逃跑了。
毕竟她当初在火车上,遇到的是一男一女两个年轻的人贩子。现在男的被抓了,女的肯定还在。
而且到了京城,人贩子的同伙还多了一个买豆腐的大娘。
不知道胡同最深处的那个四合院里,还有几个人贩子?是不是还有被拐来的妇女儿童?
听到沈意棠的话,陆建华瞬间变得严肃起来。
从某些方面来说,陆建华不说话,一脸严肃的时候,其实挺像陆毓华这个小叔的。
只不过他浑身的气势,比不上他小叔!
很快,沈意棠就带着陆建华和公安捣毁了人贩子的老窝。
还从里面救出好几个被拐来的妇女儿童!
其中一个小孩儿情况不太好,人都烧晕了过去,却被人贩子随意丢在角落里等死。
沈意棠跑上前,把浑身滚烫、不停抽搐的小孩儿从地上抱起来。
沈国庆心里也特别着急,当年他就是被人贩子用迷药迷晕的。
然后在大冬天里发起了高烧不退,这才烧成了耳聋和哑巴的。
“别怕,别怕。”沈意棠赶紧安抚沈国庆的情绪。
她记得出门前,沈老太太怕她喝农药的毒性还没解完。
就用草纸包了几颗安乃近,放在挎包里,让她随身携带着。
这个年代的人,都把安乃近当神药用。
不管是头痛脑热、不舒服,还是水土不服、拉肚子,都喜欢吃这玩意儿来续命!
今天也是这个小孩儿运气好,正好碰上沈意棠背了挎包。
沈意棠赶紧从包里找出一颗安乃近,按照小孩儿的用量,掰了一点喂进去后,赶紧把小孩送去了医院抢救。
好在药喂的及时,这小孩儿到了医院没多久,烧就退下来了,不过人还昏睡着没醒。
现在也没联系上这小孩儿的家人,陆建华又忙着和公安那边交涉人贩子和被拐的妇女儿童。
于是沈意棠就带着沈国庆留在医院里,照顾这个昏迷不醒的小孩儿。
没过多久,陆建华带着公安走进病房:“王哥,这就是和我一起抓人贩子的女英雄。”
听到陆建华这么夸赞自己,沈意棠下意识抬头看着陆建华和那个被叫做王哥的公安。
女英雄这么漂亮夺目的吗?
公安看着沈意棠那张莹白如玉的脸,忍不住想:
难怪刚才陆建华这小子,提起和他一起救人的女英雄时;一直赞不绝口,还有点儿脸红。
感情这小子,是对这女英雄一见钟情了啊。
王哥揶揄地看向陆建华,发现陆建华还盯着女英雄看得目不转睛,就轻咳一声。
陆建华瞬间回神,神色慌乱的对沈意棠说:“同……同志,王哥是附近派出所的所长,他来找你做笔录,想问问你对这些人贩子了解多少?”
“我在来京城的绿皮火车上,就见过这些人贩子,当时还给列车长画了人贩子肖像……”
沈意棠把自己知道的都说了,顺便告诉公安:“对了,我弟弟小时候也是被人贩子拐走的。”
“我们这边调查到住在胡同里的常三德夫妇,可能是我弟弟的亲生父母……”
“公安同志,能请你帮我们联系常三德吗?”沈意棠眼神恳求,一双水盈盈的眸子里全是对沈国庆身世的担忧。
“您放心,我们肯定帮你联系到常三德。”陆建华抢在公安前头开口,几乎是条件反射般的承诺道:“我们一定会找到你弟弟的亲生父母。”
说完后,陆建华想咬掉自己的舌头。
人家女英雄在和王哥说话,他胡乱搭话干啥?
王哥现在正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他笑话呢。
好在公安很快就把在汽水厂上班的常三德给叫了过来。
当公安告诉沈意棠,说常家那边知道儿子找到的时候,全家人都来了。
这会儿常家人,已经到医院大门口了。
沈国庆一直盯着公安的口型,看懂了公安说的话,他还有些紧张的抓着姐姐的手。
“没事儿,咱们先看看情况再说……”沈意棠安抚着沈国庆的情绪。
下一秒,一道带着哭腔的女声,忽然从外面窜了进来。
“儿啊……我可怜的儿啊……”
一个面容憔悴的中年妇女,哭着冲上前,一把搂住了沈国庆,还差点把沈意棠挤到地上去。
陆建华下意识想伸手扶住沈意棠,却发现沈意棠侧身避开了他。
陆建华有些失落。
沈意棠的注意力却全在常家人身上,抱着沈国庆哭嚎的那个女人是常三德的老婆,全名叫林红叶。
她和常三德一样,都在汽水厂上班,不过她是汽水厂里的做饭阿姨。
紧紧抱着沈国庆的时候,沈国庆还能闻见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油烟味儿。
不是很好闻,可是林红叶的怀抱却很敦实,也很温暖。
像是她和姐姐回到乡下老家时,偶尔被沈老太太抱在怀里时的那种感觉,充满了劳动人民的质朴和踏实。
沈国庆眼眶红了红,在林红叶捧着他的脸,亲了又亲的时候,沈国庆羞涩的低下头。
沈意棠见状,嘴角也带着一丝笑意。
倒是常三德站在旁边抹了抹眼泪:“儿子,爸和你妈找了这么多年,终于找到你了。”
常三德红着眼眶走上去,把林红叶和沈国庆一起抱在了怀里。
亲人团聚的画面,实在太感人。
陆建华和公安这两个大男人,也有点想哭。
陆建华走到沈意棠身边,看她神色动容,忍不住宽慰道:“同志,你别担心,你弟弟的亲生父母已经找到了。”
常三德他们来的时候,公安还询问过他们,孩子身体上有没有啥特征?
常三德说他儿子右眼角下有颗红痣,脚上的小指甲有两瓣。
这些特征都和沈国庆对得上,而且沈国庆的年纪也和常三德丢失的孩子一样大。
可惜这个年代,还没有验DNA的技术。
否则就能从基因上来确定,沈国庆到底是不是常三德和林红叶的亲生儿子了。
“对了,那些人贩子审了吗?”沈意棠想到一个关键点,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确实是常三德的邻居。
那么当年常三德的儿子丢失,是不是那个人贩子干的?
“我的同事刚刚审问出,当年常三德的儿子的确是那个人贩子拐走的。”公安把最新消息告诉了沈意棠:“但是据人贩子交代,当年常三德的儿子,在开往奉天的火车上发了高烧,又被一对年轻夫妻救走了。”
这倒是和沈意棠父母收养沈国庆的经历,能对得上。
当年沈意棠的父母回国后,就是在奉天建立了飞机设计研究所。
所以这些年,他们家一直待在奉天!
这么看起来的话,常三德和林红叶的确是沈国庆的亲生父母。
当林红叶听说自己的邻居,竟然就是拐走儿子的人贩子时,她气得想杀了对方。
这些年,她到处找儿子。
还托自己当大卡车司机的亲弟弟,每到一个地方,就要帮忙找儿子。
那个人贩子大娘平时还安慰林红叶,让她别灰心,说老天爷总能看到她找孩子的苦心。
林红叶一直以为那个大娘是好人,以前闹饥荒的时候,还曾给对方送过粮食。
可是谁能想到,向来和他们家交好的大娘,竟然是让他们骨肉分离,差点害得她家破人亡的罪魁祸首。
林红叶为自己愚蠢和烂好心愧疚,也为自己识人不清感到愤怒。
“那人贩子平时伪装的好,加上那个小四合院只有她一家人住。又在胡同口的最里面,平时大家忙着上班,根本没发现她的不对劲儿。”公安提起这事儿也挺唏嘘。
那个人贩子因为年纪大,外表看着挺慈祥和蔼的。
平时谁家有点事儿,也特别热心肠的上前帮忙,是邻居口口相传的好大娘。
谁能知道这都是人贩子的伪装和人设,如果不是人贩子看沈意棠长得漂亮,起了歹心。
又怕沈国庆真被常三德他们家找回去,到时候暴露了她拐卖妇女儿童的事情。
所以人贩子一直想阻止沈国庆回家,又贪心不足想卖掉沈意棠,这才暴露了身份。
被沈意棠和陆建华解救出来的那些妇女,都记得自己的家在哪里。
倒是一些年纪小的孩子,不识字,又不记得家在哪里。
公安只能想办法从那些孩子的口音,还有说出来的只言片语,猜测他们的身份来历,然后慢慢的帮那些孩子找父母。
躺在医院里那个发烧的小孩儿,没过多久也醒了过来。
她的父母也找到了,据说是军区家属院里的孩子,此时孩子的父母和家人也正在往医院这边赶。
林红叶抱着沈国庆哭了好一会儿,这才擦干了眼泪,对沈意棠说:“娃她姐,谢谢你们家这些年帮我们照顾国庆。现在天也黑了,你先和我们回家吃饭。”
“对,先回家吃个团圆饭。”常三德也站出来说,至于孩子回不回家住的事儿,以后再说。
好在孩子如今找回来了,他们家里以后只有欢乐,没有忧愁了!
沈意棠低头看了看沈国庆,见他抿着唇,显然还有点不适应常三德和林红叶对他的热情和关爱。
沈意棠揉了揉国庆的头,答应去常三德家里吃饭。
她想看看常三德和林红叶的家庭情况,也想知道,他们是不是真心想接纳沈国庆的?
“同志!”陆建华看沈意棠要走,赶紧追了上去:“同志,你等等……”
沈意棠牵着沈国庆回头,夜风吹着她的头发,那张莹白如玉的脸隐在了红色围巾里面,只露出一双漂亮水润的大眼睛来。
被这样一双漂亮妩媚的眼睛注视着,陆建华感觉自己心口‘砰砰’乱跳。
“同志……你叫啥?”陆建华紧张地问。
沈意棠有些意外,陆建华竟然不认识自己?
也对,和陆建华见面的时候,她几乎都坐在他小叔陆毓华的车上。
而且自从三房被分出去单过后,陆建华就一直没能进大院,连老爷子的大门口都进不去。
所以陆建华不认识自己也很正常。
想起以后自己也是陆建华的小婶了,沈意棠就笑着说:“我叫沈意棠,咱们还是亲戚呢。”
姓沈?
和自己那个早死的娃娃亲一个姓!
陆建华不知道娃娃亲具体叫啥名儿,因为姜美玲和陆老三不赞同这门亲事。
根本不敢在陆建华面前提起沈意棠,平时都用黑五类或者成分不好的那女人来代替。
所以听到沈意棠的名字时,陆建华有些意外,但也没多想。
毕竟娃娃亲已经死了,而且沈意棠是带着沈国庆来找亲生父母的。
听公安说,沈意棠他们先前一直住在奉天。
陆建华的娃娃亲是西南方向的人,除了一个姓巧合,其他也对不上。
所以陆建华也没往自己娃娃亲还活着,更不可能联想到沈意棠就是自己的娃娃亲。
他不大好意思地摸了摸后脑勺,很想问问沈意棠,他们以后还能不能再见面?
却见常三德和林红叶两人,已经推着自行车过来等着了。
于是陆建华没开口,而是从军装口袋里掏出纸笔,写下自己的联络方式递给了沈意棠。
“沈同志,咱们今天一起抓了人贩子,解救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过两天可能公安和部队,都要回访你,询问事情的经过。你有啥不懂的地方,你可以打电话来问我。”
陆建华说着,还用胳膊撞了撞身边的公安王哥。
王哥立马反应过来,笑着对沈意棠说:“沈同志,你也给我们留个联络方式或者地址吧。等案子办完,我们所会给你和陆建华同志写封表扬信。”
这个年代的表扬信,含金量特别高。
沈意棠如果拿到了表扬信,不仅能让那些诋毁她身份背景和成分的人闭嘴,
以后找工作的时候,说不定还得靠这封表扬信来撑场面,获得一个工作机会呢。
“留我家的,留我家的……”林红叶赶紧跑了上来说:“我家离派出所近,以后表扬信送过来,我还能转交给娃她姐呢。”
其实林红叶是怕沈国庆不肯和他们回家住,想一直和姐姐待在一起。
所以林红叶主动开口留下自己家的地址,就是想找一个还能继续联系沈意棠和沈国庆的由头。
沈意棠自然看出了这一点。
她怜惜林红叶想孩子的心,于是也没反驳。
而是笑着和王哥说:“公安同志,这几天我应该都会去常家,有啥事儿你去常家找我就成。”
“成……”
“那就这样说好了。”
王哥和陆建华异口同声地开口!
等沈意棠和沈国庆坐着林红叶和常三德的自行车,在夜色中走远了以后。
陆建华还依依不舍地眺望着沈意棠离开的方向,久久回不过神来。
“得了,人都走远了。”王哥忍不住说:“你还看呢?你家给你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的事儿,还不够你心烦的?”
想起自己身上的烂摊子,陆建华瞬间变得垂头丧气:“不行,我必须把和王丽丽打结婚报告的事情,给好好解决了才成。”
他喜欢沈同志,总要单身才有资格追求沈同志。
陆建华握拳,王家那边和他爸妈那边必须处理好了,没有后顾之忧才成。
否则他怕自己追求沈同志的时候,他爸妈还像以前那样犯浑。
陆建华这时候还不知道,他在胡同里一见钟情的沈同志,其实就是他的娃娃亲对象!
他的心思也很简单,既然喜欢人家姑娘。
那就要真心实意的,奔着结婚去。
否则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那不是耍流氓吗?
沈意棠坐着林红叶的自行车,重新回到胡同里的时候,
还能瞧见附近的邻居们打着手电筒,围在人贩子的四合院门口不停张望。
大伙看到林红叶和常三德回来,两人的自行车后座还搭载着一个年轻姑娘和小男孩时,
邻居们也热心肠的凑过来:“常三,听说你儿子找回来了?”
“还是这家人拐卖的?”
大家都是下班后,才听说了这件事儿。
如今不免都关心着常三德找儿子的事儿。
“对对对,这就是我儿子。”常三德一脸高兴地指着自己自行车后座上的沈国庆,对大伙说:“这是我儿子,那是我儿子的姐姐。是她带着我儿子找回来的。”
林红叶也一脸感激地望着沈意棠,大伙看沈意棠长得漂亮,在这昏暗的夜色里,她皮肤白的好像在发光一般。
大伙立马笑着夸赞起来:“你儿子的姐姐,长得可真好看,有对象没?”
“我侄子在印刷厂上班,大小还是个领导呢。”有人想给沈意棠做媒。
没办法,漂亮的姑娘就像开在枝头的花儿一样抢手。
你要不抢快点,花儿就被别人摘了。
“大娘,我有对象了。”沈意棠的话,立马让那些想给沈意棠做媒的大娘大爷们失望起来。
转眼一想,也是,这么漂亮的小姑娘,哪能没对象呢?
但是为啥常三德那个刚找回来的儿子这么安静?看着像是不会说话似的?
邻居们又开始关心起沈国庆的状况,常三德和林红叶打了个哈哈,说孩子刚找回来胆子小,认生呢。
沈意棠心里一动,他们知道国庆耳朵听不见,也不会说话。
等找回儿子的激动消失过后,会不会嫌弃国庆是个哑巴?
沈意棠不想让国庆受委屈,她也在想办法给沈国庆弄助听器。
其实助听器的原理对她这样的研究人员来说,构造还是很简单的。
就是用麦克风捕捉周围的环境和声音,然后利用科技手段把声音转换成电信号。
去除杂音后,根据个人听力需求,通过耳机传递到耳朵里就行了。
只可惜,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她现在啥都弄不到,也没办法给沈国庆自制一个助听器。
沈国庆被这么多人包围着,大家好奇地盯着他,他也有些紧张。
因为他听不见,所以眼睛看到大家七嘴八舌的在讨论他的情况时;他别的感官,就会被无限放大。
这种被无数陌生人围观让他恐惧,感觉天地之间只有自己一个人被丢那儿似的。
沈国庆低着头,不去看大家,才没有那么害怕和紧张。
他攥紧拳头的手,却被一只柔软细腻的手给握住了。
沈国庆不用抬头,就知道关心他的人是姐姐呀。
小少年抬头,漆黑的眼睛里带着羞涩笑意。有了姐姐陪在身边,他也没那么紧张和害怕了。
常家住的也是个四合院,不过这个一进的四合院里,住了好几户人家。
连过道和院子里,都堆满了各家用的东西。
环境有点儿拥挤,但是林红叶却把自己的屋子,收拾的很干净。
“我就怕国庆回来了不习惯,所以屋子天天都打扫的干干净净,连国庆小时候睡觉的摇篮床我也留着呢。”林红叶这人很坚强。
孩子丢失后,她抑郁了好一阵子。
天天和常三德吵架,互相埋怨对方没有看好孩子。
后来林红叶差点跳河寻死,可是当冰冷的水淹没她的头顶时,她被人救了起来。
对方告诉她,活着才有希望。
林红叶当时醍醐灌顶,是啊,活着才有希望。
于是她从生产车间调去了食堂上班,每天都可劲儿吃饭,把自己吃的胖胖的。
只有身体健康了,她才有更多的精力来找孩子。
只有她自己振作起来了,才有希望找到孩子。
沈意棠看到收拾整齐的房间里,放着擦得干干净净的摇篮床。
旁边的桌上,还放着一沓寻人启事。
林红叶有些紧张地说:“我休息时就去贴寻人启事。也让我弟弟开大车去外地的时候,到处贴,就想着有一天能找到娃。”
说着,林红叶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流。
孩子没找到的时候,她还能故作坚强。可是孩子找到了,再说起从前那些找孩子的经过,她就觉得难受。
沈意棠上前抱了抱林红叶:“林姨,都过去了。国庆现在已经回来了。”
沈国庆看着哭的泣不成声的林红叶,也有点难受的上前,轻轻拍了拍林红叶。
他想打手语,让林红叶别哭了。
可是又怕林红叶嫌弃他是个哑巴。
林红叶却一把抱住沈国庆放声大哭起来:“呜呜呜呜,孩子,你可算回来了。妈找你找的好苦啊……”
林红叶的放声大哭,落在沈国庆眼里,成了一场无声的默剧。
可是她发泄出来的情绪,却渲染着沈国庆的心,让他的心也揪着疼。
常三德看媳妇儿哭了,自个儿也难受的很:“行了,娃回来了,快去给娃做饭吧。”
他又拿着饭盒往外走:“我再去国营饭店,买只烧鸡回来吃。”
常三德拿着钱票和饭盒往外走的时候,还能听见同院子的邻居在讨论,说今天来了两波公安。
说还有个女大学生也举报了这边有人贩子的事儿……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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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婚房 爆更四万+
但是那个女大学生和公安却来晚了一步, 人贩子早就被沈意棠和陆建华抓捕归案了。
当时那个女大学生还有点失望,到处询问是谁提前发现了人贩子?还想打听人贩子被抓的具体情况呢。
“可真奇怪,人人都知道咱们胡同里住着人贩子, 就咱们这些邻居不知道。”
常三德的邻居特别想不通,恰好看到沈意棠从屋里出来,就笑着上前问她:“小同志, 你是咋发现那个人贩子的?”
“我在火车上见过人贩子的同伙。”沈意棠随口回答, 扭头见屋里的林红叶还红着眼圈, 拿笔在本子上写着字给沈国庆看。
林红叶看向沈国庆的眼睛里, 全是失而复得的惊喜。
沈意棠在心里感叹一声, 朝邻居打听着林红叶和常三德两口子平时的生活情况。
连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 也打听了下。
虽然当着公安的面, 常三德和林红叶都哭着说, 丢了孩子他们有多难过。
可是常三德和人贩子当邻居,人贩子没被爆出来之前,两家的关系还不错。
所以沈意棠心里始终有点不踏实, 怕沈国庆被拐的事情还有什么隐情,没被查出来。
所以就想着找周围的邻居打听打听情况,这样也能对国庆负责!
“这两口子可怜啊, 孩子生出来没多久就被偷了。家都差点散了……”邻居提起孩子丢了的事儿, 也很唏嘘:“常家的老头老太太, 让林红叶再生一个孩子, 都被林红叶拿扫把打了出去。”
在林红叶心里,丢失的儿子是独一无二、无可取代的。
她也怕自己再生个孩子,就忘记丢了的儿子,那样她自己都不会原谅自己的。
沈意棠听着心里也挺难受,听邻居这样说起来, 林红叶丢了孩子是真难受。
可是常三德应该是想再要一个孩子的,否则常家的老头老太太,哪会对着刚丢了孩子的林红叶催生呢?
邻居提起那个买豆腐的人贩子时,和林红叶他们的反应是一样的。
都说那个人贩子平时为人和善,谁家有事儿都会上前帮忙。
当初林红叶孩子丢了,那人贩子还经常照顾病得下不来床的林红叶。
可谁知道这竟然是个人贩子?!
邻居心里也在打抖,这胡同里谁家没个孩子啊?平时大人们上班忙,孩子们都在胡同里散养着胡乱跑。
偶尔还叫那个人贩子帮忙照看一下,要是他们家的孩子因此丢了,后果真不敢想象!!
没过一会儿,常三德就从国营饭店买了只烧鸡回来。
他还打了点散酒,想给沈意棠倒一杯,谢谢沈意棠愿意带着国庆回来找亲生爹妈。
沈意棠不喝酒。
常三德就给她和沈国庆开了橘子味的汽水儿,用汽水儿代替酒水的方式,来敬了沈意棠一杯。
吃过了晚饭,沈意棠和沈国庆都要离开。
林红叶舍不得儿子离开,可是不知道咋开口把人留下,就想推着自行车把沈意棠他们送回去。
“天都黑了,又这么冷,骑自行车不安全。”常三德忙说:“我去找人借三蹦子,上面搭了油布,坐上去没那么冷。”
“到时候你和国庆他们坐在车斗后面,我开三蹦子送他们回家。”常三德还真借来了邻居的三蹦子。
为了让媳妇儿林红叶能多点时间和儿子相处,常三德把三蹦子开得很慢。
林红叶则找来毛毯给他们搭上,还往沈意棠和沈国庆手里塞了灌满热水的玻璃瓶儿。
这个年代穷,大部分人冬天取暖都是用这种简单朴实的办法。
冷风偶尔夹杂着雪花,顺着油布的缝隙吹进来。
好在他们戴好了帽子围巾,又有毛毯和暖水瓶,倒是不觉得有多冷。
林红叶全程目光温柔慈爱的看着沈国庆,不时的用手去摸摸沈国庆头上戴着的帽子和脖子上的围巾。
偶尔对上沈国庆羞涩的眼神时,林红叶眼眶又红了。
还不停地对沈意棠说“谢谢”,她看得出来,沈意棠他们家把沈国庆养得很好。
就连沈国庆头上戴着的鹿皮毡帽,都是百货大楼里才有的高档货。
一顶帽子,快顶她一个月工资了。
知道儿子被拐后在养父母家过得很好,也受到了良好的教育,林红叶担忧多年的心终于尘埃落地。
她心里别提多感激沈家,感激沈意棠了。
可是无论三蹦子开得多慢,他们还是在晚上九点多的时候,抵达了军区大院那边。
看着气派肃穆的军区大院,又看了看站在门口的警卫员,常三德还有点儿害怕和敬畏。
他没想到沈国庆竟然和他姐姐住在这里。
军区大院不是随便啥人都能进的,常三德和林红叶想进去,必须得到老爷子的首肯,还要做登记才成。
天这么晚了,也不好麻烦老爷子,所以两人就没进去。
两人一直站在军区大院外面的马路上,依依不舍地看着沈国庆跟着沈意棠走了进去。
“你说,派出所啥时候来家里送感谢信?”林红叶忍不住问道,那双眼睛里全是不愿意分离的情意:“要是派出所明天就来送感谢信多好啊,这样我就能一大早来这边找国庆了。”
“行了,天冷,回去吧。”常三德缩了缩脖子:“现在娃回来了,你也不用天天半夜躲起来哭了。”
说完,又扭头看了眼庄严肃穆的军区大院,感叹道:“咱们儿子连军区大院都住上了,日子过得还挺好。”
林红叶脚步一顿,眼神警告地盯着常三德:“你别想些不着调的事儿,国庆住军区大院,是托沈家的福,和咱们可没关系。”
“人家对国庆有养育之恩,我们当亲生父母的,可不能给国庆扯后腿。”看常三德不以为意的模样,林红叶停住脚步,提高了声音问:“常三德,你听见了吗?”
“听见了,听见了……”常三德坐上三蹦子,语气有些不耐烦:“快上车,这天真的太冷了,我都快被冻死了。”
……
天上的雪花纷纷扬扬,周围的一切都被染成白茫茫的一片。
地上厚厚的积雪泛着天上的光,京城这雪,好像怎么都下不完似的。
沈意棠本来想问问沈国庆对常三德和林红叶的感觉如何?
却被沈国庆扯了扯手,指着前方让她看。
沈意棠抬头望去,漫天雪花中走出一道高大稳健的人影。
对方手里拿着手电筒,光线笔直地照了过来,却又仔细地避开了沈意棠的眼睛,往她脚边的地上照。
“是姐夫。”沈国庆笑容灿烂地对沈意棠打着手语。
不用弟弟提醒,早在第一眼的时候,沈意棠就认出了从纷飞大雪中走过来的人是陆毓华。
男人目光沉冷地落在沈意棠身上,没说话,却安安静静地陪着沈意棠他们走路。
这男人实在太高大了,他目不斜视地朝前走,脚步迈得也宽大。可那宽阔挺拔的身影,却始终和沈意棠保持平行。
后来沈意棠才发现,这男子虽然步子迈得大,但却故意放慢了脚步。
而且那道身影,还替她挡住了不少从天空中飘落下来的飞雪。
沈意棠弯了弯眼睛,主动和陆毓华提起今天的事儿。
当陆毓华听到她遇到人贩子时,眉心拧紧。
男人停下脚步,手电筒的光也落在她身上。
手电筒的光线有些刺眼,可是沈意棠仍然能感受到男人黑沉的眼神,落在自己身上,像是在检查她有没有受伤?
“我没事儿。”沈意棠赶紧说,“说来也巧,刚好在那条胡同里遇到了你侄子陆建华,和他一起把人贩子都抓了起来。”
听到陆建华的名字,陆毓华垂眸,眼神严肃地盯着沈意棠看:“他和你说了什么?”
沈意棠抬眼瞧着男人,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总觉得男人很在意陆建华?
不过陆建华是他侄子,他应该也是担心陆建华和她一样会受伤吧。
沈意棠冲男人笑了笑:“也没说啥,就聊了聊人贩子和那些被解救的妇女儿童。”
她今天出门,穿的是在百货大楼买的新棉衣。
很漂亮的宝蓝色,是京城制衣厂用新机器钩织出来的灯芯绒,不仅暖和还好看。
“派出所那边儿还说要给我写感谢信呢。”说起这事儿,沈意棠还有点小骄傲。
这可是官方的认可,也是她用实际行动拼搏出来的荣誉,哪能不骄傲呢?
她笑容灿烂,粉白的下巴高高扬起,整个人就像是用羊脂玉做出来的,脸颊莹白透亮。
本就生得十分漂亮,笑起来的时候,眼睛弯弯,里面坠满了月色星光,美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对了,明天我请你吃饭呀。”沈意棠特别高兴,今天派出所那边还给她颁发了见义勇为奖。
一共有200块钱呢,这放在七十年代,可是一笔巨款了。
“明天要去部队看房子。”陆毓华的淡定依旧如初见那般,“你去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
如今距离婚期越来越近,就剩下两三天了。
陆毓华既然决定了要娶沈意棠,就会把一切该置办的都置办好。
但是他不知道沈意棠的喜好和审美,索性明天带着沈意棠一起去看新房。
到时候她想添点什么家具,他都尊重。
沈意棠没想到房子都分下来了,一时有点惊喜。
等她和陆毓华结婚后,自己就有一个家了,再也不用带着沈国庆东躲西藏,也不用再过居无定所的日子了。
陆毓华见她开心,又问:“婚宴请客,你是在大院里办?还是在部队?”
“都可以。”沈意棠开口说,“我在京城没啥朋友,你想在哪里办呀?”
陆毓华停住脚步睨了她一眼,见她还是笑盈盈的,就说:“先在大院里摆几桌,等搬去部队后,再去食堂请客。”
这是从没想着让沈意棠自己下厨做饭了,男人虽然没明说,但是这份体贴沈意棠还是收下了。
她还打着手语,和沈国庆分享了这个好消息。
沈国庆双眼亮晶晶的望着姐夫,这个姐夫真可靠,不愧是国家严选。
两人一边说着话,一边往大院里走。
沈国庆就像小尾巴似的,乖乖跟在姐姐、姐夫身后。
偶尔还能瞧见姐夫低头看他,沈国庆虽然听不到姐姐姐夫在聊啥。
但是他能感觉到姐姐是快乐和雀跃的,所以在姐夫低头看着他的时候,沈国庆笑眼弯弯地冲姐夫竖起大拇指。
“国庆在夸你棒呢。”沈意棠察觉了两人的互动,觉得夸赞人的话,一定要当众说出来,让对方知道才成。
“我也觉得你安排的很棒呢。”沈意棠笑容明媚:“啥都替我考虑到了,谢谢你呀,陆毓华。”
沈意棠是个很会表达自己内心情绪和欢喜的人:“陆毓华,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丈夫了。”
男人面无表情地垂眸看她,沈意棠依旧笑眯眯地,温柔又乖巧。
陆毓华没说话,只在呼啸的北风吹过时,微微侧身,替她和沈国庆挡住了冷冽风雪。
他身上原本穿着一件军大衣的,可在接沈意棠他们回家的时候,那件军大衣就披在了沈意棠身上。
军大衣很厚实,还带着男人身上炙热的体温,穿在沈意棠身上又大又暖和,能把沈国庆也一起裹在军大衣里面。
姐弟俩就这么裹着军大衣,笑眯眯地跟着男人朝前走去,白茫茫的雪地里也拖出了长长的脚印。
沈意棠担心男人冷到,把手里的暖水瓶塞进对方手里。
暖水瓶还滚烫着,沈意棠两只手才能抱住的暖水瓶儿,却被男人一只手就握住了。
他的手可真大啊,指腹处还带着厚厚的茧子。这是一双拿枪打鬼子的手,也是一双能护住自己爱人的手。
沈意棠笑眼弯弯的瞧着男人:“还冷吗?”
陆毓华沉默摇头,垂眸瞧着握在手里的暖水瓶儿时,似乎还能闻到少女手中残留的馨香。
她向来都是软软的、香香的,是从小就被人捧在手心里呵护着长大的好姑娘。
想起她给自己塞暖水瓶儿时,那白皙柔润的手指,不小心靠近他手背时那柔软细腻的触感。
陆毓华眸光深邃。
他身上只穿着挺括的绿军装,风雪落在上面,很快就融化成了水,将他的肩膀和胸膛打湿。
男人丝毫没在意,脚下依旧走的很稳很慢,注意着沈意棠和沈国庆两人的步伐。
被他另一只手拿着的手电筒,一直照亮了沈意棠脚下的道路。
偶尔路上结了薄冰,也会被男人清理的干干净净。
沈意棠心里一暖,没想到这男人看着冷漠无情,一举一动却这么贴心仔细,很会照顾人。
在往后很多个寒夜里,沈意棠都会想起今天晚上的场景。
想起男人那无声而静谧的温柔,以及那稳健挺拔、替她挡住风雪的高大身影!
等他们走进屋的时候,夜已经很深了。
屋里开着一盏灯,陆老爷子裹着毯子坐在沙发上打盹。
听到开门和走进来的脚步声,陆老爷子立马睁开眼睛。
当他瞧见陆毓华打着手电筒走在前面,沈意棠姐弟俩裹着保暖的军大衣,像两只可爱的小企鹅似的,亦步亦趋地跟在陆毓华身后时。
陆老爷子眼里也带上了慈祥的笑意:“回来啦?今天去认亲咋样啊?”
早上沈意棠出门的时候,老爷子本来要再给她安排一辆车。
可是沈意棠想在京城认认路,也实在不好意思继续用公家的车,这才带着沈国庆去坐了公交车。
陆老爷子看姐弟俩出门,怕他们人生地不熟的,再出啥事儿。
一直在家里等着。
他也没想到老四回来后,发现家里没有沈意棠的身影,二话不说地拿着手电筒出去等着。
现在看到陆毓华把人接了回来,还把沈意棠姐弟照顾得这么好。
陆老爷子心里别提多满意了。
男人嘛,就是要主动才能娶上媳妇儿。
沈意棠面对陆老爷子乐呵呵的眼神时,脸颊还有些红。
老爷子看她和陆毓华的眼神,和她上辈子在网上磕cp时的眼神,简直一模一样。
“今天认亲算是很顺利……”沈意棠先报喜。
说完了和沈国庆亲生父母认亲的事情后,这才提起了在胡同里遇到人贩子的事情。
陆老爷子皱眉,第一反应也是这事儿有猫腻。
他沉吟片刻:“那些人贩子的底,也让老四去查查看。”
毕竟沈国庆被拐了这么多年,被拐的时候也才刚出生。
就怕这事儿有他们不知道的缘由。
还是查一查更放心。
“谢谢爷爷。”沈意棠乖巧道谢。
陆老爷子笑眯眯地看着她:“还叫爷爷呀?你都要嫁给老四了,是不是该改口了?”
沈意棠闹了个大红脸。
她从一开始上门,就叫老爷子为爷爷。
现在听懂老爷子的意思,是让她改口叫爸爸,沈意棠还有些不好意思呢。
“行了行了,不逗你了。”陆老爷子看小姑娘面皮薄,就摆了摆手说:“等我准备好了改口红包,你再叫爸爸吧。”
“天这么晚了,老四,赶紧的,快带你媳妇上楼休息。”陆老爷子扭头就对陆毓华命令道。
陆毓华没说话,转头看了眼沈意棠。
沈意棠默契跟他上楼,沈国庆也默契的牵着姐姐的手,像一只乖巧的小企鹅。
三人上了楼,陆老爷子也放心的回了房间休息。
来了军区大院好几天,大概是每天听着军歌起床的缘故,沈意棠竟然养成了生物钟。
高音喇叭里刚传来滋滋电流声的时候,沈意棠就睁开了眼睛。
等她揉着眼睛从床上起来的时候,高音喇叭里已经唱起了《英雄赞歌》。
当歌词唱到‘天气那个虽冷我心里热’的时候,沈意棠忍不住跟着哼唱起来。
因为她心里也热乎乎的,这才来京城第四天,她就已经在部队拥有自己房子了。
也不知道部队分给她和陆毓华的房子是啥样的?
按照陆毓华现在的级别,部队分下来的房子,是个带着小院的三居室。
一楼除了可以从大楼正门进入。
院子里还有个小门,是从厨房那里通出来。刚好就在院子里,还铺了一层石子路。
听说原来住这间屋子的军官,已经升上去了。
刚好就空出来,给了陆毓华和沈意棠当婚房。
屋子里已经被陆毓华带着人收拾过一遍了,地板干干净净。
连原本有些散架的床,也被换成了新的。
除此以外,屋子里还有新打的家具和沙发,连橱柜都是新做的。
沈意棠看着收拾的规规整整的家,眼里的笑意根本止不住:“陆毓华,这个家太好了,我真喜欢。”
她笑容明亮又灿烂,连和陆毓华说话的声音都带着高兴。
陆毓华眸光温和:“你看看还要添点啥?”
“被子和四件套,还有咱们吃饭的锅碗瓢盆……”沈意棠笑盈盈的看着男人:“被子要用棉花新弹的,盖起来才能蓬松暖和。对了,咱们有工业票吗?”
买锅得要工业票,否则只能想办法和别人换旧的用。
这是她的新家,沈意棠就想用点别人没用过的。
陆毓华闻言,从军装裤兜里掏了一叠票出来:“除了工业票,还有布票、棉花票、肉票……”
这些除了他找战友淘换来的,还有一部分是老爷子和家里的亲戚赞助的。
厚厚的一叠,沈意棠差点没拿稳。
这也太富裕了吧?
沈意棠喜的双眼亮晶晶,有了这些票,她能把家置办得漂漂亮亮。
可惜现在不能在家里插鲜花,要被批判成小资主义。
但是养花应该能成,她一路走过来,发现好多人家里都养了花的。
到时候花开了,也能搬进屋里欣赏。
还有窗帘,她喜欢浅色系,带着小清新风格的窗帘。
不知道这个年代的供销社和百货大楼,能不能买到这样的?
沈意棠每看一处,脑子里就已经想好了要怎么置办东西了。
陆毓华沉默不语地跟在她身后,发现有东西要搬动的时候,他二话不说地冲上前,按照沈意棠的指挥,把东西搬过去放好。
因为动的有些热,又怕弄脏身上的军装外套
他脱了军装外套递给沈意棠,里面就穿着一件挺括的衬衫和深蓝色的套头毛衣。
白衬衣的袖子挽上去,露出紧实修长的手臂来。
沈意棠不由自主地瞧着男人胳膊上那干练的肌肉线条,心想这男人干活利落,肌肉也练的十分漂亮。
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肉的那种,因为身材高大修长,无论穿啥都特别好看。
这样的结婚对象,她十分喜欢。
以后结婚过日子,看起来也赏心悦目。
正这样想着,陆毓华忽然回头看过来,眼神漆黑炽热,像是燃烧的火。
那双漆黑双眼里带着的占有欲和侵略性,灼得沈意棠下意识移开眼,不敢轻易和他对上。
她的心口也砰砰跳个不停!
沈意棠正想着说点什么来缓解安静暧昧的气氛时。
隔壁却传来一阵摔碗声,沈意棠下意识看去。
就见一个穿着打扮都十分摩登的年轻女人,此时正站在隔壁院子里看她。
那年轻女人的眼神有点复杂,像是不甘心。
刚才的那个碗也是她打碎的。
“你咋还把碗摔了呢?”一个穿着军装的男人,大步从旁边走了过来。
特别心疼的看着女人,又心疼地看了看地上摔碎的碗:“这碗可是按照你的要求,刚从百货大楼里买来的,你咋说摔就摔呢?”
“咋了?摔个碗你就心疼了?”那女人嘟起嘴,有些生气地埋怨:“你咋不心疼心疼你老婆?你看看人家陆团长,同样是来看新家的,他就啥也不让女人干。”
“你再看看你,让我搬碗不说,你还凶我。”那女人年纪大约二十五六岁,长得很娇俏,而且骨子里带着一种养尊处优的优越感。
和男人撒娇了后,她又主动走到沈意棠面前,笑着问:“你就是陆团的新媳妇儿吧?我是隔壁二团团长的老婆,老家海城的。听说你刚从乡下来京城,你呆的还习惯吗?”
不等沈意棠说完,她又自顾自的接了下去:“京城太冷了,一点都没有我老家舒服。我天天烤火,鼻血都快烤出来了。气候真是太干燥了,一点都不养人的啊。”
“对了,我叫乔微。你呢?老家哪里的?”乔微主动和沈意棠握手,那手保养得特别好,一看就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那种。
“你好,我叫沈意棠。”沈意棠礼貌性地和她打招呼,却没和对方握手。
乔薇眼神不高兴地落在沈意棠手上。
她以为沈意棠是看她手保养的娇嫩细腻,心里自卑,才不好意思和自己握手的。
可是瞥眼看过去,她发现沈意棠的手长得十分漂亮。
十指纤细修长,连指甲盖儿都长得特别饱满红润,还特别干净白皙。
乔薇心里又来了比较的想法,又觑着眼去看沈意棠的脸和穿着,还有头发。
最后发现沈意棠长得漂亮,穿啥都好看。
唯独头发只用一根头绳绑起来,而自己却烫了精致的大波浪。
乔薇心里的优越感瞬间踊跃上来了,还给沈意棠介绍说,大城市里的女人都时兴烫头。
要是沈意棠不介意,她可以带沈意棠去烫头发。只不过烫头发很贵,还需要用友谊商店买的进口药水。
“抱歉,我不烫头发。”沈意棠打断了乔薇的炫耀。
这个年代,其实越朴实越安全。
“乡巴佬。”乔薇用家乡话骂了一句。
转眼一想,也就她们家富裕,她才能想干啥干啥。
别看沈意棠嫁的是京城本地的军官,可是钱财这些,肯定比不上她们这种海城大家族。
可惜了,原本她是相中了陆毓华的,可是这男人太冷漠无情,根本不搭理她。
她只能退而求其次选择了现在这个老公,人其实不错,长得也还行。
就是老家乡下的,吃饭不爱洗手,也不讲卫生。
她有时候都不想搭理对方。
二团团长李家福,大概也看出自己刚娶的这个老婆,浑身都是小资做派。
脸色十分难看的上前拉住了乔薇:“行了行了,赶紧收拾吧,再耽搁下去,天都快黑了。”
他把乔薇拉进屋子里,又关上门后,这才小声警告:“你这头发给我剪成解放头,还有你身上穿的衣服,都给我换成棉衣和列宁装。你穿成这样,可不行!”
“我怎么了?我穿的好看,你脸上不也有面子吗?”乔薇生气:“结婚前,你就说过,要照顾我、保护我;我现在穿个衣服,烫个头发你都容不下我?”
“怎么?你想让我和你乡下那个没人要的老女人一样,穿的艰苦朴素。在老家给你养孩子,照顾你爹妈?”乔薇的声音,很快就被李家福捂住了。
“你别瞎咧咧,我那是父母包办的婚姻,是封建旧思想。我们是离了婚,再娶你的,你别总拿她说事儿。”李家福放低了声音。
乔薇冷哼着拍开他的手,也骂了句‘乡巴佬’。
“以后你要是不喜欢和他们相处,就甭搭理。”陆毓华走到沈意棠面前,李家福和他现在这个老婆的婚姻,家属院里很多人都看不惯。
乔薇整天骂这个骂那个,总是把‘乡巴佬’挂在嘴上。
那些从乡下来的嫂子们,也贼讨厌她。
倒是沈意棠虽然看着漂亮娇弱,但是和嫂子们相处的时候,特别大方敞亮,而且不扭捏。
她还夸邻居嫂子鞋底纳得好,家里收拾得整齐,把那嫂子夸得心花怒放。
张爱花知道沈意棠她们要搬进来,还热情地送了沈意棠自己从老家带来的干牡蛎。
“别闻着腥,烧汤可鲜了。都是来随军之前,我自个儿下海里捞的。”这个嫂子名叫张爱花,性格特别爽朗大方。
沈意棠也喜欢张爱花这种性格,就笑着收下了,打算等搬过来那天再回礼。
“等我们搬过来请客吃饭的时候,就拿嫂子您送的牡蛎干烧汤给大家喝。”沈意棠其实特别爱吃海鲜的。
有了这袋牡蛎干结婚请客,又多了一道菜,真是两全其美!
“那感情好。”张爱花见她要用在婚宴上,有种找到知音的喜悦。
京城很少有海鲜,好多人都嫌弃腥。
沈意棠喜欢,张爱花就觉得这东西送的值。她乐的笑出了声,被隔壁乔薇听见后,乔薇白眼都快翻上天了。
果然是乡巴佬,乡巴佬就只会和乡巴佬混在一起。
“你可别说了。”李家福恼火:“你知不知道啥叫祸从口出?你这张嘴,迟早要给我惹事儿。”
乔薇冷哼一声,坐在床头生闷气:“我也要请客吃饭。”
“咱们是二婚,比不上陆团长是新婚。”李家福不愿意,他二婚娶比自己小很多的乔薇,已经被人嚼舌根了。
二婚再请客,这算个啥?
乔薇生气,拿枕头砸李家福:“早知道就不嫁给你。”
她说着,还忍不住站起身,跑到窗户边去看沈意棠她们家的情况。
沈意棠这个乡巴佬的命咋就这么好?嫁给京城本地人,家世好,还是个年轻英俊有前途的军官。
最重要是一婚,而且看陆毓华那样,还很紧张沈意棠这个小媳妇儿。
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
当初陆毓华咋就没看上她?
就因为她爸是资本家,她妈在旧社会当过资本家的姨太太,所以嫌弃她?
想起举家搬去香江,却把她和她妈留在内地受苦受难的亲爹。
乔薇心里更难受了。
因为新家不能开火,所以中午沈意棠他们是去部队食堂吃的饭。
部队食堂今天的伙食很好,因为有红烧肉,所以好多家属院的嫂子都拎着保温桶过来打菜。
张爱花看到沈意棠,忙朝她招手:“别吃食堂,浪费。等我打了肉,去我家里吃。”
这个年代的肉金贵,肉票也是每个月定额定量的。
也是张爱花喜欢沈意棠,才会邀请她回家吃饭。换成别人,闻一下她家的肉香味儿,张爱花都会心疼。
“嫂子谢谢您的好意,下回等我搬过来,咱们再一起吃饭。今儿就不麻烦你了。”沈意棠笑盈盈的。
看张爱花打饭还带着自己的小女儿,从兜里摸出几颗糖果,递给了张爱花的小女儿:“阿姨请你吃糖果。”
“谢谢阿姨。”张爱花的小女儿先是抬头看了眼妈妈,见妈妈同意了,这才伸手去拿糖果。
她撕开糖果舔着吃的时候,还特别好奇地看着跟在沈意棠身边的沈国庆:“小哥哥,你几岁了?我五岁了。”
沈国庆看懂了张爱花小女儿的问题,但他没办法开口说话。
他比了个八,告诉对方自己八岁了。
这个动作,恰好被同样来食堂吃饭的乔薇看见了,乔薇冷哼:“原来是个哑巴啊。”
李家福眼神扫视过去,让乔薇闭嘴。
可是乔薇根本不怕他,还故意冲着沈意棠说:“带着个哑巴弟弟,也难为陆团长不嫌弃,肯娶你了。”
“你开口闭口都是乡巴佬,咋了,解放的时候国家没通知你?”
沈意棠又不是啥很大方的人,她怼乔薇的时候,言辞那叫一个犀利:“乔薇同志,这都新社会了,讲究人人平等。你还高高在上地看不起我们这些乡下来的。咋了?你还用出身来想分化我们,制造内部矛盾?”
乔薇和李家福脸色都变得惨白,食堂里的其他人,也对这两口子指指点点。
张爱花撇了撇嘴,这个乔薇自从搬来了家属院,总是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
天天高高在上的损人,活该遇上了沈意棠这个嘴皮子利索的。
平时那些被乔薇指指点点的军嫂,也都抬头挺胸地瞪着乔薇:“沈同志说的好,乔薇你是不是想搞内部矛盾?成为我们的阶级敌人!”
“我……我没有。”乔薇咬着嘴唇,可怜巴巴的看着李家福,希望他帮自己说话。
她当初嫁给李家福,就是觉得李家福成分好。出身农村,又是个军官,否则哪会嫁给李家福啊。
李家福被乔薇看得心慌意乱。
现在也有点后悔,当初看她年轻漂亮,起了娶城里老婆的心思。
要不然他现在哪能面对这种难堪的局面。
“陆团,你看这事儿闹的。”李家福笑容满面的走到陆毓华面前,打着哈哈说:“女人闹脾气,哪儿就上纲上线了。”
陆毓华面无表情:“你们两口子要是想认错,就对我媳妇和小舅子认错。别说这些没用的!”
李家福脸色像是吞了苍蝇一样难看。
乔薇也臊的满脸通红,家属院咋就来了沈意棠这种嘴皮子利索的人物?
以前她骂那些乡下来的女人,谁敢这样呛她?
“不道歉?”陆毓华眼神带着压迫。
李家福忙陪笑:“哪能,这事儿本来就是乔薇的错。”
李家福扯着乔薇给沈意棠和沈国庆道歉,乔薇委委屈屈:“对不起,我不该说你弟弟是个哑巴。虽然这是事实……我也不该说陆团长嫌弃你……”
“乔薇同志,看来你还没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在哪里啊。”沈意棠语气冰冷:“我和陆毓华的结婚报告是组织上批准的,组织同意我们结婚。我高兴嫁他,他也乐意娶我,怎么到了你嘴里就成了嫌弃?”
“你是对我们结婚,当一辈子的革命伴侣有想法?还是你对组织批准我们结婚的事情,不满意?”
既然乔薇不要脸,沈意棠也对她冷嘲热讽:“还是说,咱们部队的军人结婚,都需要你的同意才成?你把自己的位置摆的比组织还高?”
这话说的可太严重了,乔薇吓得脸色苍白如纸,眼神仓皇。
李家福也害怕的心口打颤,他以为只是女人间的争斗,谁知道沈意棠竟然往他们夫妻头上扣这么大一顶帽子。
要是领导知道乔薇把自己摆得比组织还高,那不是说他两口子反动吗?
奚落人的时候,乔薇不知道害怕。
现在被人以牙还牙的打回来,她才知道害怕。
李家福一巴掌扇在乔薇脸上,指着乔薇的鼻子骂道:“你胡咧咧啥?还不给沈同志道歉。乔薇,你要摆正自己的身份和态度,知道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
面对遇到事只会拿女人出气的李家福,沈意棠也是打心底看不上的。
最后这两口子低头给沈意棠道歉又道歉,这才灰溜溜的离开了食堂,连午饭都没敢吃。
“沈同志,你也太厉害了。”平时那些被乔薇欺负的军嫂,都双眼亮晶晶的朝沈意棠围了过来。
“咱们家属院终于来了沈同志这样的好同志啊。”张爱花也笑着夸赞。
看着被军嫂们拥簇着说说笑笑、和家属院嫂子们打成一片的沈意棠。
陆毓华漆黑深邃的眸子里,也闪过一丝笑意。
在食堂吃过午饭,沈意棠几人又去了部队的供销社,买碗筷和炒菜的锅。
煤炭和柴火,部队每个月都会定量发放,这一点倒是不用操心。
至于弹棉花的地方,是张爱花带沈意棠去的。
“这可是手艺高超的老师傅,而且弹的棉花特别暖和。我大姑娘出嫁,我就给弹了几床。你找他,准没错。”张爱花特别热情。
路上遇到相熟的军嫂们,还会给她们介绍沈意棠和沈国庆。
这些嫂子们也听说了沈意棠中午在食堂,怼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的事儿。
都觉得沈意棠同志给她们长脸了,再看沈意棠这么漂亮。
嫂子们都喜欢的很,感觉看到了天仙似的,心情特别舒畅。
沈意棠找张爱花介绍的老师傅,弹了四床棉絮。
两床10斤的,冬天盖。两床6斤的,春秋盖。
夏天盖不住棉花被,她打算找人看能不能做出后世那种空调被,或者薄被子出来。
至于垫在床上的,她则买的现成的。
都是用旧棉花掺着新棉花,翻新弹出来的,保暖而且价格更便宜。
旧棉花,当即就能搬回去垫在床上。
新的棉花被,她选的加急,三天后就能拿,到时候正好是结婚搬过来住的日子。
正合适着呢。
等婚房收拾的差不多,天都黑了。
而这时候心事重重的陆建华,又来到了陆老爷子大门口,对着里面喊:“爷爷,我今天去退了和王丽丽的婚事。我能进屋了吗?”
……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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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抢新娘 万更送上
“爷爷, 退婚这事儿我没搞砸,您能不能见孙子一面?”
大冬天里,陆建华光着膀子, 后背还背了一捆柴禾,就这么站在雪地里。
他的上半身全是被柴禾抽出来的伤痕,那些从伤痕里渗出来的血迹, 早就被零下的低温给冻成冰了。
这样的陆建华, 挺让老爷子心疼的。
毕竟是自己的亲孙子, 就算心里生着三房的气, 看到亲孙子满身伤痕地站在冰天雪地里。
老爷子心里哪能不难受呢?
转眼再一看, 陆建华虽然浑身是伤, 身体却站得笔直, 可以说昂首挺胸也不为过了。
被他背在身后的柴禾, 似乎也没办法压弯他的脊梁骨,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身为陆家人的执着和担当。
陆老爷子欣慰一笑:“臭小子,还知道负荆请罪这一套。”
负荆请罪是他家老伴儿还在世时, 给陆建华说的连环画上面的故事内容。
陆建华一直牢牢记在心里。
所以他知道王家那边已经把他和王丽丽的请帖发出去了,他就背着一捆柴去王家负荆请罪了。
事情虽然是他爸妈瞒着他做的,但是烂摊子却要陆建华这个当儿子的来收拾。
王家肯定不愿意退婚, 因为他们很看好陆建华的前程。
再加上女儿王丽丽从小就追在陆建华屁股后面跑, 他们也不想让女儿伤心。
可是谁能想到, 陆建华竟然想出负荆请罪这一招。
天寒地冻的, 他宁愿背着一捆柴禾跪在冰天雪地里求他们原谅,也要解除这门亲事。
王家还能咋办?
再继续纠缠下去,那不是自找苦吃,让整个军区大院都看他们王家的笑话吗?
毕竟结婚报告和请帖,都是他们瞒着陆建华干的。
陆建华不愿意娶王丽丽, 不仅没逃婚,反而负荆请罪的来道歉,给足了王家人的面子。
可是王丽丽不甘心啊,她就不懂了,为啥陆建华不喜欢她?
就因为她喜欢溜冰、跳交谊舞?还是因为她喜欢像男孩子那样,骑翻斗摩托车?
难不成陆建华也觉得她不是个好女孩?
王丽丽看着跪在冰天雪地里的陆建华,觉得心口像是被刀子在千刀万剐一般的疼。
“丽丽,不是你不好,是我的问题。”陆建华也想趁机把事情说清楚,免得伤害了王丽丽:“你是咱们大院里,最英姿飒爽的女同志。我也很羡慕你,有父母疼爱和托底,活得潇洒肆意……”
这些都是陆建华的真心话,但是感情是不能勉强的。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哪怕王丽丽再好,他也只喜欢自己的心上人。
“对不起,丽丽,我有喜欢的人,我要追求她,所以我不能娶你。”
陆建华说这话的时候,眉眼间还带着一丝温柔,似乎是想起了那个他喜欢的姑娘。
王丽丽心中刺痛,见周围的邻居都跑出来看热闹。
她仰起头,努力憋回眼眶里的泪后,这才看着陆建华说:“陆建华,你说这些可真没意思。”
王丽丽不想追问陆建华喜欢的女同志是谁。
也不想像表姐李玉芬那样,因为不甘心,而被心里的嫉妒所操控,从而变成一个不可理喻的疯子。
她的自尊心不允许。
可到底还是难过的!
尤其看到陆建华这么决绝地要和她退婚,王丽丽也觉得面上无光。
她不能心平气和地和陆建华说话,她只能愤怒地转头离开,给彼此留下最后的体面。
王部长和冉红玉看女儿这么伤心,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陆建华的确是个好女婿的人选。
当初王家算计着让王丽丽打结婚报告、到处发请帖说两人要结婚。
就是想把戏台子搭起来,把陆建华逼到没有后退之路,只能娶王丽丽。
可是谁能想到,陆建华就算退婚也表现的这么有担当?
为了给王家一个说法,也为了让王家在被退婚时能保留面子。
陆建华还抽出一根细木条,往自己身上抽,抽的他自个儿浑身是血……
“建华,你回去吧。”王部长长叹一口气,同为男人,他真的很欣赏陆建华这样敢做敢当的人。
但是强扭的瓜,真不甜啊。
王部长心中惋惜地上前,把陆建华从雪地上扶了起来,语气温和地说:“建华,咱们两家的婚事今天就算退了。”
冉红玉皱眉,请帖都发出去了。她连办酒席的菜都买回来了,屯在地窖里。
就这么退婚了,以后大院里的人,咋看她女儿王丽丽啊?
可冉红玉也知道,今天这婚是退定了。
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陆建华也必须要退婚的。
可惜了这样一个好女婿啊。
冉红玉心里轻叹。
“以后咱们两家还是正常来往,别为了退婚的事情伤和气。”王部长伸手拍了拍陆建华的肩膀。
陆建华不愧是陆家孙子辈中,最出息的那一个。
就这份担当和胸怀,就足够让人对他刮目相看了。
更何况他早就听说,陆建华在部队玩命似的干,无论遇到啥事儿都不要命的往前冲。
这不,前阵子抢雪救灾的时候,他为了保护群众不被倒下来的房子砸中。
他直接冲上去用自己的肉身和后背,给人民群众挡住了倒塌下来的房屋。
现在陆建华的后背上,还有着触目惊心的伤口呢。
就是在救人的时候,被房梁砸伤的。
听说陆建华累积了军功,如果没意外的话,过阵子就要提副营了。
23岁的副营长,就算是这军区大院里,也找不出来几个。
大院里,倒是有个26岁就当团长的男人。
可那个也是陆家人,还是陆建华的小叔陆毓华。
据说陆毓华升的更快,都要当旅长了。
副师级的干部,那更是打着灯笼也找不到。
如果能让女儿王丽丽嫁入陆家,嫁给陆建华。她女儿后半辈子啥都不用做,就能活得轻而易举。
可惜了,两家的婚事咋算计都不成。
王部长惋惜不已地看了陆建华一眼,也没再说话,转身进了屋查看女儿王丽丽的情况。
屋外,陆建华脸上则露出如释重负般的微笑。
王家和陆家从老爷子那一辈起,关系就不错。再加上大家都是一个大院里的,平时抬头不见低头见。
陆建华也不想因为退婚的事情,把关系闹得太僵。
现在事情圆满解决,陆建华心里负担也彻底放下了。
但是他必须求得老爷子的原谅,否则三房真被分出去单过了,他们三房也会成为大院里的笑柄。
“这个臭小子,在王家负荆请罪成功了,又跑到我这个老头儿面前来卖弄。”
陆老爷子站在窗户前骂人,可是看向陆建华的双眼里,却带着欣慰和满意。
他正要把陆建华叫进来的时候,却见一辆军用吉普车,从夜色里开了进来。
刺眼的车灯打在浑身是伤的陆建华身上时,陆毓华眉头紧皱。
他还不知道陆建华给王家负荆请罪、退了婚约的事情。此刻单纯看到陆建华浑身是伤的模样,有些担忧。
俩人是叔侄,又不是仇敌。
从私心上来说,陆毓华也希望陆建华能好好的。
坐在车后座的沈意棠,自然也瞧见了陆建华。
沈国庆也特意趴在车窗上,望着背上还背着一捆柴禾的陆建华。
他扭头就对姐姐打着手语问,这个人是不是在‘负荆请罪’?
沈意棠点了点头,寻思着三房那边是不是又出啥事儿了?
这几天她以旁观者的身份,看着三房上蹿下跳的。本以为事情都消停了,结果陆建华又来负荆请罪了!
此时天色已经彻底黑了下来,但是院子里的灯却开着。
灯光不算太亮,却也足够看清楚站在大门旁边的陆建华了。
老爷子心里暗叫一声不好,要是让小棠和陆建华两人撞上了,
换亲的事儿,不就暴露了?
原本想把陆建华喊进屋暖和暖和的老爷子,瞬间板着脸,对警卫员说:“你去告诉陆建华,说今天这事儿他做得挺对。但是我还生他爹妈的气,不想见他。你让他立马就给我滚回去,否则我一辈子不见他!”
俗话都说:老小孩、老小孩。
别看老爷子年纪越来越大了,可是他的心态却越来越年轻,说话做事的时候,也比年轻时更随性。
警卫员很快就跑出去,按照老爷子的命令,一把扯过陆建华往旁边走:“建华同志,老首长说原谅你了……”
警卫员把老首长的话,原封不动地告诉陆建华时。手上也没闲着,一路扯着陆建华快步往军区大院外面走去。
就怕陆建华撞上了沈意棠。
陆建华在冰天雪地里冻了这么久,浑身都冻僵了。
被警卫员扯着往外走的时候,脚下根本迈不开。
那捆背在他后背的柴火,也因为他被警卫员扯踉跄的动作,从背后往前面砸下来。
刚好就砸在他抢雪救灾时受伤的后背上!
那道伤口从肩胛骨贯穿到了后背,原本已经被医生缝合好了。可是现在又被那捆柴禾给撞裂开了,皮肉翻卷,又开始往外渗血。
陆建华痛得倒吸一口气,等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走出了军区大院。
警卫员看他光着膀子,好心地把自己身上的军大衣脱了下来,给陆建华穿上:“建华,你赶紧去医院处理你身上的伤口。等老首长彻底消了气,你再来。”
另一边,陆毓华已经打开后车座的车门,把沈意棠接下了车。
自从去看过婚房后,两人之间的感情似乎也比以前好了。至少单独相处的时候,不会像以前那样陌生和拘谨了。
沈意棠看男人把手伸到自己面前,弯眼笑了笑,特别开心的把手搭在了男人掌心。
吉普车的底盘高,下车的时候不方便,再加上地上有积雪,所以特别容易滑倒。
陆毓华握紧了沈意棠的手,女人的手指纤细柔软,带着一股细腻入微的馨香。
她的手被他宽厚滚烫的大掌包裹着,就像牛奶融化在了巧克力里;两人的肤色,几乎在夜色里融为一体。
男人手上的滚烫温度,源源不断的传递到她身上,连带着她的身体也变得滚烫起来。
沈意棠不自在地扭了扭手,却被男人握得更紧了。
闷热潮湿的温度,随着时间越来越明显。明明只是牵个手,却显得这样亲密温柔。
大概是夜色赋予了男女之间的暧昧气氛,大概是男人霸道的占有欲在侵略她的心。
手牵手的亲密接触,似乎也让两人的心跟着亲近了几分。
沈意棠垂眸看了看两人相牵的手,又仰头看了看男人冷峻的侧脸,想了想问道:“明天结婚,去哪里领结婚证?”
男人的声音依旧低沉平静:“直接去部队领就成。”
一般来说,现役军人领证,要去部队驻地所在的街道办或者区公所领结婚证。
但是陆毓华的部队特殊,结婚只要把结婚报告和照片交上去,部队那边会统一办好,然后进行发放。
这倒是省了他们很多事!
在走到屋门口的时候,陆毓华脚步忽然停下,他垂眸看着沈意棠:“你有结婚证明吗?”
“有的。”沈意棠说。
她来京城之前,沈老太太就托关系,让村长帮她开好了介绍信和结婚证明。
沈老太太就怕沈意棠回老家,被那些人给抓走去审问。
所有能办的手续,都一起帮沈意棠给办好了。
婚后,沈意棠随军如果要迁户口和粮食关系的话,也不用再跑回去。
因为村长帮忙把手续一并给办好了。
想起老家的奶奶,沈意棠心口暖暖的。
沈老太太虽然和她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却把沈意棠和沈国庆当亲孙来疼爱,方方面面都替他们考虑好了。
也不知道奶奶收到她寄回去的钱和电报没有?
奶奶不认字儿,念电报上面的内容,估计只能找村长帮忙念了。
这样也好。
如果老家那些人知道她嫁到了京城陆家,那些人也不敢再欺负奶奶了。
沈意棠想着老家的事儿,没注意她和陆毓华已经走进了屋。
她身上本来就热,被屋子里的热气一轰,浑身都有点冒汗了。两人的手这时候还牵在一起,沈国庆笑眯眯的跟在两人身后。
看到姐夫松开姐姐的手,一脸冷峻地拿着东西朝屋里走时。
他将两个大拇指对在一起,冲沈意棠弯了弯眼睛:姐姐姐夫感情真好。
沈意棠弯腰给他脱身上的棉衣,解释道:“他是怕我下车时摔倒,你姐夫刚才,不是先把你抱下车的吗?”
陆毓华这人冷漠沉稳,做事却很有分寸。
就是他这人的手硬,掐着沈国庆的胳肢窝,把他从吉普车上抱下来的时候,硌地沈国庆的肋骨痛。
“姐夫对姐姐不一样。”沈国庆脱了棉衣,又用手语比划道:“更温柔,更有耐心。”
沈意棠脸颊滚烫,也特别红:“小孩子家家别总吃瓜。”
“吃瓜?吃啥瓜?”陆老爷子笑眯眯的凑了过来。
老四以为进屋就松手,他就看不见老四主动去牵了小棠的手?
陆老爷子觉得自己长了双孙悟空那样的火眼金睛,啥事儿都瞒不过他。
但是沈意棠说的吃瓜,他却有点听不懂了:“小棠想吃瓜?我记得地窖里,还有冬瓜和南瓜,你想吃哪种瓜?”
现代社会的‘吃瓜’,和老爷子嘴里的吃瓜,根本不是一回事。
沈意棠也不知道该咋解释,就顺着老爷子的话说:“今天太晚了,瓜明天再吃吧。”
“无论吃冬瓜、还是南瓜都成。”她说着自己也笑了起来,虽然时代用语不同,但是好在她和老爷子还能说到一块儿去。
“那就煮个冬瓜排骨汤,再弄个南瓜饼,咱们两种瓜都吃。”陆老爷子说着,还递给沈意棠一份名单:“你明几个就要和老四领证了,我想着中午咱们请几桌。”
“陆家这边,我只请了自家人。你看看,你有没有要请的朋友?”因为沈意棠和陆毓华结婚有点赶,所以事情也办得有点着急。
三房那边,老爷子没通知。
姜美玲和陆老三为了悔婚,闹出那么多幺蛾子,这事儿不能轻易揭过去。
要是把人叫来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婚宴上,指不定两人还要闹幺蛾子呢!
沈意棠在京城人生地不熟,没啥朋友能请的。
堂姐沈凤琴虽然在京城,可是沈意棠总觉得她有点儿不怀好意。
现在她身份敏感,沈意棠也不想自己给自己找麻烦,索性谁都不请了!
老爷子和陆毓华都尊重沈意棠的想法。
第二天一大早,军区大院的高音喇叭还没开始放红歌的时候,陆家这边已经热闹起来了。
陆家儿孙多,除了一部分留在京城任职上班,还有一些单位在外地的人。
那些赶不回来的人,则托人带了礼金过来。
陆毓华年纪轻轻,在家里辈分却很高。
大家都敬佩他,还有点害怕他。
所以家里的侄子一大早跑回来帮忙扫雪收拾家里,却没人敢去闹陆毓华的婚。
就连沈意棠一大早起来,都感觉家里人对她的态度友好中带着一点儿尊敬。
搞得她还有点儿不好意思。
“小棠,你和老四先在家里吃了饭,下午点儿的时候,再让他开车带你去部队领结婚证。”陆老爷子穿着崭新的军装,身上还带着勋功章,就这么威风凛凛的坐在沙发上,瞧着神气极了。
能不神气吗?
今天可是他幺子结婚的好日子,娶的还是老爷子满意又喜欢的儿媳妇儿。
老爷子恨不得昭告天下,今天他家里有喜事。
可惜这个年代大环境比较严峻,大喜的好日子,连鞭炮都不能放。
陆老爷子心里还有点儿遗憾。
但转眼一看,沈意棠穿着一件大红色带毛领的防寒服。整个人青春靓丽,又喜气盈盈的模样。
陆老爷子瞬间笑开了怀。
陆容菲带着几个同龄的姐妹,凑到了沈意棠面前,满脸都是惊艳:“小婶,你真好看。”
其中有个小姑娘是在文工团上班,本来一大早带着化妆品过来,想给小婶化点妆的。
可是一看沈意棠这个小婶,长得这么漂亮。
那眉眼如画,唇红齿白的模样,顿时觉得自己这些化妆品都不配上小婶的脸了。
以沈意棠在现代社会熏陶出来的审美来看,她也不想迎合这个时代的审美,在脸蛋儿上画上两坨艳丽的大腮红。
但是人家都好心的带来了化妆品,不用也不是那么回事儿。
于是沈意棠用了眉笔描眉,还拿起一张口红纸抿了抿唇。
等唇上有了颜色,她用指腹蘸取胭脂,轻轻在脸颊上扫了一层薄腮红。
这样既能让自己脸色变得比平时更好,却又不会太夸张。
“小婶,你可真会打扮。”在文工团当文艺兵的小姑娘,一脸羡慕地看着沈意棠。
沈意棠的化妆思路,也让她茅塞顿开。
原来妆还能这么化,化的这样好看呢。
回去她就分享给团里的姐妹们,让大家都学习起来。
“谢谢你的夸奖,你这么漂亮,还愿意借化妆品给我用,我可真高兴。”沈意棠和侄女商业互吹的时候,还塞了个红包在对方手里。
按照她老家的风俗,结婚这天,只要帮了新人的忙,都得给对方发红包。
沈意棠在发红包的时候,也没小气。
很快就和家里的女孩子们打成一片了,毕竟真要算起来,她只是辈分高了点,但是年纪也不大啊。
“行了,你们几个赶紧带着小婶上楼,待会儿你们小叔就要来接新媳妇儿了。”陆老爷子的大女儿,含笑走过来:“小棠,你老家远,老四只能在老爷子这里抢亲,把你娶回去了。”
陆家除了三房,其他人对沈意棠的态度都挺好的。
他们也没觉得老爷子让陆毓华娶沈意棠,有啥不对的。
陆家的人都重情重义,既然和沈家定下了婚约,不管沈家发生了啥事儿,这门婚事都得认。
而且沈意棠的父母可是为国家牺牲的英雄,他们心里应该敬佩对方,而不是嫌弃对方的出身。
哪怕这时候沈意棠的父母身上还背着骂名,但是陆家的人,应该有明辨是非的能力。
这么想着,大家对三房都挺不满意的。
尤其知道三房差点把老爷子气的背过气去的时候,真是想抽死陆老三的心都有了。
沈意棠上楼,等着陆毓华来抢亲。
大院外面,陆老三和姜美玲带着礼物,鬼鬼祟祟的躲在旁边偷瞧。
“爸也真是,老四结婚也不叫我们。”姜美玲抱怨道。
陆家能来的人都来了,老爷子偏偏把他们三房排除在外,根本不通知他们今天家里办婚宴的事情。
这要是让大院里的人知道,老四结婚唯独没请他们。
那不是摆明了告诉所有人,三房不配当陆家人吗?
姜美玲能从旧社会的唱戏的,变成今天这个走出去,大伙都要捧着、陪着的存在。
可不是因为她会唱戏,也不是因为她现在当了省剧团的干部。而是因为她嫁给了陆老三,成了陆老爷子的儿媳妇儿。
这种被人捧着的滋味,多美妙啊。
姜美玲可舍不得放弃。
可是他们带着礼物上门来祝贺老四结婚,想来帮忙,老爷子都不让警卫员放他们进去。
陆老三心里也很窝火,他们想尽办法地悔婚。
转眼陆老爷子就大张旗鼓地让陆毓华娶了沈意棠,那不是明晃晃的在打他们的脸。明晃晃的告诉他们,沈意棠比三房更重要吗?
“早知道就让建华娶了她算了。”陆老三愁容满面,否则也不会闹成现在这种难堪的局面。
陆建华也真是的,娶不了娃娃亲就算了,为啥还要把王家的婚事给退了?
他昨天去王家负荆请罪,虽然成功退了婚事。
却因为在雪地里冻太久,旧伤又裂开,导致伤口感染,昨晚上发了一晚上的高烧。
现在还躺在医院里打点滴,病得人根本动不了。
“要是建华在,估计老爷子就让我们进去了。”陆老三忍不住琢磨。
“咱们建华人都快烧没了,你咋还想着折腾他?”姜美玲虽然也气陆建华不听话,但是更多的是心疼。
“那你说,现在该咋办?”陆老三被冻的不行:“咱们今天要是不进去帮忙,明天这个圈子里就没咱们这号人物了。”
姜美玲也愁的不行,哪有上赶着给人家帮忙,还遭嫌弃的?
偏偏他们被嫌弃了,还不敢发脾气,得把态度放得更好点儿,更上赶着,才有机会进去帮忙。
陆老爷子自然看到了躲在院子外面,冻得浑身发抖的陆老三和姜美玲两人。
“去,告诉他们。看在建华的面子上,礼可以送进来。但人就不用进来了……”陆老爷子正好找机会,好好收拾不着调的三房。
否则陆老三和姜美玲这两口子,以后还不知道闹出啥样的祸事来。
让警卫员把两人的礼物带进来,则是因为陆老爷子还是想给两人一个机会。
毕竟这是自己的儿子儿媳妇儿,还生出陆建华这么优秀的孙子来。
所以陆老爷子希望,老四和沈意棠能看在他们结婚,老三夫妻送了大礼的份上。
以后等换亲的事情闹开了,沈意棠不说原谅这愚蠢的两口子,只要别记恨他们就成了!
家和万事兴。
陆老爷子活到这岁数,也见惯了生死。
就希望自己的晚年,整个家族都能平平安安的团结起来。
但是老三两口子,真要算起来的话,也是陆家的叛徒了。
陆家人人都重情重义,信守诺言,就这两口子是背信弃义的棒槌!
只要一想起老三两口子,陆老爷子也有点儿心累。
老三两口子给沈意棠送来的礼物,倒是让人挺吃惊的,是一只绿盈盈的翡翠手镯。
据说是姜美玲花了一年多的工资,从东四外贸部开设的文物商店里,重金购买过来,给沈意棠当新婚贺礼的。
姜美玲送的时候心都在滴血啊。
她在旧社会时,跟着师傅曾去一些当时的达官贵人家里唱戏,见过很多世面。
自然也知道翡翠和古董的价值,所以她平时的爱好,就是以内宾的身份去逛东四的文物商店。
等文物商店偶尔有东西售卖给内宾时,她就去抢着买。
抢了这么多年,也没抢到啥好东西。唯独一个帝王绿的翡翠镯子,今天还送给沈意棠当结婚礼物了。
姜美玲觉得东西送出去了,她人不能不进去,否则不是亏大发了吗?
于是她又出了个主意,让陆老三和她一起从后门的围墙那里翻进去。
今天就是摔死他们,也得翻进去。
她姜美玲就不能让大院里的人知道,陆家办喜事没请他们。
陆老三还在犹豫,觉得自己大小也是个领导。
虽然是清闲单位的领导,但是手底下也管着不少人。
他去爬围墙?要是被人知道了,不定在背后怎么嘲笑他呢。
可是他犹豫的时候,姜美玲已经顺着围墙根儿往上爬了。
她早年学唱戏,也是下过苦功夫来练功的。否则也不会在解放后凭着自身的本事,考进省剧团里。
再加上这些年身材保养得好,所以大冬天里爬起围墙来,身手也可以说很敏捷了。
“你快点儿,否则我不管你了。”姜美玲骑在墙头,朝陆老三伸手。
陆老三一看媳妇儿爬上去了,他一个老爷们儿可不能说不行,于是也伸手去够姜美玲的手。
却因为他太重,把姜美玲从围墙上拽了下来。
两人都摔了个狗吃屎。
为了保护姜美玲,陆老三的腰还被压到了,痛得他倒吸了一口凉气。
可是姜美玲还是不死心,继续爬围墙。
最后陆老三找后勤部那边儿借来了梯子,两人这才顺利地偷爬进了院子……
与此同时,出门查看情况的陆容菲着急忙慌的往回跑:“快快……快关门,小叔带着堂哥他们来抢亲了。”
沈意棠听着大门‘砰’地一声从里面关上了,心里还有点紧张呢。
很难想象,穿越到七十年代还没半个月,她就已经结婚了。
还是闪婚嫁给了陆毓华。
在陆毓华带着人上楼抢亲的时候,陆容菲还想拿口红纸给沈意棠补补妆。
可是一看沈意棠妆面完整,也就把口红纸收了回去。
今儿人多,屋子里烧的也暖和。
所以刚听到外面传来男人的脚步声时,沈意棠就感觉自己热出了一身汗。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小叔抢亲呢,也不知道是不是和平时一样吓人?”陆容菲忍不住和姐妹们嘀咕道。
沈意棠也在想像陆毓华抢亲时的模样,不过她的想法和陆容菲一样,抢亲的男人估计也是一脸严肃,冷峻无比的。
在陆毓华带着人上前敲门抢亲的时候,气氛瞬间变得热热闹闹起来。
陆容菲她妈担心陆容菲他们害怕陆毓华这个小叔,在抢亲的时候,撸起袖子冲到了最前面。
“你们一大帮小伙子,可别想轻而易举地把我们家姑娘给娶回去。”
“可不是,除了发红包,还得学文艺兵那样表演节目。”
“我们家小棠可是家里的宝贝,你们得想办法才能娶回家。”
陆家的女同志们充当着沈意棠的娘家人,和门外抢亲的陆家男人们吵吵闹闹地说笑。
沈意棠在热闹的气氛中,感觉心口暖洋洋的。
她握紧了沈国庆的手,低头和沈国庆相视一笑。
沈国庆虽然听不到现场的热闹,可是他的眼睛会看呀。
他看到了姐姐高高兴兴的模样、看到了陆家的女人们笑呵呵的维护姐姐;
也看到了贴在门窗上的红双喜,和站在窗外、试图带着人从窗户那里爬进来的姐夫。
当看到姐夫被热热闹闹地拦住,让他发红包时,
沈国庆咧开嘴角,笑出了声。
在漫天的红包雨中,他也冲上前抢了好几个呢。
“红包发了,该让我们进去了吧?”陆建军这个伴郎,在替小叔这个新郎官说话。
陆容菲却笑着说:“不行,只发红包不够诚意。还是要表演节目。”
“至少要唱歌和宣誓。”
……
这会儿已经临近中午十一点了,大院里的人也都知道陆家今天娶新媳妇。
好多人都来送礼,但是这个年代办酒席,讲究艰苦朴素,不讲铺张浪费。
所以送礼的人家,都是只来一个代表。
一些和陆家关系不那么好,但是又想搭上陆家这个关系的人,也跑来送礼。
除了亲朋好友送来的礼金,其余人老爷子一概不收。
老爷子却抓了喜糖发出去,让大家沾沾喜气。
王老爷子过来送礼的时候,就听见楼上传来的热闹动静。
那表情要多羡慕就有多羡慕,他孙女王丽丽刚被退婚了,陆老爷子的儿子就娶了新媳妇儿进门。
这能不羡慕吗?
但是退婚这事儿,陆建华做的没有任何错误,王老爷子也不能迁怒。
“老东西,你可真有福气。”王老爷子酸溜溜的恭贺道:“就是不知道你那个冰坨子儿子,能不能哄着小媳妇儿跟他回家。”
“当然能。”陆老爷子指着热热闹闹的二楼,一脸炫耀:“你没听楼上传来的动静啊,你听,年轻小伙子正在对着新娘子唱军歌呢。”
——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 卫祖国,就是保家乡……
雄厚激昂、充满战斗激情的响亮歌声从二楼传来时。
沈意棠正穿着红色喜庆的结婚衣服,被人簇拥地站在窗前,去看站在外面走廊上,带头唱歌的陆毓华。
陆毓华穿着熨烫整齐的军装,胸前带着一朵大红花。
男人一脸严肃的站在那里,当他透过窗户看到被拥簇在人群中,笑着往外张望的沈意棠时。
男人忽然放高了声音,跟在他身边的几个伴郎,也陡然整齐划一的提高了声音:中国好儿女,齐心团结紧……
在这气势磅礴的歌声中,喜庆的红包也漫天飞。
趁着大家抢红包的时候,陆毓华带头冲了进来。陆建军跟在后面大声喊:“抢新娘子了,抢新娘子了……”
本来也就是按照风俗堵门,给新郎官增加难度,搞点气氛。
现在几轮红包到手,哪能真把新郎官给拦在门外呢。
就在这样哄抢热闹的气氛中,陆毓华挺直了腰杆。
他大步走到沈意棠面前,将胸前的大红花,递给了漂亮的新娘子:“沈意棠同志,你愿意和我结为革命伴侣吗?”
陆毓华眸光深邃地凝视着坐在喜床上的新娘子,在他问出那句话的时候,时光也仿佛为他停留了一般。
不知道是谁的心跳如擂鼓一般,不受控制的在这静谧的空间里响起。
此时男人的眼中,只有眼前那个明艳动人的新婚妻子。
漆黑顺滑的长发被盘了起来,他们一起去买的那朵点缀着仿珍珠的头花,此时点缀在新婚妻子的头发上。
红的耀眼夺目,漂亮的耀眼夺目。
陆毓华垂眸,望进了新婚妻子那莹润清澈的眼眸里。此时他的妻子,水润润的眸中带着温柔欢喜的笑意。
“我愿意!”沈意棠笑着点头。
陆毓华冷峻的脸色瞬间柔和下来:“媳妇儿,我来接你回家。”
他弯腰,将新婚妻子从喜床上抱了起来。
沈意棠甜蜜一笑,双手搂着男人的脖子,满脸笑意的将头靠在了男人的肩膀上。
今天是他们结婚的大喜日子,沈意棠哪里会扭扭捏捏呀?
她得让这个男人知道,她是愿意并且高兴嫁给他,和他结为夫妻的!
周围的人见新娘子大大方方的秀恩爱,也忍不住高兴大笑。
热热闹闹的气氛实在太有感染力,沈意棠的脸颊也在这些欢笑声中越来越红,脸上的笑容越来越灿烂。
就连在楼下厨房帮忙做饭的姜美玲和陆老三,也都听见了这热闹的欢笑声。
两人对视一眼,虽然没见到沈意棠的面,可是两人依旧感觉脸很疼。
因为这场婚礼的热闹,以及陆家对沈意棠的珍视,都足以打脸,让两人知道,他们以前做的事情有多蠢。
否则也不至于,别人都在热热闹闹的吃宴席了,他们还小心翼翼地躲在厨房里帮忙。
就怕老爷子和沈意棠知道了,会当众把他们赶走。
沈意棠早就发现了三房送来的礼物,也瞧见了躲在厨房里帮忙的陆老三和姜美玲。
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她不想让陆老爷子为难,就主动站起来邀请两人入席吃饭。
面对沈意棠的和善,姜美玲还有些受宠若惊。
陆老三也挺感叹的,老四这个媳妇儿娶的好。聪明又大气,人品真没的说,难怪老爷子这么喜欢。
也不知道他和姜美玲,搅黄了沈意棠和陆建华的婚事,到底是好还是坏?
陆老三看着漂亮大方的沈意棠,心里隐隐有种三房失策,失去了一个好儿媳、好未来的感觉。
可是现在他啥话都不能说。
因为沈意棠已经嫁给了老四陆毓华,成了他和姜美玲的弟媳。
无论沈意棠知不知道换亲的事情,以后他们都不能再提起。
“小棠,祝你和老四百年好合,早生贵子。”陆老三拉着姜美玲入座前,真心实意地朝两人贺喜。
姜美玲感觉脸颊火辣辣地疼,她涨红着脸色冲沈意棠笑了笑,又担惊受怕的看了陆老爷子一眼。
“既然你们弟媳不计前嫌,邀请你们入座,那就坐下吧。”陆老爷子也缓和了面色。
今天陆老三和姜美玲还算识相,帮着后厨洗菜洗碗,收拾东西。
如果他们真认识到自己的浅薄和错误,以后能洗心革面做人,不再闹幺蛾子。
陆老爷子也能睁一只眼闭一眼!
想到这里,陆老爷子看向沈意棠的眼里,带着欣慰和不易察觉的感激。
他很感激沈意棠的知书达理和识大体,很感激沈意棠没让他一把年纪了,还要因为儿女的事情丢脸。
沈意棠能给三房脸面,也是看在老爷子对她特别好的份上。
人都是相互的,老爷子对她好,她也不能让老爷子伤心。
只是请三房吃一顿宴席而已,能让老爷子开心,她何乐而不为?
如果以后三房还敢舞到她面前,她也是会扇回去的!
另一边,在医院打点滴的陆建华,不知打哪儿听说了小叔今天结婚的消息。
也着急忙慌的拔了手上的输液管,准备赶过去给小叔和小婶贺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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