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新婚 更新送上+
在陆建华心里, 小叔陆毓华是他的榜样,是他要用一辈子来追逐的目标。
人人都夸他是大院年轻一辈中,最有出息的新一代。
那是因为大伙也知道他小叔在大院里辈分高、能力强悍。他们这些小辈, 根本没资格和他小叔相提并论。
哪怕大家的年纪都差不多,可是比不了就是比不了。
如今最敬佩的小叔结婚,就算老爷子没通知三房, 他这个当侄子的也该尽尽自己的心意。
但是送啥给小叔当结婚礼物, 才比较合适呢?
陆建华一边走一边想, 他这会儿其实还有点发烧, 脚步也有点虚浮。
但是他没在意, 打算回家找出自己攒的工业劵, 去百货大楼里买一台半导体收音机送给小叔和小婶, 当新婚礼物。
这个年代结婚, 能凑齐桌椅板凳这些家具,都算是豪华婚礼了。
更别说价格昂贵的半导体收音机,这要放在后世, 堪比给新人送一辆豪华小轿车的程度。
陆建华埋头朝前赶路的时候,忽然撞上了一个人。
“对不起同志,你没事儿吧?”陆建华弯腰, 想把对方从地上扶起来。
可刚伸手, 就感觉后背的伤口传来一阵钻心刺痛。
陆建华皱了皱眉, 被他撞倒的那个姑娘, 却将手轻轻搭在了他掌心。
陆建华下意识扯开手,但看姑娘是被自己撞倒,好像还崴了脚。他便把握着分寸和距离,去扶那姑娘的胳膊。
听那姑娘“哎哟”“哎哟”的叫着腿疼,陆建华赶紧把人扶去看医生。
“腿崴了, 用药酒揉一揉就成。”医生给那姑娘开了药,蹲下去用药酒给姑娘揉崴到的脚踝时,陆建华就打算去交医药费。
“哎,陆建华同志,你等等……”那年轻姑娘忽然叫住陆建华。
陆建华回头,有些好奇的看着那个年轻女同志:“你认识我?”
那姑娘抿嘴儿笑了笑,秀气的脸上全是感激:“前阵子我们大学宿舍被大雪压垮,是您把我从废墟里救出来的,您忘记了?”
这……
陆建华还真记不住,那天救的人实在太多了。
救完一个立马就要挖雪救第二个,他哪能个个都记住啊。
“陆建华同志,您救了我的命,我一直想着咋报答你呢。没想到今天就在医院碰见你了。”
女同志想走到陆建华面前,可是医生一直在用药酒给她揉脚踝,于是她说道:“刚才也是我着急没看路,才和你撞上,哪能让你出医药费呢。”
“就是吧,我这腿疼的厉害,一时半会儿可能走不了路。得麻烦您送我回学校才成。”
陆建华迟疑,他忙着去给小叔送新婚礼物。
可是这女同志又的确是被他撞的,看她疼得脸色惨白,下唇都咬出血了。
身为军人的责任感,让陆建华大步走到了那女同志面前:“同志,要不这样?我先去给你付医药费,然后找辆三轮车把你送回学校成不?”
这个年代的载客三轮车,都归国家管控。
平时要用车的话,也可以打电话去三轮车行约车。只不过约车的价格,要比平时贵一些。
陆建华怕这女同志不答应,忙补充:“车费我出。同志,我今天有急事,得赶回家去。”
那女同志眼里闪过一丝失落,随即又善解人意地笑了起来:“成啊,你待会儿扶我上车就成。”
“对了,我姓沈,叫沈凤琴。您是我的救命恩人,您叫我沈凤琴就成。”
姓沈?
陆建华下意识看着沈凤琴,心想最近认识的女同志咋都姓沈啊?
陆建华脑海中不期然想起一张貌美如花的脸来,也想起在东城胡同里和沈意棠相遇时的场景。
沈意棠可真有勇有谋啊,打不过人贩子的时候就跑,先保全自身。
等有了他这个帮手,立马雄赳赳气昂昂的掉头去对付那些人贩子。
还有那块板砖。
沈意棠也扔得特别好,正巧砸中了人贩子的后背。否则他哪能这么轻松的抓住那个想逃跑的人贩子?
想起自己的心上人,陆建华原本沉着的脸色也在瞬间变得温柔起来。
沈凤琴见状,脸颊微微一红。
她今天穿的是一件这个年代常见的碎花棉袄,水红色挺衬她的肤色。
额前的空气刘海,是想办法用烧烫的火钳给夹出了弧度。头发扎了个丸子头,哪怕是冬天,也露出了漂亮的脖颈线条来。
这样的沈凤琴是很漂亮的,她也知道放大自身的优点和美貌。
可是陆建华心思没在她身上,很快就借医院的电话,约了辆三轮车在医院门口。
他扶着沈凤琴往外走的时候,也挺注意着分寸。
有时候沈凤琴因为腿疼,不小心往他身上靠。陆建华都绷直了身体,眼观鼻鼻观心,目不斜视。
偶尔还会用手把沈凤琴往外推一推,免得别人看了误会他俩。
沈凤琴察觉到陆建华的冷漠和疏离,她抿了抿了唇,仰头去看陆建华。
可是陆建华只管把她往三轮车上扶,然后又掏出钱给开三轮车的师傅。
做好这一切后,陆建华扭头就走。
沈凤琴的声音又从后面传来:“陆建华同志……”
陆建华回头,眉心微蹙。
对上他有些不耐烦的眼神,沈凤琴羞臊的脸颊滚烫:“谢谢您不嫌弃我,我刚从江城乡下来京城读大学,好多人都看不起我,觉得我是乡下来的。只有你愿意帮助我……”
姓沈?还是从江城来的。
陆建华忽然想到了自己那个早死的娃娃亲。
陆建华忍不住多看了眼沈凤琴,就在沈凤琴眼神期待,以为陆建华会问她什么的时候。
陆建华却对她点了点头,说:“那你路上小心。”
说完,他就不再搭理沈凤琴,转头上了一旁的公共汽车。
沈凤琴看着陆建华毫不留恋的身影,眼神瞬间变得失落起来。
她不甘心的握紧手,随即又深吸一口气,神色如常地松开了握紧的手……
另一边,陆建华拿着从百货大楼买来的半导体收音机,赶到军区大院的时候,陆毓华已经开车抵达了部队。
这会儿正好是下午两点四十四分左右,他们就从部队领到了自己的结婚证。
沈意棠看着挂在墙上的钟表,脸上还带着笑意:“咱们结婚是农历腊月初四,领证是两点四十四分。这一切真是太巧了,咱们以后肯定能把日子过好。”
“你很关注四这个数字?”陆毓华问道。
“四是我的幸运数字。”沈意棠笑盈盈地说:“你在家里也排行老四,你瞧,我就嫁给你了。”
她本来以为,说完这话陆毓华会高兴,也和她一样觉得俩人有缘分。
可是男人却垂眸瞧着她,眼神沉冷深邃,眉峰锐利。
“咋了?”沈意棠心里有疑问,就会当着陆毓华的面问出来:“你有心事儿?”
“没有。”陆毓华冷漠否认,陆建华也在孙子辈中排行老四。
想起原本和沈意棠有婚约的人是陆建华,陆毓华心里莫名烦躁起来。
可是垂眸瞧见笑盈盈跟在自己身边的沈意棠,还有她手里捏着结婚证时,他心里的烦躁又瞬间消散。
“把手伸出来。”陆毓华忽然开口。
沈意棠不明所以地伸出手,男人凝视着她白皙纤弱的手腕,将一块腕表戴在了她手腕上。
沈意棠惊讶:“这是你送我的新婚礼物?”
她知道手表这种东西,在七十年代可以算是高档的奢侈品了。随随便便一块手表,就要一两百块钱。
这还不是有钱就能买到,因为买手表也要票。
不仅要手表票,还要十几张工业券,有的人攒好几年才能攒齐呢。
“谢谢,我很喜欢。”
因为知道七十年代的手表难得,而且陆毓华给她买的还是友谊商店里才有的国外名牌。
沈意棠也没吝啬自己的夸赞:“你送我的手表,放在几十年后还有收藏价值呢。我一定会好好珍惜,每天都把这块手表擦得亮晶晶的。”
陆毓华送给沈意棠的这块手表,呈现一种漂亮的玫瑰金。
戴在手上也小巧轻便,沈意棠笑眯眯地欣赏了好一会儿,就放衣袖遮住了这块手表。
实在太贵重了,她都舍不得戴。
陆毓华见她这么珍惜和宝贝,漆黑深邃的双眸中闪过一丝柔和。
别人结婚都有的东西,他的妻子也应该拥有。
否则陆毓华总觉得换亲这事儿,委屈了沈意棠。
两人领了结婚证,往部队外面走。
乔薇和李家福也正巧过来领结婚证,当乔薇看到沈意棠的时候,脸上先是闪过一丝惧意,然后又变得不甘心起来。
凭啥沈意棠能嫁给年轻有为的陆毓华?
而她这个大城市里来的,却只能嫁给岁数大、还不讲卫生的李家福?
“陆团,也来领证啊。啥时候能喝上你的喜酒啊?”李家福想和陆毓华打好关系,主动笑着搭话。
上次在部队食堂的纷争,李家福也没当回事。
女人嘛,就喜欢攀比和较劲儿;事情过了就过了,还能记仇一辈子?
乔薇听李家福还想去喝沈意棠和陆毓华的喜酒,没忍住暗地里掐了李家福一把。
李家福倒吸一口气:“你掐我干啥?”
“掐你活该,谁让你打我。”乔薇冷哼,用力拽着李家福朝前面走:“你话这么多,你还领不领证?又想回去跪搓衣板吗?”
乔薇故意把‘跪搓衣板’的事儿,提高了声音说。
就是想让沈意棠知道,李家福虽然在部队食堂,气急败坏地扇了她一巴掌,还逼着她跟沈意棠和沈意棠那个哑巴弟弟道歉。
但是晚上回去的时候,李家福不跪搓衣板,乔薇就不会让李家福近她的身。
直到把那块搓衣板跪断了,乔薇心里的气这才彻底消了。
但是当着沈意棠的面被打的事儿,一直憋在乔薇心里。
所以这次看到沈意棠,就想把面子找回来。
谁知道,沈意棠压根儿就没搭理她。
这让乔薇心里有种被无视的憋屈,她盯着沈意棠远去的背影,扭头问李家福:“你说她啥意思?她是不是看不起我?”
“多新鲜,向来都是你看不起别人,还有别人看不起你的时候。”李家福有点无语,城里姑娘脾气可真怪:“行了,别整天和人比较了,咱们快去领证吧。”
说完,还对乔薇告诫道:“陆团不好惹,你以为她媳妇儿就好惹了!”
李家福就不懂了,乔薇咋这么喜欢炫耀?
看看人家陆团的媳妇儿,无论是说话做事都有条有理的。
每次乔薇自己蹦跶上去挑衅,哪回不是被打得灰头土脸?
“行了,你就不是人家的对手,你以后见了她离远点。”李家福苦口婆心。
乔薇生气:“你给我住嘴,我凭啥比不过她沈意棠?”
沈意棠和陆毓华走远了,都还能听见乔薇和李家福吵架拌嘴的声音。
周围路过的人都摇了摇头,这哪是结婚过日子啊?这是仇人还差不多。
结婚过日子就要夫妻相互包容,互相理解,整天吵吵闹闹的像啥样子啊?
“要是不领证,赶紧走。”发放结婚证的人,也皱眉:“你们就不能学学陆团和沈同志,开开心心来领证,再开开心心的回去?”
乔薇一听对方提起沈意棠,心里的不满更深了。
再看发放结婚证那人手里还拿着喜糖,冲上去就抢了扔掉:“吃啥吃?一颗糖就收买你了?”
“你这人真是莫名其妙。”对方看乔薇把糖丢在地上用脚踩,心里心疼坏了。
糖可是金贵东西啊,就这么被糟蹋了多可惜啊。
李家福这个媳妇儿真不是省油的灯,真是烦死了。
李家福同样也烦死了。
有点后悔自己为了娶城里媳妇儿和乡下老婆离婚的事儿,从前媳妇儿虽然看着显老,又没文化。
可是把家里照顾得妥妥帖帖,他回家就跟个大爷似的,一点都没烦心事。
现在和乔薇结了婚,天天吵架,还到处得罪人。
他真是烦死了!
沈意棠和陆毓华领了结婚证后,还去了趟家属院看房子。
可惜新弹的棉花被,现在还拿不到,否则他们今晚就能住在这里。
京城冬天,五点多就开始天黑了。
沈意棠他们开车回到军区大院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
可是家里还是热热闹闹的,大家都在等着他们吃晚饭。
当听见汽车开进院子里的声音时,陆容菲首先开门窜了出来:“小婶,你们可算回来了。”
“刚才建华哥过来给你们送新婚礼物,是一台半导体收音机,全新的,你快进来看看。”
陆容菲去拉沈意棠的手,还冲跟在后面的沈国庆笑了笑。
“建华哥是从医院跑出来的,没见到你们,又回去打点滴了。”
陆容菲和陆建华关系特别好,也想在小婶面前替他美言几句。
希望小婶能在小叔那里吹吹枕头风,让小叔早点原谅三房那边。
虽然陆容菲不知道三房那边具体干了些啥,但是能让小叔和老爷子都生气的事儿,肯定很严重。
未来的陆家都是小叔说了算,只要小叔不生气了,老爷子肯定也不会继续生三房那边的气了。
没看姜美玲和陆老三虽然送了重礼,又在厨房忙活了那么久。
可是小婶一走,陆老爷子也把姜美玲和陆老三给赶走了,还扬言以后没有他的允许,不许到这边来。
“建华哥本来要等你们回来的,可是他又烧到了40度,人都昏了……”
陆容菲拉着沈意棠的手,在那儿喋喋不休的时候。
忽然感觉身边的气温越来越低,还有一道冷锐无比的目光,落在她身后。
陆容菲下意识回头,就对上小叔陆毓华冰冷无情的双眸,以及那张越来越铁青的俊脸。
陆容菲下意识打了个抖,然后说:“小叔,你不高兴?”
“是因为我说了建华哥的事儿吗?”陆容菲不明白小叔为啥会生气,因为以前小叔挺照顾家里的晚辈的。
咋现在一提陆建华就生气?
沈意棠也看向陆毓华,她也发现了,好像每次提到三房和陆建华那边,这男人浑身的气压就非常低。
旁边传来一阵轻笑声,沈意棠回头,见陆建军笑容温和的走了过来:“陆容菲,你别哪壶不开提哪壶。”
陆建军是家里唯一猜出换亲的人,他拉开陆容菲的时候,还促狭的对沈意棠眨了眨眼睛:“惹到醋王了。”
沈意棠:“…………”
陆毓华面无表情地睨了陆建军一眼,陆建军下意识收敛了脸上的笑容。
“我刚才是不是说错话了?”陆容菲心有余悸。
陆建军神秘笑了笑,让陆容菲以后少在小婶面前提陆建华。
陆容菲有些摸不着头脑,但也知道陆建军聪明。
在吃晚饭的时候,她还真一个字都没提陆建华和三房那边。
吃过了晚饭,大伙也都各自回了家。
陆容菲想拉着陆建军等人留下来闹洞房,却被陆建军勾着脖子带走了:“小叔的洞房,你也敢闹?不要命了!”
其实陆毓华就是性格冷漠了点,从来不会在家里打晚辈。
可是吧,陆容菲他们这些晚辈见过小叔打别人啊,打的那叫一个狠。
那是陆容菲他们小时候的事情了,因为陆家是外地人,哪怕住进了大院,也会被人抱团排挤。
那时候大院里的子弟们是以李家为首,可看不上他们陆家了,也可劲儿地欺负他们这些外地人。
小叔陆毓华知道了这事儿,又见他们被打得特别惨。
直接站出来为他们出头!
那时候陆毓华不打别人,专打带头的李家人。
陆毓华把为首的李家人打的哭爹喊娘,最后在医院里住了一个多月,还没好利索。
陆毓华那时候也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但他在大院里一战成名。
吓得从前那些抱团欺负他们的纨绔子弟,以后再也不敢欺负他们了。
甚至听到他小叔的名字,就吓得腿软。
也是因为那次的事情,陆家小辈们都特别崇拜陆毓华这个小叔,也特别害怕陆毓华这个小叔。
陆建军勾着陆容菲的脖子,走出门的时候,还下意识扭头看了眼屋内。
这会儿沈意棠正仰头和陆毓华说话,陆毓华依旧表现得冷漠无情。
可是偶尔垂眸扫向新婚妻子的时候,黑沉双眸却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
大概是察觉了陆建军的眼神,陆毓华抬头看去,目光冷锐无比。
陆建军赶紧收回目光,加快了脚步往外走。
屋内,沈意棠正在问沈国庆晚上一个人睡觉会不会害怕?
沈国庆赶紧摇头,打着手语说自己不害怕。
今晚可是姐姐姐夫的好日子,老爷子一早就在本子上写了:今晚让他和老爷子睡,别打扰姐姐姐夫。
但是沈国庆不想离姐姐太远,就想一个人睡在姐姐姐夫的隔壁。
离姐姐近一点,他心里踏实一点。
所以等客人都走了后,沈国庆就乖乖地去洗漱,然后乖乖的躺在床上闭着眼睛。
沈意棠原本还有点儿不放心他,可是当她推开门的时候,沈国庆已经抱着她平时睡觉用的那个枕头,安安静静地睡着了。
枕头上有姐姐身上的气味,抱着枕头睡觉,闻着姐姐残留在枕头上的气味。
这个小少年睡得很安心,也很踏实。
因为他知道,姐姐不会丢下他的。
沈意棠摸了摸沈国庆的额头,发现这孩子睡得一身汗。
只要屋子里暖和,沈国庆睡觉就容易发汗。
以前还给他看过医生,医生说这是孩子发育的正常现象。
小孩子身体产生的热量更多,因此容易出汗,平时只要注意不让他着凉就行了。
沈意棠给他擦了汗,转身的时候,就发现陆毓华站在房间门口看她。
男人的眼神漆黑深邃,侵略性十足,眼眸深处还带着某种让人战栗的火热。
沈意棠脸颊有些发烫,今晚要发生什么,她哪能不懂。
但是真要开始了,她还是有点不好意思和拘谨。
“你……洗澡了吗?”沈意棠小声问道。
“刚洗。”男人嗓音低沉,漆黑的双眸一直落在沈意棠身上,幽暗深邃里的火苗越烧越旺。
沈意棠慌慌乱乱地低下头,跑去洗澡的时候,脑子里还想起今天白天陆家大姐给她说的那些私房话。
因为怕沈意棠没有父母,年纪又小,不懂得结婚和怎么过夫妻生活。
陆家大姐就充当了母亲的角色,把今晚该做啥,都告诉了沈意棠。
沈意棠其实在没穿越前,就看过不少小说和漫画,也算理论知识丰富的女青年。
但是这一刻,瞧见陆毓华的时候,沈意棠感觉自己脸颊越来越烫,浑身像是要着火。
当她带着满身沐浴过后的潮湿香气,回到新房的时候,心口还砰砰跳个不停。
这间屋子,一直都是陆毓华在住。
今天床上铺的是崭新的大红色喜被,窗户上贴着红双喜,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沈意棠今晚是她和陆毓华正式结为夫妻的第一晚。
推门走进去的时候,一眼就看到了站在床前的男人。
两人四目相对,新房里安静无声,只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沈意棠拘谨地站在那里,男人黑沉的目光落在穿着新睡衣、微垂着脸颊、似乎有些害羞的新婚妻子身上。
沈意棠有点儿尴尬和害羞,不太敢抬头去看站在自己面前的男人,脸颊滚烫,白皙的肌肤上也飞满了红霞。
陆毓华看着始终羞答答的新婚妻子,低声开口:“先把门关了。”
沈意棠下意识转身关门,就在门关上的那一刻,房间里的灯也暗了下来。
男人手中一用力,就将还有些拘谨的妻子贴在了自己怀里,滚烫的吻落在她的耳后,
呼吸滚烫,手也滚烫。
沈意棠浑身发软,男人如火的体温隔着单薄的睡衣传递过来,烫得她发颤。
沈意棠并不是个无欲无求的人,身后那结实紧致的胸膛和身躯,也对她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她在一阵滚烫的探索中,回吻着男人。
男人浑身一僵,呼吸却比刚才更重。
一瞬间,世间万物都失控。
她被迫趴在门上承受着,陆毓华如铜墙铁壁般禁锢着她,束缚着她。两人紧紧相贴,亲密无间。
沈意棠脑海中闪过很多让人面红耳赤的画面,男人将脸埋在她的颈窝,闷热潮湿的暧昧中,他呼吸间都是妻子身上的潮湿馨香。
这于他而言,是诱惑也是痛苦。
越是亲密无间,心里的渴望也越多。
当身体彻底相拥的那一刻,男人身体瞬间紧绷起来,他声音暗哑:“放松。”
沈意棠呜咽着摇头,她办不到,实在太……疼了。
她试图推开陆毓华,可是双手却被对方握住,牢牢禁锢在了头顶。
她想逃开,可是偏头时却瞧见衣柜镜子上的倒影。
倒影里的男人不似平时的冷漠疏离,黑沉双眸里的占有欲几乎喷薄而出。
两人的视线在镜子里交汇的那一刻,男人的视线犹如一团烈火,将她整个人都包裹在这团熊熊烈火中,焚烧殆尽。
沈意棠摇摇晃晃,感觉天地都在旋转。
直到枕头落在地上,她也差点落在地上。男人长臂一捞,又将她牢牢禁锢在了怀中。
外面的天空,怎么总不见天亮呀?
沈意棠感觉今夜特别漫长……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意棠沉沉睡了过去,又被热醒了。
陆毓华身上实在太烫了,就像火炉一样烘烤着她,她有些口干舌燥。
沈意棠见外面的天光,似乎有些亮了。
在扭头看了眼熟睡的男人,眉眼依旧冷锐,五官优越到了极致。半张脸隐在晨光中,比起昨晚的疯狂,熟睡中的男人似乎更好亲近。
沈意棠出神地看了一会儿就收回了目光,她实在口渴得很,想从床上爬起来喝点水。
可是男人身材高大,就算躺下的时候,也沉稳如一座大山般,挡在了床的外侧。
沈意棠轻手轻脚,想从男人上方跨过去。
谁知道刚挨近,原本熟睡的男人瞬间睁开了眼,眸光锐利地扫向她。
这是陆毓华当兵多年养成的敏锐性,等看清楚身旁的人是自己的新婚妻子时。
他长臂一捞,沈意棠便跌坐过去。
“我想……”沈意棠解释,哪想“喝水”两个字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她的呼吸就开始乱了起来。
外面的雪色映着天光,大院里已经有人早起活动了。
屋外的高音喇叭也在高声歌唱,屋子里也在轻轻哼着。
冬天的被子做得厚,沈意棠后背撞上去的时候,只感觉陷入了柔软的云端中。
饶是如此,她还是有点经受不住冲撞。
在最难捱的时候,陆毓华将她捞入怀中。
沈意棠坐得有点困难,可是那双大手掐着她的腰,迎来送来、大开大合……
她越发口干舌燥,心动难捱。
偶尔受不了的时候,一抬眼就能瞧见男人黑沉火热的双眸。
两人目光对视时,男人那凌厉狭长的双眸中带着侵略和霸道,让她下意识移开双眼,结束了这场兵荒马乱的对视。
直到窗外的广播变得安静下来的时候,男人这才心满意足的扯过被子,盖在两人身上。
沈意棠脸颊滚烫,浑身潮热。
陆毓华揉了揉她的唇,见她呼吸依旧凌乱,唇色艳丽,就起身倒了杯温水递给她。
沈意棠靠在他怀里,喝光了一杯水,这才感觉自己彻底缓了过来。
陆毓华瞧她双眸湿润,眼圈还有点发红,忍不住问:“还疼吗?”
沈意棠红了红脸,其实也就那一瞬间特别疼。
但这话,怎么好意思说出来啊?
她垂下眼,视线落被弄脏的床单被套时,脸颊又变得滚烫起来。
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沉默片刻后,低声说:“我来洗。”
洗手间里传来哗啦啦的流水声,沈意棠看着男人一本正经地洗着床单,很想说让他烧点热水来兑一兑。
可转头就见沈国庆揉着眼睛从房间里出来了,看到姐姐站在走廊里的时候,沈国庆咧嘴一笑,迈开腿就朝姐姐跑了过来。
当他看到姐夫一大早就在洗床单的时候,眼睛里还带着点好奇,打着手语问沈意棠床单怎么弄脏了?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2章 打脸 更新送上
沈意棠和陆毓华对视了一眼, 那种私密的事情,咋好意思告诉孩子呀?
“你先带国庆下去吃饭,我晾好床单就来。”陆毓华也发现了这一点, 就打发沈意棠先下楼。
沈意棠看了眼男人高大的身影,脑子里又浮现昨晚在镜子里看到的倒影。
她心有些乱,胡乱地拉着沈国庆下楼吃早饭。
大概知道他们今天会起晚, 所以老爷子也没等两人吃早饭。
而是自己一早吃过了早饭, 去找隔壁的王老爷子下象棋、唠嗑去了。
保姆看沈意棠下楼, 赶紧把早餐端了上来。
豆浆油条, 加一碟小咸菜, 在这个年代, 已经算很丰盛的早餐了。
保姆还按照沈意棠的口味, 熬了绿豆粥。昨天办婚宴, 剩下的一些肉菜,也都摆上了桌。
沈意棠慢吞吞地吃着早饭,没过一会儿男人也从楼上下来。
他走到楼梯口的时候, 瞬间就对上了沈意棠看过来的眼神。
大概是昨晚和早上连着折腾的有些狠了,所以沈意棠的眉眼间带着一点疲倦。可是那双水润的眼眸里,却又带着一种别样的满足滋味。
想起昨晚她面色绯红, 双眼迷离地哭着求饶的模样。
陆毓华眸光幽暗, 大步朝沈意棠走过去。
因为屋子里暖和, 所以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
刚才洗床单的时候, 手臂被打湿,白衬衣衣袖湿哒哒的贴在肌肉紧实的手臂上。
“衣袖打湿了。”沈意棠提醒。
男人浑然不在意,年轻男人体内火气旺盛,被炉火烤得有些干燥,衣服袖子也干得很快。
他见沈意棠一直盯着自己的胳膊看, 他随手把打湿的衣袖挽了上去,露出的修长胳膊上,覆着一层匀称漂亮的肌肉。
偶尔用力的时候,胳膊上还会凸起遒劲有力的筋络。
瞧着就很有力量感,偏偏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张力和吸引力。
昨晚这个男人,也是用这双手在四处放火。
撩她呼吸都乱了。
沈意棠也没想到,这男人平时看着如此冷峻沉默。可是到了晚上,尤其只有两人相处的时候,却变得那样强势霸道。
而且来头不小。
撑得她难受。
“怎么了?”陆毓华见妻子一直盯着自己的手臂看,那眼神似乎停留在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他常年当兵,在部队操练出一副好体魄。
再加上身高将近一米九,体魄比一般的男人更健硕些。所以他也不怕冷,才能在冬天的屋子里穿得这么单薄。
可是男人的肌肉却很漂亮利落,也一点都不夸张。
从宽阔的肩膀到迅速收窄至劲瘦的腰身,无论穿还是不穿,都呈现完美的倒三角形。
这种充满力量与安全感的高大身材,会给人一种非常强烈的安全感。
也是因为他体魄强健的原因,所以他在某些需求上,也比一般的男人更强悍。
这种强悍,沈意棠昨晚已经体验过了。
这会儿看着男人强劲有力的胳膊,脑子里不免又开始想些让人浑身燥热的画面了。
也怪昨晚吃得太好,体验太刺激。
否则沈意棠哪能动不动就往那儿想呢?
陆毓华见她盯着自己胳膊的眼神有点儿放空,偶尔脸上还会露出一些羞涩或者别样的情绪来。
他以为是自己胳膊太硬、太粗犷,吓到了妻子,正打算把衣袖放下来遮住胳膊。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拦住了他:“你衣袖还湿着,放下来万一感冒咋办?”
话还没说完,她脸陡然一红。
柔软细腻的手指触摸到男人结实有力的胳膊,修剪圆润的指甲,偶尔还会刮在男人胳膊上凸起的筋络上。
这让她想到了,昨晚手里握着的东西,也是这样滚烫,充满了存在感的。
被沈意棠轻轻触摸,陆毓华腰腹收缩,敏感如春风拂叶。
男人眼眸燃火,眸底浮现野兽般的锐利占有欲,那种充满火热的黑眸,让沈意棠感受到了很强的攻击性和欲。
直到坐在去往部队家属院的路上,沈意棠还感觉脑子晕乎乎的,带着一种缺氧的晕眩感。
她闭上眼,把那些脸红心跳的画面,强行赶出了脑子。
今天她和陆毓华是搬东西去家属院的,除了陆建华送的半导体收音机。
陆家大姐他们还送了很多平时生活上能用到的物件。
大到衣柜桌子,小到镜子和搪瓷缸还有洗脸盆。杂七杂八的小东西堆在一起,吉普车的后备厢根本装不下。
只能先把一些日常生活用品,搬去部队家属院再说。
至于衣柜桌子,沈意棠她们打算去后勤部借货车来装。
当然了,车可以写条子免费借,但是油钱得自己出。
衣柜可以放在客房里用,小方桌可以放在卧室里当书桌、或平时的化妆桌用。
反正他们的家大,这些东西都能装下。
想起自己的家,正被她和陆毓华两人一点一点地填满、变成理想中的样子,沈意棠心里全是克制不住的欢喜。
沈国庆也很高兴,因为姐姐在置办东西的时候,把他也考虑到了。
虽然已经找回了亲生爹妈,可是常三德和林红叶对沈国庆而言,还是有点陌生。
比起亲生父母,他更依赖姐姐。
沈意棠也打听好了,部队有学校。
等彻底搬过来后,她就给沈国庆办入学手续。
等过了年开春的时候,沈国庆正好能跟着大伙一起去读书。
虽然沈国庆耳朵听不见,但他平时都上的正常学校。
毕竟七十年代,也没特殊学校来接纳这些身体有缺陷的孩子。
想起沈国庆读书,沈意棠就琢磨得尽快搞到做助听器的材料。
这样等开学了,沈国庆也能听见声音了。
这样一来,他也和正常孩子没啥区别了!
想到这里,沈意棠还问陆毓华:“你知道哪里能弄到软塑料,还有小型麦克风和电池吗?”
现代社会的助听器,都用的是硅胶和超级精密的电子元件。
但这不是七十年代条件有限吗?
所以沈意棠尽可能在这个年代,寻找一些常见且可替代的材料。
“这些东西倒是不难弄。”陆毓华一边开车,一边回答,还问沈意棠拿这些东西来做什么。
“我想给国庆做个助听器,这样他就能听见声音了。”
沈意棠也没瞒着自己会做这些东西,毕竟以后她找工作,也想找和科研设计有关的。
也不知道能不能去飞机研究所上班?
她现在这个身份,估计够呛。
但是也得一步步做规划,毕竟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
陆毓华惊讶:“你会搞研究?”
“对呀。”沈意棠说:“爸妈还在世的时候,经常教我搞研究。我大学的时候,也学的是飞机研究专业……”
沈意棠说着语气有些低沉:“可惜爸妈去世后,我也被学校开除了。”
这是原主的经历,说起这些往事的时候,沈意棠心里还在替原主惋惜。
原主是个很聪慧的孩子,在战斗机研究上,也继承了父母的天赋。
如果父母没出事,她大概也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战斗机研究人员。
和她的哥哥沈跃华一样,会进入科研所工作。
可惜了,原主一家都是不可多得的科研人才。
现在却死的死,散的散。
也不知道远在边疆兵团的哥哥,有没有收到她寄过去的东西?
边疆的冬天,经常大雪封山,比京城还冷。
她想办法买到的狗皮褥子、军大衣、还有一些粮食和药品,应该能帮助哥哥度过这个寒冷的冬天吧?
大概和原主的记忆彻底融合,每次想起哥哥和父母,沈意棠胸口也憋闷得难受。
陆毓华见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妻子,情绪忽然低落起来,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头:“成,过几天我就把东西给你弄来。”
要弄齐这些东西虽然挺麻烦,但是妻子想要,他咋样都会给弄来。
“对了,你说你要找工作。”陆毓华又说:“随军的军嫂,部队都会想办法安排一份工作。”
“但是现在只有小学老师可以当,你愿意吗?”陆毓华问。
老师这个职位要求比较高,需要有文化知识,所以好多乡下来的军嫂都没办法胜任。
沈意棠读过大学,虽然没毕业,但是在遍地都是文盲的六七年代,已经算是超高的学历了。
毕竟校方找小学老师的要求,是读过初中就行。
当然了,文化水平越高,学校越欢迎。
“成啊,我可以去试试。”沈意棠也很高兴。
她虽然想找和科研相关的工作,但是在成分背景能压死人的六七十年代,这很难实现。
只要她父母身上的冤屈一天没洗清,她就没办法干这份工作。
人不能闲下来,一旦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而且没有精神支柱。
沈意棠需要一份工作,也需要扩展自己的社交。
当初举报父母的那个学生,现在已经调到京城的研究院来上班了。
听说还是个办公室主任,负责一些科研课题管理和研发协调工作。
她还得找机会去接近和调查对方才成,好在陆毓华驻扎的安河市,离京城不远。
而且当老师有周末和寒暑假,时间比较自由,也方便进行一些行动。
这么想着,沈意棠眼睛里全是亮晶晶的笑意。
陆毓华见她情绪好转起来,这才收回了目光,专心开车。
因为是临时来家属院搬东西,所以两人就没带沈国庆。
等车开进家属院的时候,就有不少人和陆毓华打招呼。
“哟,陆团长,带着媳妇儿搬家呢。”这些人和陆毓华打招呼,可是眼神却是看向沈意棠的。
冷漠无情的陆团娶了个仙女似的媳妇儿,已经在军营里传开了。
而且沈意棠在部队食堂,当众怼的乔薇和李家福两口子下不来台的事情,也被嫂子们绘声绘色的宣传出去。
大家都知道,陆团的媳妇儿不仅人长得漂亮,而且说话的文化水平也很高。
把浑身上下都充满资本主义做派的乔薇,打击得像阴沟里的臭老鼠似的。
这可是大快人心的事情啊。
毕竟大伙儿的媳妇几乎都是农村来的,平时没少被乔薇看不起。
他们也挺看不起,发达了就嫌弃糟糠之妻,要另娶年轻漂亮小媳妇儿的李家福。
所以看向沈意棠的眼神里也带着友善和笑意。
还有不少人都跑过来帮忙搬东西,就连隔壁张爱花看到沈意棠来了家属院,都兴奋得不行。
连忙拽着他男人一起过来帮忙!
“嫂子,您们可真热情。”沈意棠笑眯眯地给大家发喜糖,声音里带着高兴:“每次看到你们这么热情,我这心口都温暖得很。就像回到自己家一样!”
这可是沈意棠的真心话。
在现代社会,大部分人都被996折磨得没什么精神气。
除了一些特别外向的E人,大部分I人都是社恐,不太擅长和人社交。
可是在六七十年代,大伙不仅淳朴,就连精神气都很足。
而且好多自来熟的军嫂,也都热情洋溢得不行,真让沈意棠有种回到自家里被人照顾的感觉。
“哎呀,大妹子,你可真会说话。”张爱花乐呵呵笑起来,声音就跟高音喇叭似的:“光是听你说话,嫂子就觉得心里美滋滋的。再一看你长的跟朵花儿似的,嫂子就更高兴了。”
“感觉帮你干活,浑身都是劲儿。”这也是张爱花的真心话。
她觉得自己和沈意棠脾性相投,而且沈意棠从来不会看不起她们这些乡下来的嫂子。
每次和沈意棠说话,都把她们夸成了花。
而且沈意棠看着娇滴滴的,性格却一点都不扭捏,大方爽朗又明媚。
张爱花每次看到漂亮伶俐的沈意棠,都感觉看到自己那个早已出嫁的大女儿。
再被沈意棠一夸赞,感觉自己就像地里的老黄牛,‘哞’地一声,就能帮沈意棠犁上二里地。
难怪男人都喜欢和漂亮妹子说话,她也喜欢啊。
张爱花搬东西的动作又快又稳,而且气血足,好像还能上山打老虎似的。
沈意棠也羡慕张爱花身上这股蓬勃向上的生命力,但是她也不能让嫂子真像老黄牛那样干活啊。
沈意棠也加快了搬东西的脚步,可是每次她刚拿起一些东西,陆毓华就走过来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你去嫂子们说说话,我来就成。”陆毓华还用从张爱花家里借来的热水瓶,给沈意棠倒了一杯糖开水。
“哎哟喂。”张爱花猛地一拍大腿,差点把沈意棠给吓到。
陆毓华伸手扶了她一把,沈意棠刚站稳,就听张爱花语气暧昧地笑:“到底是新婚小夫妻,这腻歪的啊。”
说着,张爱花还用肩膀去撞了撞沈意棠的肩膀:“我哪儿见过陆团这么体贴人的时候。大妹子,你可真有本事,能把陆团这种冷面阎王都给驾驭了。”
陆毓华偏头看向张爱花,眼神漆黑深邃,眸光有些冷。
张爱花有点怕他这种不苟言笑,满身杀气的样子,就小声问:“我说错话了?”
“你说呢?”张爱花的男人是个旅长,名字叫杨忠民。
长得五大三粗的,皮肤黝黑,语气也有点凶巴巴的:“你还以为这是在乡下,啥话都能往外说呢。”
张爱花撇嘴:“这又不是啥坏话,你凶什么凶。”说着她还瞪了自家男人一眼:“你忘了你当初和我结婚,你也是这么干的了?”
杨忠民闹了个大红脸,这个年代的人对感情其实都挺含蓄的。
像张爱花这样明目张胆的嚷嚷出来,他这个大男人还有点难为情。
好在杨忠民皮肤实在太黑了,就算脸红也看不出来。
沈意棠看他们夫妻拌嘴,忍不住笑了起来:“嫂子说的对,刚结婚,男人都特别好。”
说着,她眸光一转,笑盈盈地望着陆毓华:“但我相信,陆毓华会一直对我这么好。因为陆毓华是个对党和人民,都十分忠诚的人!”
“我是他的妻子,也是人民,他会保护我的。”
陆毓华眼神扫向沈意棠,漆黑的眼底依旧没什么表情。
张爱花看着陆团每时每刻都清冷严肃的模样,忍不住小声问沈意棠:“妹子,说实话,你就不害怕吗?”
这已经是第二个人问这样的问题了。
沈意棠下意识看向陆毓华,他穿着干净整齐的军装,眉眼锋锐,冷峻严肃。
但是干活又快又麻利,哪怕是干重活、脏活,也没半点含糊。
好像要把活干好、干整齐,已经写入了这个男人的基因里似的。
沈意棠看着男人冷峻英俊的脸庞笑了笑,双眸里全是温柔:“我不怕呀。”
“嫂子,我丈夫是个很好的人。他有担当和责任心,和他结成革命伴侣,我一百个愿意!”沈意棠声音好听,夸起人来的时候,尤其娇俏,像是在撒娇。
就算是张爱花这种大大咧咧的性格,都听得脸红。
娘嗳,我总算知道为啥陆团会娶沈意棠了。
这姑娘夸起人来,简直比蜜还甜。
再铁血冷漠如钢铁般坚毅的男人,也要在沈同志面前化作绕指柔啊。
张爱花偷偷摸摸地把沈意棠夸人的话给记在了心里,等着回去找机会试一试。
她也想让自己男人像牛一样,‘哞’地一声,帮她犁出二里地。
部队这些男人,个个都是大男子主义。
别看在外面,好像挺能干活的。可是回了家,就爱当甩手掌柜,让女人伺候他。
张爱花特别羡慕沈意棠,陆团这么冷硬的男人,看着比谁都大男子主义。
可是他在照顾老婆的时候,全军区的人都应该向陆团学习。
等搬来的东西都归置好,这个家也逐渐变得有人气起来了。
沈意棠算了算时间,后天棉絮弹好后,咱们就能彻底搬过来住了。
她正和陆毓华说话的时候,就听隔壁传来一声冷哼:“人还没搬过来,已经闹得整个家属院都知道有你这号人物了。”
乔薇一回家,就看到大伙都在帮沈意棠搬东西的画面,心里酸的跟什么似的。
凭啥沈意棠人缘这么好?在家属院里人人都愿意亲近她?
她和李家福搬家的时候,咋没看家属院这些人来帮她呢?
“还不是因为你。”沈意棠阴阳怪气地说:“要不是你在部队食堂,发表的那些不利于团结和友好的言论,我至于这么出名吗?”
说到这里,沈意棠还坏心眼儿地笑了起来:“乔薇同志,我得谢谢你。要不是你,我在家属院哪能有这么好的人缘呢。”
“你瞧瞧你现在的模样,像是喝了一瓶老陈醋似的。”沈意棠特别喜欢乔薇变脸的样子。
你说她这人吧,明明打不过,偏偏还喜欢挑衅。
每次都是记吃不记打!
这不,乔薇被沈意棠怼得下不来台,只能跺跺脚,心不甘情不愿地回了家。
那门被她摔得震天响,在屋子里练字儿的李家福被吓了一跳:“我说,你吃枪药了啊?”
乔薇一看他这奚落的样子,就没忍住,气得冲过去抓起李家福的胳膊狠狠咬了一口。
痛得李家福钢笔都差点没拿稳,他赶紧用另一只手接住,却染了满手的墨水。
又被乔薇嫌弃他不爱干净。
李家福也来了火气:“你不咬我,我的手能脏?再说了,你不是嫌弃我是个文盲吗?我练字扫盲还有错?”
……
“得,又吵起来了。”张爱花扭头对自家男人说:“还是你好,情绪稳定,虽然说话嗓门大,但是你晚上却很勇猛。”
正在喝水的杨忠民差点被呛住:“你疯了,大白天说浑话呢?”
张爱花眼神幽怨,她学沈同志夸自家男人,为啥不管用啊?
隔壁院子的沈意棠简直快笑疯了。
她就住在张爱花的右手边,两家的院子又没围墙,所以说话声音能听得清清楚楚。
她真没想到张爱花嫂子竟然这么可爱,也这么生猛,说的那些话听得都让人面红耳赤。
可是很快,隔壁的门给关上了,然后有些哼哼唧唧的动静传过来。
沈意棠赶紧捂着耳朵躲开了,一抬头就对上陆毓华火热的视线。
她脸一红:“不行不行,我现在还难受着呢。”
她是刚接触这事儿的青瓜蛋子,虽然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可是身体真经不起这么折腾。
而且房子这么不隔音,以后她是不是得注意点儿。
否则被人听了墙角可不好。
沈意棠试着关上门,发现隔壁动静果然小了很多,如果不仔细听的话,是听不到的。
她又检查了卧室的位置和格局,发现他们住的卧室左边外面是厨房。右边是沈国庆住的屋子时,心里这才松了口气。
好在距离隔壁远。
应该听不见他们屋里的动静。
正想着事儿呢,就见隔壁的门打开,张爱花满面春风地从屋里走了出来。
她男人杨忠民则穿戴整齐地靠在墙上抽烟,眯眼看着张爱花去地窖里拿囤的大白菜。
沈意棠下意识去看腕表上的时间,手腕却被人握住了:“我没那么快。”
沈意棠感觉手被男人掌心的温度烫了一下。
这男人不仅不快,还持续了很久。久到她都感觉受不了了,都还不肯放过她。
两人正在拉扯间,张爱花正好拿了几颗白菜从地窖里出来。还提高了声音叫沈意棠晚上留下来吃饭,尝尝她做的醋溜白菜。
“嫂子,家里人等着我们回去吃晚饭,改天再尝尝嫂子的手艺。”
离开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还送了两斤红糖,算做上次张爱花送她牡蛎干的回礼。
“我那点海货,哪能值这么多红糖啊。”张爱花推辞,海货在这个年代不值钱,因为吃了刮油。
在肚子里没荤腥的年代,很多人都不爱吃。
可是靠海的渔民没办法,靠海为生,只能吃海鲜。
但是红糖可不一样,除了要糖票,还是这个年代稀缺的滋补品。
谁家的女人,要是一年能吃上二斤红糖,那都算日子过的顶好的。
“嫂子,你别和我客气。”沈意棠把红糖放在桌上,就往外跑,她真的挺怕这个年代送点儿东西,都喜欢推辞来推辞去。
非要极限拉扯好一会儿,这些东西才能送出去。
张爱花见她跑,拿着红糖追。
吓的沈意棠赶紧往车上跑,让陆毓华赶紧开车,嘴里还冲着被甩在车后面的张爱花说:“嫂子,你帮了我很多。那红糖就留着给你补身体用。”
张爱花拿着红糖,心里感觉沉甸甸。
这沈同志真是甜到她心坎儿里去了,难怪叫沈意棠,简直比红糖还甜蜜呢。
此时天还没黑,陆毓华把车开出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沈意棠就坐在副驾驶和他说话。
不远处,一个男人看到坐在车上的沈意棠时,眼里闪过一丝惊讶。
沈意棠?她咋来了部队?
男人目光直勾勾地盯着坐在副驾驶的沈意棠看,正要追上来和沈意棠说话时,胳膊却被人拉住了:“诶,我和你说话呢?你看啥呢?”
那人的眼神也随着男人的视线看过来,却被对方侧过身体挡住,打着哈哈说:“没看啥?就是觉得家属院环境挺好的。”
两人说话间,沈意棠已经坐着车走远了。
如果看到男人,她也不会想到,竟然会在这里遇到他……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新暂时放在中午12点哈,我没有存够了,得现写。
第23章 随军 九千字更新
去部队家属院的时候, 陆毓华开的是吉普车。
等返回京城大院的时候,陆毓华开的则是从后勤部借来的小货车。
这样方便他们明天搬衣柜和床,去家属院那边!
小货车刚开进院子里, 一直趴在玻璃窗户上观望的沈国庆,立马双眼亮晶晶地从屋里跑出来。
他从来没和姐姐分开这么久,一直在盼着姐姐回来呢。
沈意棠看他身上只穿着件毛衣, 赶紧上前抱住他:“咋不穿厚点?外面冷。”
她把自己的围巾取下来给弟弟围好后, 赶紧拉着沈国庆进了屋。
沈国庆一直呆在烧着炉火的屋子里, 其实一点儿都不冷。
但是被姐姐关心嘛, 这个小少年心里全是温暖和甜蜜。
他抬头, 朝沈意棠打着手语说:“白天他们过来了, 说公安明天要上门给你送感谢信, 让你早点去胡同里, 顺便吃个中午饭。”
沈国庆口中的他们,自然是常三德和林红叶两人。
但这不是刚认回来嘛,沈国庆一时半会儿是没办法开口叫他们爸妈的。
因为在沈国庆心里, 他的爸妈一直都是早已死去的沈清文和翁丽华。
如果不是因为沈家遭难,沈家人也不会告诉沈国庆,他是被收养的真相。
否则在原著剧情里, 沈国庆又怎么会在被亲生父母认回去的情况下, 终其一生都要为沈清文和翁丽华报仇呢?
这是个重感情的孩子。
也正因为这点, 他是没办法那么快就接纳常三德和林红叶的。
沈意棠揉了揉沈国庆的脑袋, 问他今天在家里咋玩的?
沈国庆瞬间变得开心起来,他今天跟着陆老爷子去后海冰场坐冰车去了。
所谓的冰车,其实就是木头做的小马扎。底下焊着冰轮,人拿着两根滑雪棍,在地上一用力。
那冰车‘嗖’地一下滑出去, 特别好玩儿。
还有两人坐和三人坐的冰车,但是老爷子年纪大了,不能玩这些刺激的。就裹着军大衣,坐在旁边和卖冰糖葫芦的大爷唠嗑。
偶尔沈国庆把冰车滑到他跟前,老爷子顺手就买了一串冰糖葫芦递到他手里。
翠红的山楂,裹着晶莹剔透的糖衣,在大冬天冻得冰牙。
可是用力咬下去,又酸又甜;还有种独特的沙冰口感,特别好吃。
沈国庆现在想起来在后海冰场吃过的糖葫芦,嘴里都馋的流口水。
“好玩,姐姐以后也去。”沈国庆盛情邀请着姐姐:“爷爷给了我零花钱,我请姐姐坐冰车,吃糖葫芦。”
“行啊。”沈意棠不是那扫兴的人:“到时候把你姐夫也带上,咱们一起坐冰车玩。”
陆毓华停好车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正好听到沈意棠要带他去后海坐冰车的话。
他脚步顿了顿,冰车这玩意儿,自从他参军后,就再也没坐过了。
可是看沈意棠姐弟都用亮晶晶的期待眼神望着自己,他就下意识点了点头。
太好了,姐夫答应了。
沈国庆特别高兴地和沈意棠比划道:“这样姐夫就能保护你了,还能牵着你的手玩滑冰。”
奉天的冬天也会下雪,那时候沈家还没出事儿。
每年冬天,沈意棠和沈跃华都会带沈国庆去滑冰。
但是沈意棠小时候因为滑冰摔断过腿,后来就特别怕滑冰。
每次都是沈国庆和沈跃华一边滑冰,一边拉着沈意棠坐着的冰车,在冰场里玩儿。
这些美好的回忆,也伴随着沈国庆的话,浮现在了沈意棠的脑海里。
她脸上的笑容也灿烂了不少:“说不定姐姐这次就不怕了。”
“溜冰危险,还是让老四护着你点儿。”陆老爷子笑眯眯地搭话:“老四刚来京城的时候,也特喜欢去冰场滑冰。多少年没看他去后海玩儿了。”
小时候的老四虽然少年老成,但也有少年气。
但是岁数越大,就越严肃越冰冷。
有时候看着表情冷峻严肃的陆毓华,陆老爷子都有种这不是他儿子,这是他爹的错觉。
沈意棠也有点好奇男人溜冰时是啥样子?
她见过陆毓华少年时的照片,简直和现在一样清冷淡漠。
但明天要去常三德家里,所以他们就约好下次有时间,一起去冰场玩儿。
晚上吃过了饭,沈国庆也没找姐姐,而是自己抱着枕头睡觉了。
沈意棠等他睡着后,这才回了房间。
昨晚这间屋子里发生的事情,实在太疯狂、太放纵。
都让沈意棠有点儿不敢进去了,她怕被男人强行按在床上。到时候撩她的浑身难受,她会跟着放纵起来。
她身体真的受不了啊。
沈意棠正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的时候,却见陆毓华从走廊过来。
手里还拿着早上洗干净的床单,经过了一整天的时间,这会儿已经被屋里的温度烘烤干了。
两人沉默一瞬,齐齐往屋里走去。
这时候都洗漱好了,沈意棠却不想上床。
男人垂眸睨她:“睡吧,今晚不动你。”
沈意棠松了口气脱掉外套,只穿着睡衣上床睡觉。
男人依旧睡外面,沈意棠刚盖好被子抬头,就见男人也在脱衣服。
去百货大楼置办结婚用的东西时,沈意棠也给男人买了一套睡衣。
男人此时正好脱光了上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膛和腰背。
随着他穿衣的动作,腰背部的肌肉线条也越发明显。
他下半身还穿着军装裤,用金属皮带扣着。
结实漂亮的人鱼线顺着劲瘦漂亮的腰线往下,隐没在了裤腰里。
男人穿好了睡衣,手扣在金属皮带上,正要解开。
忽然抬头,目光莫测的睨着她。
沈意棠慌忙低下头,声音轻轻的说:“穿好了睡衣,就快上来。”
男人淡淡应了声,换睡裤的时候,却转过身背对着沈意棠。
等男人上床后,沈意棠就要关灯。
却被男人按住了手:“还有件事儿没做。”
沈意棠心里紧张:“说好不动我的。”
陆毓华眸光深邃地盯着她,盯得沈意棠浑身燥热,脸颊绯红。
男人嗓音低沉地开口:“手表上发条了吗?”
沈意棠???
她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个年代的手表很少装有电池,无法自动走表。
所以好多人晚上睡觉前,都要给手表上发条,否则第二天手表就会不走了。
沈意棠赶紧把手表从枕头底下摸了出来,一只大手伸过来,拿过了她手里的表。
“我来。”男人说话时,粗粝的指腹轻轻刮在她的手背上,有些痒。
很快,陆毓华给表上好了发条。
又对着广播里的时间播报,调好了手表上的时间后,这才把表还给了沈意棠。
“谢谢呀。”沈意棠开开心心地拿过来。
她把手表重新塞进枕头下,就关灯睡觉了。
男人看她裹着被子,背对着自己。
在夜色里,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偶尔她脑袋动一动的时候,还能瞧见她白皙漂亮的后脖颈和耳垂。
陆毓华翻身,长臂一捞,沈意棠后背就贴上了男人滚烫的胸膛。
她浑身一僵。
男人抬手掐着她的下巴,倾身过来吻她。
沈意棠原本还想挣扎,很快就被吻的晕头转向。
人软得往下掉的时候,一只强劲有力的臂膀环住她的腰身,将她搂紧。
这男人简直无师自通,昨晚的亲吻还生疏毫无章法。
今天却灵活地卷着她的舌尖,迫使她启唇,呜咽地接受着男人汹涌滚烫的入侵。
沈意棠脑子发蒙,骗子、大骗子。
说好了不动她,怎么说话不算话。
但是很快,沈意棠就来不及多想了。滚烫的唇压向她的颈侧,逐渐下移,最后含住她的……
沈意棠浑身难受发软,她脸颊绯红的唇,只能被动去承接这份带着进攻性的触感和刺激。
恍惚中,水涨船高,她在夜色里对上一双压抑隐忍的眼眸。
男人抱着她翻了个身,将被子给她盖好,嗓音沙哑:“睡吧。”
沈意棠的手攀在他的肩膀,浑身酥麻发软。
她还能感受到对方的紧绷,手缓缓从肩膀向下,指尖触及男人的胸膛时,被对方一把抓住。
“闭上眼睛睡觉。”陆毓华有些躁动,刚才差点就克制不住。
但到底怕真的让她受伤,于是只能强行压下心里的火气。
沈意棠眉眼带着一丝满足和倦意,刚才这男人用另一种方法来讨好她。
滋味儿很美妙,也让她打开了新世界。
她闭上眼睛的时候,还感觉到一阵神魂颠倒。
“你说,你咋这么会?”沈意棠忍不住嘟囔出声。
她没记错的话,这个时代很多书都被打成了毒草。夫妻之间的事,应该也不能看书学习吧?
陆毓华没说话,却把她压的更紧了。
他虽然寡了这么多年,但是部队那些糙老爷们儿,熄灯以后总有爱说混话的。
听的多了,自然也就懂了。
等男人彻底平复好心情的时候,靠在他怀里的沈意棠早就睡着了。
大概是嫌弃男人像火炉一样热,她还推开了男人,从那炽热的怀里滚到了一边儿。
陆毓华长臂一捞,又把妻子捞回了怀里。
但是察觉她靠着自己在出汗的时候,还是微微松了松怀抱。
可能这样没刚才热,熟睡中沈意棠倒是没再挣扎,而是安安稳稳地睡了一整夜。
直到第二天早上起来的时候,她感觉自己神清气爽。
一扭头,就对上男人黑沉深邃的双眸。
沈意棠这才发现,自己紧紧靠着男人,还能察觉到男人身上的变化。
不是吧?
从昨晚一直到现在?他都这样挺着?那得多难受啊?
想起昨晚男人取悦她的举动,沈意棠抿了抿唇,打算也帮一帮他……
等两人的胡来结束,这个早上已经过了一大半了。
沈意棠揉了揉发酸的手腕,打算裹着被子装死,都快十点了,她哪好意思下楼吃饭啊?
现在,熬夜到很晚,睡到下午起床都没什么。
可是在没手机也没wifi的七十年代,本来娱乐设施就少。
大部分人为了省电,都是天黑就关灯睡觉。
因为晚上睡的早,第二天也醒得早。
所以哪怕是寒冷的冬天,大部分人最晚起床时间,也不超过七八点钟。
尤其大院里每天早上七点,高音喇叭就开始放红歌了。真没几个人像他们这样,搞到早上十点多才起床。
陆毓华穿好衣服回头,见沈意棠破罐子破摔的模样,黑沉双眸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笑。
“起床吧。”男人开口。
“不起。”沈意棠赖床,可是沈国庆已经在门口眼巴巴地望着姐姐了。
沈意棠这才想起来,今天还要去常三德和林红叶家里呢。
她赶紧起床洗漱,看她这兵荒马乱的样子,陆毓华让她别着急。
等会儿他开车送她过去。
与此同时,常三德家里正有人望眼欲穿的等着沈意棠呢。
一大早,陆建华就拉着公安王哥,火急火燎的赶到了常三德家里。
就想在沈意棠出现的第一瞬间,看到对方。
可是谁知道左等右等,这都十点多了,怎么还不见沈意棠过来?
“不会是路上出了啥事儿吧?”陆建华忍不住说:“这天寒地冻的,别给摔着了。”
等在旁边的林红叶也很紧张:“哎呀,要是摔着了,那可怎么办啊?”
冬天摔跤,能在冰地上滑出去好几米,好多人都在冬天摔断了骨头。
要是沈意棠摔了,那沈国庆呢?
林红叶心里特别担心沈国庆。
陆建华心里也特别担心沈意棠,他和神色同样着急的林红叶一对视,两人拔腿就往院子外面跑。
“你们跑啥?”王哥和常三德跟在后头追:“说不定人家里有事儿,来晚了呢。”
王哥的话还没说完,陆建华和林红叶已经跑远了。
他只能停下来,总不能人都走了,没人留下来看家。
常三德则乐呵呵的看着林红叶奔跑在胡同里的身影:“自从孩子丢了后,就没见过她这么活泛的时候。”
说着,常三德还叹了口气:“好在啊,她见到了那孩子,现在终于回魂了。”
公安王哥回头:“啥叫那孩子?那也是你儿子。”说着,王哥双眼一眯:“咋了?你还不想认他?”
“那哪能。”常三德忙说:“虽然孩子听不见,不会说话,可性格却特别好,也特别听话,能有这样的儿子,我求之不得呢。”
王哥点头:“对咯,孩子找回来不容易,也别要求好多了。”
说完,他又话锋一转:“对了,当时孩子丢了,你就没怀疑过你隔壁那个人贩子?”
“上哪儿怀疑去?”常三德提高了声音:“平时看着和善,谁家有事儿都帮忙。孩子丢了,她还帮我照顾老婆。那肉都买来给我老婆吃,你说这么好的人,谁能想到她是人贩子那里去?”
常三德是真没怀疑过对方。
公安见常三德脸上的表情不似作假,也没什么值得怀疑的地方。立马收起了审问的那一套,乐呵呵地笑着说。
“这次我们所不仅要给沈意棠同志准备感谢信。那些被拐的娃爹妈,也想感谢沈同志呢。”
两人正说着话,就见一辆小货车从胡同另一边开进来,停在了四合院门口。
哟,还有小轿车来这穷酸的胡同里呢?
常三德立马睁大了眼睛看过去,正好看到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从车上下来。
这不是沈意棠是谁?
“终于来了。”常三德赶紧迎上去:“孩儿他姐,你们快进去坐着。”
常三德还把一直装在兜里的烤红薯,塞进了沈国庆手里:“烤红薯还热着,吃点儿暖和暖和。”
哪怕沈国庆戴着手套,烤红薯被塞进他手里的时候,也能感觉到烤红薯有些烫。
他抬头看了眼常三德,常三德咧嘴一笑,又伸手揉了揉他的头:“明知道你听不见,可我还是想和你说说话。”
他说完,又抬头看着沈意棠说:“刚才娃他妈跑去胡同口接你们了,没成想你们从岔路这边开进来。”
常三德说完,又看着站在沈意棠身边的陆毓华。
见对方穿着军装,眉眼冷肃,浑身的气势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军人,立马笑起来:“这位是?”
“我丈夫。”沈意棠笑着给常三德介绍:“他叫陆毓华。”
常三德和陆毓华握手,邀请陆毓华进屋坐,可是陆毓华有事儿要回部队一趟,所以没进去。
只是和沈意棠约好,晚点儿来接她,就开车去了部队。
小货车上还用绳子绑着不少衣柜和家具,看样子是要搬到部队去。
沈意棠还让陆毓华拿着收条儿,去棉花匠那里,把弹好的棉絮拿回去。
陆毓华淡淡应了声。
他办事,沈意棠是放心的。
常三德看两人夫妻关系好,也没忍住笑起来。
沈意棠这男人,一看就是厉害的人物。
沈国庆有这样的姐夫也挺好,至少以后能少吃点苦。
“王公安,你不是给娃他家送表扬信吗?哎,人呢?”常三德有些纳闷的看着胡同口,刚才王公安还在这儿呢,咋一转眼就不见了?
“可能有事,咱们先进去吧。”常三德转眼又笑起来,胡同里住的人多,平时放假的时候容易起些鸡毛蒜皮的小纷争。
就今儿一早,王公安就处理了好几个纷争。
沈意棠牵着沈国庆往四合院里走,常三德用搪瓷缸给两人装了水:“你们先坐,我去胡同口叫娃他娘回来。”
林红叶和陆建华也不知道跑多远了,这会儿还没回来。
等常三德走出去后,屋子里就只剩下沈意棠和沈国庆了。
上次来的时候,还是晚上,也没好好打量过常三德和林红叶住的屋子。
今儿白天一瞧,屋子收拾的比上次还利索。
原本放在墙角的婴儿车被移开了,换成了一个小床板。
上面垫着厚厚的棉被,一看就是给沈国庆准备的新床。
沈国庆坐在凳子上,低头安安静静地吃着烤红薯。
在他的世界里,除了光影,一切都是寂静无声的。只有挨着姐姐的时候,他才会觉得心安。
今天难得天晴,金色的阳光从四合院的天井里照下来。
也照亮了坐在窗户边上的沈国庆,他长得斯文漂亮。长长的睫毛搭下来,一看就是好人家养出来的少年郎。
隔壁邻居瞧见了了,还忍不住感叹:“常三德两口子命真好,就算娃丢了也被养得这么好。”
“看那气质和长相,哪儿像他们常家人啊。”
“呸,你胡说八道啥?”常三德一听就生气:“不是我家孩子,还是你家孩子啊。”
林红叶也不高兴,这孩子丢了刚找回来,任谁听见这样的话,心里都不会舒服。
可是看着沈国庆穿着干净整齐,不像胡同里其他小孩儿那样脏兮兮、调皮捣蛋。
林红叶不得不承认,沈国庆真的被沈家教养得很好。
想到这里,她心中酸涩。
亲生儿子和她生疏,喜欢没有血缘关系的姐姐,不肯亲近她,她心里就像被针扎一样难受。
可是她也知道,这事儿只能怪那该死的人贩子。
如果不是人贩子拐走了她的孩子,她何至于骨肉分离。闹到今天这种母子见面,却彼此生疏,像是陌生人一样的地步?
林红叶抬手擦眼泪,终归也是她亏欠了孩子,以后尽全力补偿这个娃就是了。
而且她还得好好感谢沈家,要不是沈家救了她的娃,她的娃恐怕早就死在了人贩子手里。
常三德看林红叶哭,也在心里叹了口气。
这两口对视一眼,等眼泪擦干后。林红叶深吸一口气,走进屋里的时候,脸上已经挂上了笑。
“久等了吧,刚才我和陆同志担心你们,是不是在来的路上摔倒了。所以跑出去接你们去了!”林红叶脸上带笑,眼圈却有点红:“好在你们坐车来的,也没在路上被冻着。”
林红叶眼神温柔地看着沈国庆,见他爱吃烤红薯,
她又拿着铁钎子去捅烧蜂窝煤的炉子,里面还烤着红薯:“妈再给你拿点儿。”
林红叶烤红薯技术特棒,滚烫的烤红薯香气四溢,外面的皮没焦,里面的芯儿却在流蜜。
光是闻着就觉得香甜可口,吃起来真是特别香,又甜又软糯。
沈意棠手里也被塞了一个,她就坐在长条板凳上,和沈国庆低头吃着烤红薯。
林红叶也搬了板凳坐在两人对面,眼神笑眯眯的看着两人吃着烤红薯。
感觉这个清冷的家里,终于多了丝人气儿。
王公安从外面走进来的时候,就看到这温馨的画面。
从屋顶照下来的阳光,更是为这温馨的画面增添了一丝明媚的色彩。
王公安笑眯了眼睛:“沈同志,久等了吧。我刚才去帮隔壁两口子断官司去了,耽误了点时间。”
说着,王公安特别正式的从兜里掏出一封信,双手交给了沈意棠:“沈同志,这是我们所全体人员感谢你为捉拿人贩子,做出了卓越贡献的感谢信。”
“您请收好。”王公安特别严肃。
沈意棠赶紧拿手帕擦干净了手后,也双手接过了那封感谢信。
如果说和陆毓华结婚,是为了改变成分,让她在七十年代拥有了一个家。
那么这封感谢信,则让沈意棠在这个七十年代,找到了一丝归属感。
这是她的荣誉,也是她在这个时代存在、并与这个时代的人们打成一片的证明!
沈意棠特别珍惜这份感谢信,也终于明白,为啥这个时代的人特别看重自身的荣誉了。
因为这份荣誉,证明了他们存在的意义。
“哎,建华呢?”王公安办完了正事儿,这才发现现场没了陆建华的身影。
这小子一大早就跑来叫他,恨不得天亮就看到沈意棠。
结果人家沈同志出现了,陆建华却不见了人影。
“哦,刚才他战友跑来找他。说有人给他送锦旗和感谢信,部队让他赶紧回去。”林红叶忙说。
“这陆同志,也是个年轻有为的好同志啊。听说年纪轻轻就是个军官干部呢。”林红叶对陆建华不太熟,但是经过这几次的相处,也知道了一些事情。
王公安笑着点头:“那小子是不错。”
王公安和陆建华是不打不相识的朋友,自然也知道陆建华暗恋沈意棠的事儿。
他发现沈意棠在他们提起陆建华的时候,态度和平时一样稳定,也没主动提起陆建华。
就在心里想,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啊。
他都头脑发热的扎进去了,人姑娘对他还是平常心,看来这事儿有得磨。
这时候,王公安还不知道沈意棠嫁给了陆建华的小叔,成了陆建华的小婶。
更不知道沈意棠原本是说给陆建华的娃娃亲,但是架不住陆建华父母作妖,让他一见钟情的好姑娘,改嫁给了别人。
但是有一点,王公安却说得不错。
陆建华这小子情路坎坷……
中午吃饭的时候,林红叶盛情邀请王公安留下来一起吃。
可是王公安却说所里有事儿,他得回去。
王公安一走,这屋子里就剩下沈意棠、沈国庆和常三德夫妻了。
林红叶目光温柔的看着沈国庆,还打着手语问,沈国庆喜欢吃啥?
“林姨,你啥时候学会的手语?”沈意棠惊奇。
林红叶不好意思的笑着说:“花钱找人学的,但是我刚学,还比划的不好。”
而且她专门学了问人喜欢吃啥的手语,就是想让沈国庆知道,她这个当妈的在乎他。
哪怕这孩子耳朵听不见,哪怕这孩子不会说话。
但是在她这个当妈的心里,只要孩子能活下来,那就比什么都强!
沈国庆也没想到林红叶竟然会为了他,专门去学手语。
这个年代,可没有特殊学校,懂手语的也不多。
林红叶也是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找到一个会手语的人,跟着对方突击学了两天。
也只能简单的和沈国庆交流,复杂点的手语,林红叶还没学会呢。
沈国庆喜欢吃啥?
他不挑食,啥都吃。
而且因为养父母家做饭的手艺好,无论做啥都好吃,他就更不挑食了。
林红叶得知后,就打算让常三德再去买只烧鸡回来。
不挑食,那就给孩子吃肉。
这个年代肉金贵,大家肚子里都缺油水;所以给孩子吃大块大块的肉,准没错。
那烧鸡的鸡腿,沈国庆一个,沈意棠一个。
林红叶给两人分完了鸡腿,就拿着碗,笑眯眯的看着两人。
沈意棠知道这是林红叶的心意,所以她也没吃鸡腿,而是放在了沈国庆碗里。
沈国庆就不是吃独食的性格,看姐姐不吃,连忙把鸡腿还给姐姐。想了想,又把碗里的鸡腿,夹给了林红叶。
林红叶对他好,他能感受到这份心意。
虽然妈还叫不出口,但是他也愿意回馈林红叶对他的这份好。
林红叶看着碗里的鸡腿,感动得都哭了。
一顿午饭,吃的其实挺沉默的。
因为大家都在学着互相熟悉,学着怎么去相处。
吃过了午饭,林红叶打算带两人去附近的公园玩。
可还没走出四合院,就见一个神色憔悴的中年妇女,用背带背着一个昏睡的小娃娃走到了门口。
“劳烦问一下,沈意棠同志,是住在这里吗?”这个中年妇女说话带着浓重的家乡口音,林红叶一开始都没听懂。
倒是沈意棠听懂了,因为这嫂子的老家挨着她老家不远,口音相近:“嫂子,我就是沈意棠,请问你是?”
沈意棠刚开口,那背着娃娃的嫂子,立马跪下来,要给沈意棠磕头。
吓得沈意棠赶紧冲上去,把这个嫂子从地上扶了起来:“嫂子,你可折煞我了。”
那嫂子还要跪,却发现沈意棠抓住她的双手,她根本跪不下去。
她就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专门来谢你的,要不是你,我娃就被人贩子拐跑了。”
那中年妇女抹着眼泪:“我是带着我娃来找他爸的,谁晓得在火车上打了个盹,娃就不见了。要是丢了娃,我哪有脸去见娃他爸啊!”
这不是打盹,是被人贩子迷晕了的。
哎,又是一个差点丢孩子的可怜人。
林红叶看嫂子哭,自个儿也哭了起来。
周围的邻居都休息在家,听到这边的动静,都跑出来看情况。
知道是为人贩子的事情来的,大家又开始讨论起来。
胡同里出了个人贩子,是大家最近的谈资,无论见谁都要聊两句。
沈意棠看嫂子冻得浑身发抖,于是和林红叶商量着,把嫂子请进屋子里坐坐?
林红叶哪有不答应的?
大家都是苦命人,就该互相帮助。
林红叶知道嫂子还没吃饭,就把剩下的馒头和剩菜都端了出来。
这嫂子哪好意思吃,忙说自己是来道谢,不是来蹭饭的。
她还说自己谢过了沈意棠后,就要去部队找自己的丈夫了。
沈意棠这才知道,这个嫂子的丈夫还是部队的军官。
而且还和陆毓华一个部队的!
“嫂子,你男人叫啥?说不定我男人认识,到时候我们还能带你一起过去。”沈意棠好心开口。
等陆毓华晚上来接她的时候,顺便把这个嫂子一起带走了:“这样也省得你背着孩子,四处奔波了。”
“没事儿,没事儿,我自己过去找他就成。”嫂子忙摆手,还说自己早就买好了票,下午三点就开了。
车费可是一块五,是她攒了好久的钱,可不能随便浪费了。
嫂子拒绝了沈意棠的好心提议,又对着沈意棠千恩万谢后,这才背着娃走了。
林红叶连忙抓了几个馒头,还把中午吃剩的烧鸡给这个嫂子装上了:“嫂子,别客气。”
“你男人上战场保家卫国,我们也该照顾你。”这话说的那嫂子立马淌眼泪,却不好意思说自家男人要离婚。
她这次来,是想找男人问清楚。
她哪点做的不好,要和她离婚的?
但是离婚不光彩,在乡下更是丢人的事情。
所以这个嫂子在沈意棠刚才问她男人姓啥的时候,这嫂子没好意思开口说自己男人叫李家福。
她怕被人看不起。
更怕离婚的事情说出来后,她没脸见人了。
沈意棠看嫂子窘迫,悄悄的往这个嫂子兜里塞了些钱。
这个时代,人人都困难,但是大部分也不愿意见别人过的苦。
在常三德家里吃过晚饭,陆毓华这才开着车过来接沈意棠。
小货车已经还给了部队,于是这天晚上他又开上了吉普车。
周围的邻居见状,心里羡慕的不行。
啥样的人才能一天换两种车来开啊?
常三德丢了的儿子,扒上了这样的人家。
以后说不定连着常三德和林红叶也会鸡犬升天!
也难怪常三德这些年,一直想办法巴结军区大院里的小屁孩儿。
感情是早就想搭上这层关系了啊?
在邻居们小声的闲言碎语中,沈国庆牵着姐姐往外走的时候,林红叶还特别舍不得。
其实她想把沈国庆留在家里睡的,那床都给沈国庆铺好了。
全是新弹的棉花,又厚又暖和。
可是一看沈国庆这么依恋姐姐,那些挽留的话,林红叶就说不出口了。
常三德也发现了这一点,他揽着林红叶的肩膀:“算了,孩子和我还不太熟。等熟了就好了。”
道理是这个道理,可是林红叶心窝子难受啊。
她忍着泪,站在门口目送着沈国庆跟着沈意棠上了车。
见车在夜色里开走了,又忍不住跑上去追车。
沈国庆趴在后车座的玻璃上,看着林红叶在夜里里死命追车,眼圈也有点红。
晚上九点多,沈意棠他们回到部队家属院的时候,正好看见乔薇红着眼睛从屋里冲出来。
而白天在胡同里见过的那个嫂子,这会儿正尴尬的抱着孩子站在院子里……
作者有话说:
无
第24章 新家 六千字更新
乔薇从屋里冲出来的时候, 差点撞到从车上下来的沈意棠。
陆毓华下意识拦在了沈意棠前面,没让乔薇撞上来。
正好这时,李家福从后面追了上来, 一把拽住了乔薇:“别闹了,大家都看着呢。”
“我闹?”乔薇哭:“和我结婚的时候,你说和乡下的老婆离婚了。现在你那个乡下老婆, 带着两个孩子找上门。你让我别闹!”
乔薇恨的要死。
她在旧社会的时候, 就是小娘养的, 天天被人看不起。
好不容易等到了新社会, 实行一夫一妻了。
她就想嫁个军官, 当正经老婆。
原本乔薇就嫌弃李家福是个二婚的, 但别人不敢娶她。
她就想着李家福离了婚, 就算是二婚的, 她嫁过去也是正经老婆。
结果现在李家福老家的原配老婆,带着孩子找上门来。
这不是明晃晃打她的脸吗?
明晃晃地告诉全家属院的人,说她乔薇挑来挑去, 最后还是挑个二婚老男人,嫁给别人当了小老婆吗?
这种气,乔薇怎么咽得下。
尤其她一心和沈意棠比较, 想争个高低。结果这么丢脸的时刻, 竟然还被沈意棠撞见了?
这个沈意棠也是, 早不回来, 晚不回来,偏偏在她丢脸的时候回来了。
这个沈意棠简直是她的克星。
尽管沈意棠才刚回来,尽管沈意棠啥也没说。
乔薇还是感觉脸颊像是被人扇了一耳光似的,火辣辣的疼。
“我不管,你把他们给我赶出去。”乔薇指着李家福老家的原配, 赌气似的说:“这个家,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李家福愁容满面:“先别闹,咱们回去再说。”
周围邻居听见动静,这会儿都跑出来看笑话来了。
李家福感觉头都大了,真要在两个老婆里面选一个,他肯定选年轻漂亮,还会打扮的乔薇。
虽然乔薇脾气比较坏,但是年轻漂亮的女人脾气坏,落在李家福眼里那也是任性和骄纵。
老家的原配年纪大,看着还特别老,一副穷酸样。
李家福就是不喜欢这样的原配,才会离婚另娶城里的漂亮姑娘。
但是李家福也没想到,老家的原配竟然会带着孩子找上门来。
这让他有了仕途上的危机感,也让他担心自己名声受损。
可是乔薇哪能让他当众把原配和孩子赶走呢?
那不是落人口舌吗?
这事儿本来可以关起门来悄悄处理,对外就说这是老家的表姐来探亲。
到时候再给点钱,打发对方回乡下老家就行。
偏偏乔薇性格越来越任性,竟然当众嚷嚷出来。
还把乡下的原配老婆和孩子都赶了出去,关在了门外。
乔薇又抓又咬的骂人,李家福心里也是一阵窝火。
扭头就对乡下的原配说:“你还愣着干啥,还不滚进去。”
语气恶劣,带着浓浓的嫌弃和不耐烦,完全没有面对乔薇时的耐心!
乔薇一听李家福让乡下的原配进屋,伸手就扇了李家福一耳光:“好啊,你还敢让她进屋。”
“你给我站住。”乔薇扭头骂李家福的原配老婆:“我的家,你个乡下女人不许进。”
浑身脏兮兮,脚上都是泥巴,可别弄脏了她的家。
李家福的原配老婆,原本在李家福的呵斥下,都要拉着孩子进屋了。
这一幕,看得大伙心头火都起来了。
李家福乡下的原配老婆和孩子,真是太可怜了,咋就摊上这样的负心汉?
“林喜春,你耳朵聋了?老子让你先进屋,你别在外面给我丢人现眼的。”李家福又朝乡下的原配老婆吼道。
林喜春一听对方叫自己名字,害怕得身子抖了抖。
被她抱在怀里的儿子,也被李家福这凶神恶煞的态度给吓哭了。
角落里,原本一直像个隐形人一样的大女儿,也蹲在行李面前,捂着脸哭。
谁也没想到,林喜春竟然给李家福生了两个孩子。
大女儿都十一二岁了,可是因为常年在乡下干活;又吃不饱饭、营养不良的缘故,导致大女几个头只有七八岁的模样。
此时林喜春带着两个哭泣的孩子,就这么被排斥在外的模样,要有多可怜有多可怜。
尤其是林喜春和她的两个孩子,身上的衣服更是补丁撂补丁。
娘仨看着都瘦骨如柴,和穿着打扮都十分高调的乔薇一比,简直像是从乞丐窝里逃出来似的。
“妈妈,我想回家。”林喜春的大女儿小声说:“我要爸爸,他不是我爸爸。”
“呜呜呜,我要爸爸,不要这个凶爸爸。”林喜春的小儿子也哭着说。
妈妈是骗子。
妈妈说了爸爸很喜欢他们,可是这个爸爸一点都不爱他们,还想赶他们走。
两个孩子哭得林喜春心都碎了,可是她不能带着孩子回老家。
婆婆死了,因为男人常年在外,家里那些叔伯兄弟都欺负他们。还有村里的野男人,半夜爬她的墙。
林喜春害怕回去面对这些,她只能带着孩子,一脸倔强地站在那里。
虽然一滴眼泪都没掉,可是明眼人能看出来,林喜春很伤心。
只不过在强撑着罢了。
乔薇则红着眼睛要回娘家,李家福拽着乔薇不让她走。
天黑路滑,现在也没进城的车。
更何况乔薇的娘家远在海城,就这么让她大半夜的跑出去,李家福实在不放心。
林喜春看李家福对他们娘俩不闻不问,倒是对后娶的这个老婆低声下气的求饶,想挽留对方。
林喜春就算再坚强,眼里也滚上了泪花。
她觉得自己就像个乞丐一样,在乞求着李家福对他们娘俩的关心和在乎。
想起自己在老家伺候病重的婆婆,还要下地挣工分养孩子的苦日子。
林喜春就感觉自己像是喝了一碗黄连水,从里到外都泛着苦气。
要不是她给婆婆收尸入殓的时候,在婆婆枕头里发现了李家福写回去的信。
林喜春恐怕到现在都不知道,李家福早就在城里娶了新老婆。
那样的话,她肯定会在乡下守着一儿一女;一辈子都在别人的欺负中,等待着李家福回去接他们来随军。
想到这里,林喜春揪着胸口。
她感觉胸口又闷又堵,堵的她差点吐血。可是她把涌上喉头的腥甜,强行咽了下去。
她不能怂。
她要替自己和一双儿女,讨回公道。
可李家福眼里除了乔薇,根本看不到他们娘仨。
林喜春是个文盲,没读过书。
也不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应该咋样才能替自己和一双儿女讨回公道!
林喜春心里很绝望。
“真是造孽啊!”
人群中不知道是谁感叹了声,紧跟着便是其他人的议论声响起。
“是啊,老家有孩子有娃,李家福还在城里另外娶一个。”
“简直就是戏文里唱的陈世美。”
好多嫂子都是乡下来的,自然同情林喜春这个被抛弃的乡下原配,不喜欢后来嫁给李家福的乔薇。
“现在换老婆的男人可不少,要不是咱们聪明;自己跑来随军了,说不定我们也成了那个被休的女人。”
“可怜了孩子,还这么小。还给李家福生了个男娃,也要被抛弃。”
这个年代,很多人都有重男轻女的思想。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男娃金贵。
男人再混账,还能不要能传宗接代的儿子?
林喜春给李家福生了个儿子,那林喜春就是李家福家里的功臣。
可是李家福娶了新老婆后,竟能狠心到连儿子也不要了!
“也不知道这苦命的女人,以后该咋办哟。”
有人替李家福老家的原配担心。
沈意棠也在心里叹气,但凡有点良心的人,都会可怜林喜春这个被抛弃的乡下原配。
她看向林喜春的时候,对方也正好抬头看过来。
当林喜春的目光和沈意棠对上时,她眼里闪过一丝难堪,很快就不自然地移开。
林喜春自然认出了沈意棠就是把她儿子,从人贩子手里救出来的恩人。
可是现在她太落魄了,实在不愿意恩人看到自己这么卑微的一面。
沈意棠也看出来她的拘谨,她没上前,也没站在人群里看热闹。
因为她懂得那份拘谨和无助,也懂林喜春不愿意被熟人撞见的尴尬和难堪。
否则,白天在常三德和林红叶家里,她得知林喜春的男人和陆毓华在同一个部队,问起林喜春男人叫啥时。
林喜春就不会支支吾吾不肯说,因为林喜春怕沈意棠男人认识李家福,从而揭开自己被男人抛弃的事实。
所以在沈意棠邀请林喜春,坐她和陆毓华的车,来部队找她男人时,林喜春也不会拒绝她的好意了。
因为林喜春知道,她带着孩子来找李家福,肯定会被赶出去的。
她不想沈意棠看到她的难堪,更不想给沈意棠添麻烦。
因为林喜春了解李家福,知道李家福知道林喜春是沈意棠带来部队的,肯定会记恨沈意棠。
林喜春是个有自尊的人,更不想自己被抛弃的事儿,闹的沸沸扬扬。
因为在这个时代,离婚并不光荣。
尤其像林喜春这种从旧社会的压迫环境中活过来的人,更是把名声看的比命重!
把男人看成了自己的天,可是现在林喜春的天塌了!
沈意棠看懂了林喜春眼里的绝望和难堪,也知道如果自己现在走上去,更会让一直沉默、伪装出坚强和不在乎的林喜春变得狼狈不堪。
沈意棠在心中叹了口气,当她看到隔壁嫂子张爱花带着基地政委跑过来的时候,
她这才低下头,默默地牵着沈国庆越过看热闹的人群,往自己家里走去。
沈意棠还能听见张爱花的声音,在人群中响起:“都让开,有啥好看的?全都围在这里干啥?还不快回去!”
张爱花以前在老家的时候,是妇救会的主任。
来了部队随军后,她虽然一直待在家里带孩子。
可是一看李家福的原配老婆被人这么欺负,心里就难受得很。
张爱花不仅站出来轰走了那些围观看热闹的人,还想办法把基地政委带了过来主持公道。
等沈意棠走进屋里的时候,隔壁的热闹已经散了。
基地政委也把林喜春娘仨、还有李家福和乔薇等人,都叫进了屋里去说话。
基地政委觉得这事儿必须尽快解决才成,否则闹大了,在部队影响多不好。
沈意棠牵着国庆进屋后,发现白天搬来的东西,都被陆毓华归置得整整齐齐。
新弹的棉花被,也套上了被套。这会儿放在了床上,还被叠成了整整齐齐的豆腐块儿。
这个家里的一切,都被收拾得井然有序。
由此可见,这男人的内务做得有多优秀!
陆毓华放下东西走进去,见沈意棠眼神担忧地站在玻璃窗前,不停看向隔壁李家福的屋里。
就问:“担心林嫂子?”
“嗯。”沈意棠点头:“林喜春就是我在车上跟你说的那个,孩子差点被人贩子拐卖的嫂子。”
“我没想到她是李家福老家的原配。”沈意棠一边听着外面的动静,一边问陆毓华:“你说这事儿,组织上会怎么处理?”
上岸第一剑,先斩意中人。
这种事儿,古往今来都很常见。
但是沈意棠还是希望林喜春,能得到一个公平的待遇。
陆毓华看向新婚妻子,她还穿着他们结婚时的那件红色防寒服。
站在灯光下,脸颊白皙透粉,那双水润漆黑的双眸里全是止不住的担忧。
“别的不知道,但这事儿闹出来,李家福肯定升不上去了。”李家福今年将近四十,是上过战场杀过敌的。
如果没意外的话,他会被派去党校进修,等到合适的机会,还会再往上升一升的。
可是他老家的原配现在找上门来,再加上李家福娶的是乔薇这种出身,这辈子也就这样了。
但这是李家福自己选的路,怪不了别人!
沈意棠点了点头,眼里担忧反而比刚才更多了些。
她偏头看向陆毓华,眸光盈盈。
陆毓华心中一动,大步走到沈意棠面前,低声说:“你和乔薇不一样。”
男人用力握住沈意棠的手,语气慎重:“党和国家都知道你父母是为祖国牺牲的。”
只是现在大环境苛刻,上面的大领导身体又不好。
那些人趁机作乱、搅浑水。
但是陆毓华和沈意棠的结婚报告,是大领导亲自批的。大领导也想保护沈意棠这样的英雄子女。
但有些事,属于国家机密。
哪怕沈意棠是英雄子女,有些事陆毓华也不能泄密告诉她。
但陆毓华可以向党和国家起誓,哪怕豁出命,他也会保护沈意棠一生一世的。
沈国庆看见姐姐眼里的担忧,也安安静静的上前,靠在了姐姐身上。
小少年紧紧搂着姐姐的腰,抿着唇。心想,不管未来发生什么事,他都要和姐姐共进退。
对了,还有姐夫。
沈国庆知道姐夫对姐姐好,在心里默默加上了姐夫陆毓华的名字。
隔壁李家福和林喜春他们的事儿,由基地政委去解决。
沈意棠就把注意力放在了自己家里。
今天晚上,是他们正式搬过来住的第一晚。
陆毓华白天搬家具过来的时候,把蜂窝煤的炉子也烧起来了。
炉子上坐着个不锈钢的烧水壶,里面的水白天就烧开了,一直被蜂窝煤的火烧着,现在还特别烫。
屋子里新买的两个开水壶里,也被灌满了热水。
厨房的水缸里,也盛满了干净的井水。
看着什么都不缺的家,沈意棠感觉自己的心也被填得满满当当。
陆毓华打了一桶水过来,兑热了让沈意棠去洗漱的时候。
就见沈意棠脸上带着笑,双眼亮晶晶的望着自己:“这个家很好,我真的很喜欢。”
她说‘喜欢’已经说了好几次了。
陆毓华垂眸,看着笑容满面的妻子,没说话。而是把兑好的热水,拎到了她面前:“先洗脸。”
这个家里,什么都是新的。
连洗脸的毛巾也不例外,而且很柔软。
在热水里浸透后拧干,厚厚的盖在脸上时。那蒸腾的热气,似乎将人脸上的毛孔都打开了。
又热又软又舒服,沈意棠闭着眼睛去享受。
等毛巾没那么热了,又准备再来一回。
陆毓华接过她手里已经凉掉的毛巾,果然又在热水里浸透后,给她拧干敷在脸上。
沈意棠没忍住笑出了声,这种感觉真的很温馨,也很好。
原来嫁给一个有责任和有担当的男人,会过这样安宁幸福的好日子呀。
沈意棠并不排斥这样的幸福,反而会敞开心扉去接纳和享受。
屋内灯光暖黄,等沈意棠和沈国庆都洗漱好了后。
陆毓华再拎着桶出去,开始清洗他自个儿。
没成想,他关门回到房间后。
发现沈国庆抱着自己的枕头,坐在床上对着他抿嘴儿笑。
沈意棠怀里也抱着个枕头,也在对着他抿嘴儿笑:“咱们刚搬来,我怕国庆不习惯,所以晚上让他和我们一起睡。”
说着,还把怀里抱着的枕头,放到了床对面:“今晚你睡这儿。”
“不用。”陆毓华沉默地拿起枕头,放回了沈意棠那边儿:“我睡外面就成。”
新婚妻子眼神狐疑的看着他,忽然像是想明白了什么似的,脸颊红红的收回了目光。
沈国庆年纪小,还看不懂姐姐、姐夫的眉眼官司,以及弥漫在两个大人之间的暧昧的气氛。
他此时满心欢喜的滚进了床的最里面,这张床真是又厚又软,就连被子都带着一股清新好闻的肥皂香。
沈国庆滚到了舒服的位置后,双眼亮晶晶的看着姐姐。又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置,催促着姐姐赶紧躺过来睡觉。
沈意棠冲陆毓华不好意思的笑笑,就躺过去,伸手抱住了沈国庆。
沈国庆眯眼一笑,搂着姐姐香香软软的胳膊,就这么闭上了眼睛。
陆毓华站在床边,垂眸看着相亲相爱的姐弟俩。
沉默片刻后,还是熄了灯上床。
男人刚躺上床,原本宽松的床铺,瞬间变得拥挤起来。
但是冬天嘛,拥挤着会更暖和。
沈意棠就抱着沈国庆往后背那边的男人挪过去,等后背靠近了男人炽热结实的胸膛,她这才满足的闭上眼睛:“睡吧,晚安。”
说完这话,她和沈国庆竟然很快就陷入了甜美的梦乡中。
真是一点儿失眠的状况都没有。
当然不会失眠了,因为这是在自己家里。
在他们亲手布置的家里睡觉,后背还靠着一个安全感十足的男人,哪能失眠呢?
陆毓华起初是躺着的,很快就变成了半坐在床上。
铺盖就盖住了他的腹部,男人在夜色中低头,眸光认真地看着熟睡中小媳妇儿。
沈意棠熟睡中,哪知道男人在看她呀?
感觉肩膀上的被子似乎被掀开,有点钻风,但是很快被子就被压实。
不仅不钻风了,她还感觉自己落入了一池滚烫的温泉水中,唇齿都被滚烫的温泉水所席卷。
很快,温泉水不仅席卷着她的舌尖,还席卷着她全身,近乎将她溺毙。
沈意棠在这种极致刺激、极致诱惑的窒息中清醒过来时
直接对上了一双炽热幽深的黑眸,不等她反应过来,一只大手覆盖在了她的眼睛上。
黑暗中,触感更加真实。
沉重滚烫的身体也压了过来,沈意棠全身瞬间紧绷,抢在男人想攻略城池的时候,小声说:“国庆还在。”
唇上一痛,炽热的呼吸贴在她唇齿间,压过来的男人嗓音低沉:“不在了。”
沈意棠下意识伸手去摸身后,摸到了一堵墙,她的身后的确没了沈国庆的身影。
“嗯……”沈意棠控制不住的出声儿。
陆毓华将她的眼睛蒙的更紧了,另一只手则在……
铺天盖地的酥麻感,袭击而来。
沈意棠浑身燥热,她尽可能的偏头,呼吸着更多的新鲜空气。
潮湿闷热之中,男人勾着她不放,到最后竟然连一丝喘息的机会都不给。
黑暗放大了感官,沈意棠感觉浑身战栗。
等被放开时,她忍不住地攀上陆毓华的脖子。白皙纤细的手指无意识地抓挠着对方后背,抓挠着那坚实紧绷的肌肉。
无意识的触及,带来新的刺激。
不知过了多久,门外传来轻轻的拍门声。
沈国庆不懂,自己为啥睡着睡着就到了隔壁屋子里,床上还只有他一个人……
作者有话说:
以后更新定在傍晚六点哈,我努力存稿,争取以后能把更新改到早上七点,还能继续爆更。没存稿的情况下,营养液+500,加更一章哈。
第25章 说话 六千字更新
大概是深更半夜发现自己睡在陌生的床上, 沈国庆被吓得应激起来。
连无意识出口的‘姐姐’两个字,语调竟然奇异地在调上,而且还挺清楚的。
不像以前说话只会‘啊啊啊’, 或者偶尔吐出几个字,都含糊不清,没在语调上。
沈国庆还想叫‘姐姐’, 可是出口的声音, 又变成了含糊不清。
他不停的拍着门, 不敢太用力, 又不敢不用力。
因为他怕吵醒了姐姐, 又怕姐姐听不见。
可是他耳朵听不见, 拍门的力气也没个准头。
所以屋里的两人都听见了外面的敲门声, 声音一会儿响, 一会儿不响。
就像屋子里沉溺的两人,一会儿刺激上头,一会儿又觉得这样子不行。
黑暗中, 两人紧密相贴。
他炽热的唇亲吻着她,几乎快要将她溺毙;但又有种被紧紧包裹、被拥抱着的满足感。
身体柔软下来,沈意棠在一阵酥麻中, 轻轻推着身上的男人:“得……得开门……”
男人停滞片刻, 身体又紧密覆盖住她。
气息交缠, 她的脸埋在男人胸膛。对方的双臂紧紧圈着她, 强势而霸道……
过了好一会儿,浓烈的气味才弥漫在屋子里。沈意棠脸颊绯红的偏过头,将男人推开。
她身上黏腻,浑身燥热的轻轻翻了身,趴在了枕头上。
上撩的眼尾泛着红, 白皙的脸颊上全是餍足和舒适。
漆黑的长发覆着漂亮的肩颈线,肌肤白皙,在夜色中也仿佛在发光似的。
陆毓华沉着呼吸,身体并没有因为刚才的舒适得到放松,反而更想了。
可是门外一直有个小人儿在拍门。
陆毓华不得不收拾一番,他稳健结实的后背上,全是沈意棠情不自禁时留下的痕迹。
沈意棠瞧着都感觉脸红,又想起刚才那阵酥麻和余韵。
陆毓华给两人穿好了衣服,又打开了窗户透气。
等屋里的气味消散了后,这才沉着脸上前开门。
门外的沈国庆眼巴巴地看着开门的人,发现是沉着脸的姐夫,眼睛里的泪花瞬间被吓没了。
他探着脑袋往屋里张望,可是屋里有点黑,啥也瞧不见。
陆毓华侧开身,让沈国庆进屋。
尽管屋子里的味道还有点儿没散完,但是小孩子只觉得闷,不知道这是为啥。
倒是原本浑身无力的沈意棠,看沈国庆重新爬上床后,还瞪了眼男人。
怎么就不知道够呢?
在沈国庆疑惑自己咋会跑去隔壁睡的时候,沈意棠只能含糊着打着手语解释,说沈国庆半夜起来上厕所,可能走错屋了。
沈国庆单纯地点点头,也没多想,而是重新窝进姐姐怀里睡着了。
在男人手伸到沈意棠腰上的时候,她全身戒备:“睡觉。”
男人淡淡应了声,这回倒是抱着她,安安静静地睡觉了。
只是这一晚上,男人的存在感都特别强!
第二天早上,沈意棠是被起床的吹号声给吵醒的。
她打着哈欠:“几点了?”
“早上六点半。”陆毓华这会儿正在穿衣服,见她醒了,就说:“再睡一会儿,等我出操回来,给你带早餐。”
“嗯。”沈意棠迷迷糊糊的应了声,裹着被子又重新回到了梦乡。
等她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
沈国庆也早就起床了,这会儿正坐在客厅里看小人书。
桌上放着陆毓华从食堂买回来的早餐,上面还贴着条儿:
让她趁热吃,说自己去部队上班了,等中午从食堂里给她和国庆带午饭。
以后恐怕他们要经常吃食堂了,好在陆毓华的级别,在部队是能开小灶的,就是价格上要比大锅饭贵了点。
吃过早饭,沈意棠原本想洗衣服。
却发现昨晚换下来的衣服,早就被男人洗好,晾在衣架上了。
这栋楼里,就数沈意棠起的最晚。
晾衣绳上却最早晾着衣服,因为这几天两人都有点儿贪,没怎么克制住,所以晾晒的里衣里裤也比别人家多。
沈意棠看着和男人的衣服靠在一起,脸颊有些燥热,正想拿晾衣杆把衣服叉下来藏在屋里。
隔壁张爱花也端着盆过来晾衣服,惊讶的看着沈意棠:“唷,你都洗完了,咋这么早啊。”
张爱花家里人多,冬天一旦洗澡换衣服,那简直就跟大扫除似的。
衣服都是用大的洗衣盆装,得装两盆才成。
有时候从早上洗到中午,都洗不完。所以看到沈意棠家晾着的衣服,又惊讶、又佩服。
沈同志看着娇滴滴的,可是干起活来,真麻利啊。
沈意棠没好意思说自己睡到现在才起来,更没好意思说衣服都是陆毓华洗的。
她含糊应了两声,张爱花看沈意棠家衣服晾的少,还尽是些单薄的打底和里衣里裤。
一开始她还有点好奇,询问沈意棠咋光洗里面穿的?
“刚结婚,衣服都干净……”沈意棠红着耳框解释,她自我感觉很淡定。
但张爱花是过来人,一看她这扭扭捏捏,脸都红透了模样,哪能猜不出是为了啥?
嗨,刚结婚的男人,浑身都是用不完的力气。
如果不是有正事儿要办,恨不得一天天的全压在媳妇儿身上。
但是看新婚小夫妻扭捏,也是张爱花这种过来人的乐趣。
她眼神暧昧地盯着沈意棠看了一会儿,直看得沈意棠转过背去。
张爱花这才笑起来说:“没事儿,我家也有裤头洗。你要实在不好意思,把裤头藏在衣服中间就成了。”
因为冬天下雪的日子多,所以大伙都是把衣服晾晒在屋檐下的。
等水汽滴干了后,就拿回屋里用火烘烤干。
这儿离京城不远,所以家家户户也喜欢在屋里烧锅炉。
但是温度肯定比不上在京城大院的时候,老爷子上了年纪,怕冷,那炉火就烧得旺一点。
他们的小家煤炭每个月都有定量,得省着烧才成。
“屋檐下有塑料布,你揭下来就成。”张爱花还过来帮忙。
沈意棠这才发现,屋檐下的塑料布全揭下来的话,那塑料布能把屋檐连带着房间全给蒙住,形成一个类似大棚一样的区域。
这样不仅能防风、防雪,还能阻止屋子里的热气儿全都跑光。
这样一来,晾的衣服也不会被低温冻住,而且别人也看不见他们家晾晒的衣服了。
“嫂子,这还挺好,也不知道是谁想出来的小巧思?”沈意棠惊喜夸赞。
果然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不缺聪明人和发明家的。
“我也不知道谁想出来的,反正我来随军的时候,家属院里就有人这么做了。”张爱花笑着说。
也就是一楼喜欢用塑料膜,毕竟一楼接地气,还带着个院子。
二楼、三楼那些人,想贴塑料布,都不好贴。
“但是这玩意儿闷,我不太习惯。”张爱花是海岛上来的军嫂,习惯了一年四季都敞风透气。
毕竟海岛一年四季都闷热潮湿,要是不开窗,又潮又难受。
所以她屋檐下的塑料布,除非是冷得不行的时候,她才会放下来。
沈意棠的老家,一年四季,无论刮风下雨,都喜欢开着窗透气。
所以塑料布她也没掩实,而是留了正门那里的缝,方便平时进出屋。
家里的门窗,她也开了点儿透气。
怕烧锅炉的时候,出烟的管道漏气儿。到时候全家一氧化碳中毒,那就不好了。
其实也能烧炕,就是烧炕费的煤炭和柴火更多。
在计划经济的六七十年代,很多人都舍不得烧炕。也没地方去买煤炭和柴火回来烧。
毕竟买炭买柴也要票,每家还是定量发煤票。
可不能随便造。
每当这时候,沈意棠就会怀念现代的好日子。
“也不知道啥时候,才能实现四个现代化啊。”沈意棠下意识感叹,又在心里加了一句,啥时候?等改革开放后呗。
那得等到八十年代去了。
沈意棠在心里自问自答的时候,张爱花还有点吃惊:“咱们能实现四个现代化?”
说着,她眼里露出向往:“要是实现了四个现代化,那可多好啊。”
现在的人都羡慕部队的家属院,因为有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这种生活待遇,在这个时代已经算是走在全国顶尖的了。
可是四个现代化,才是大伙最向往的。
到时候无论是农业、工业、国防、还是科技都有机会超英赶美,实现大国梦想。
这个年代的人,日子虽然过得穷一点。
但是野心勃勃,充满了朝气和野望!
这是沈意棠最喜欢的地方。
“咱们再过十几二十年,就能全面实现四个现代化了。”沈意棠笑眯眯地和张爱花说。
张爱花听得既惊喜又高兴:“咱们能发展这么快呢?”
何止是快?
祖国在几十年后会成为全球第一!
两人正说笑的时候,隔壁传来乔薇酸不拉唧的声音:“你们这些乡下人,还知道四个现代化呢?”
说着,她又忍不住炫耀起来:“你们见过浴缸和抽水马桶吗?你们见过电影明星吗?你们吃过西餐和蛋糕,喝过红酒吗?”
这些她在海城的时候,全都享受过。
乔薇得意地抬高下巴,觉得自己在享受物质方面,肯定比沈意棠强上一百倍。
乔薇还真没啥可以得意的地方。
在未来,她说的这些东西,几乎家家户户都普及了。
西餐、红酒和蛋糕,大部分都当作平时的消遣和早餐来吃。
网上还能买到各种价格的半成品西餐和蛋糕,冻在冰箱里,懒不想做饭的时候,就用烤箱烤着吃。
那都是懒人福音了。
至于浴缸嘛,好多人嫌麻烦,根本不会装。
但是沈意棠不会在这一点上和乔薇论个高低,因为乔薇说的话,充满了小布尔乔亚的做派,简称小资主义,是要被这个时代批判的。
乔薇看沈意棠没说话,以为自己终于在沈意棠面前扳回一局了。
乔薇的下巴扬得比天还高,可沈意棠接下来的话却让她脸色大变。
“乔薇同志,你天天在家属院宣扬你的小资主义,你是想腐化谁?”沈意棠眼神嘲讽:“还是说你想腐化李家福?让他和你一起堕落?”
“你胡说八道。”乔薇像是被人踩住尾巴的猫,浑身都炸毛了。
可是她不敢再说话了,因为她知道自己说不过沈意棠。
也有点后悔,炫耀就炫耀,说啥西餐红酒和蛋糕这些洋玩意儿啊?
看着乔薇吃瘪,一直沉默站在旁边洗衣服的林喜春眼里闪过一丝痛快。
仇人吃瘪,她心里无比舒畅。
可是转眼又特别羡慕的看着沈意棠,也不知道自己啥时候才能像沈意棠那样,抬头挺胸,堂堂正正地做个人?
乔薇扭头一看林喜春一脸羡慕敬佩的看着沈意棠,心里又憋着一股火。
也不知道基地政委咋想的,竟然把这些乡下人安排在她家里。
说要具体彻查李家福写离婚信的事情,看这事儿到底是隐瞒欺骗、还是真离了婚,再娶的新老婆。
要是林喜春不同意离婚,她这个二婚老婆就不作数呗?
乔薇每次看到林喜春,就想起自己那个在旧社会给人当姨太太的亲妈和自己不光彩的出身。
所以她特别厌恶林喜春,觉得是林喜春挡了她当正经老婆的路。
于是她一脚踹翻了林喜春放在脚边的桶:“滚远点洗,别在我跟前碍眼。”
林喜春抬头盯着乔薇看了眼,眼里有愤怒,可是很快在面对趾高气昂的乔薇时,她眼里的愤怒也变成了压抑。
大冬天她用冷水洗衣服,手都冻红了不说,
跟在她身边的大女儿,也因为洗衣服,手冻得通红。
林喜春想兑点热水,都被乔薇抢走了开水瓶。
“你够了,孩子是无辜的。你别把气撒在孩子身上……”林喜春忍无可忍的骂道,她让孩子进屋去烤火。
乔薇却拦着大门,不让她们进去。
林喜春气急败坏之下,推了乔薇一把。
乔薇摔在地上,想和林喜春打架。
可她哪打得过林喜春啊?
林喜春在乡下的时候,那可是干活的好手。
爬墙想欺负她的男人,都能被林喜春把脑袋瓜砸开瓢。林喜春打起乔薇来,那简直就像打小孩儿。
不过她也打不了多久,因为李家福会护着乔薇,还会打骂林喜春和孩子。
林喜春干架干不过李家福,最后只能像只淋了雨的落汤鸡一样,垂头丧气的坐在那里洗衣服。
但是大女儿她没让再碰水了,自己的娃自己心疼。
乔薇则像只打了胜仗的老母鸡一样,昂首挺胸地站在院子里骂人:“你们这些乡巴佬,还想进城随军。你都被休了,还好意思缠着我男人。”
沈意棠和张爱花都听不下去了。
“你咋说话的?”张爱花是个暴脾气,“你天天看不起乡下人,你咋还处心积虑地嫁给李家福这个乡下人?”
“沈同志说的对,你这种充满小资主义作风的人,就不该住进家属院。你也不配当军嫂,你还嫌弃林喜春同志,人家可是根正苗红的农民阶级,你算个球,你还敢看不起她。”
张爱华指着乔薇衣领里,露出来的立领和盘口说:“你里面穿的是啥?是旗袍吧?这可是封建四旧的臭玩意儿,你还敢当众穿在身上,我看你迟早有一天要被斗。”
乔薇没想到自己把旗袍穿在最里面,外面套了棉衣外套,也能被张爱花看出来?
想起昨晚上基地政委说张爱花在乡下老家,是妇救会主任的时候,乔薇瞬间吓得腿软。
要是张爱花拉她去批斗咋办?那她不是完了?
乔薇想脱掉身上的旗袍,手却抖得不成样子。
最后还是李家福勒着她的胳膊,把吓得浑身发软的乔薇给拖进了屋。
李家福强行把她身上的旗袍脱下来,丢进灶膛里烧成了灰。
“还有啥四旧,全都给我烧了。”李家福冷着脸质问。
乔薇也不敢再心疼家里的东西了,把和四旧沾边儿的东西,全都抱出来,一股脑的烧了。
灶膛里的火苗烧得旺,李家福和乔薇的脸色却煞白难看。
“我警告你,以后离隔壁那两个女人远一点。”李家福指着乔薇的鼻子骂:“他们一个有文化,一个当过妇救会主任。要是人家有点儿啥坏心思,早就跑去举报你了。”
这也是沈意棠和张爱花光明磊落,不屑于玩阴的,否则乔薇不知道死了多少次。
想到这里,李家福不免又开始羡慕起陆毓华。
羡慕陆毓华不仅能娶个漂亮有文化的媳妇儿,陆毓华的媳妇儿还不会作妖,也不会惹事生非。
瞧陆毓华和沈意棠这小两口,日子过得多幸福美满啊。
这才是李家福梦想中的婚姻、梦想中的老婆。
哪怕杨忠民和张爱花两人,那日子也过得红火热闹。
咋就他娶的乔薇,这么不省心?
可是乔薇是相亲会上,唯一愿意搭理他的漂亮姑娘。
李家福想起在相亲会上,看到盛装打扮的乔薇,笑容满面的朝自己走过来时,李家福也是心动的。
乔薇原来以为自己嫁给李家福这个当团长的,后半辈子就能衣食无忧,不怕任何东西。
可是现在她才明白,她怕,她怕自己的出身、怕自己那些跑去香江和国外的亲人连累她。
她更明白,李家福是她必须死死抓住的救命稻草。
她不能让,她必须当李家福的正经老婆才行。
想到这里,乔薇眼眶一红,流着眼泪撒娇:“连你也凶我。”
她拉着李家福的手,语气柔软:“我知道错了,这些四旧都烧了。我以后再也不敢炫耀,也不敢去招惹沈意棠和张爱花了。福哥,你别不理我成不?”
乔薇长得漂亮,哭起来的时候也很漂亮。
更何况她从小就见过那个当姨太太的亲妈,是怎么向男人撒娇调情,怎么利用自己的美貌和柔情来获得好处的。
乔薇哭得梨花带雨,放低姿态撒娇求饶时。
也让李家福享受到了身为男人的自尊,感受到了被漂亮女人崇拜的苏爽。
“福哥,你别凶我好不啦?”
乔薇从前看不起李家福是个乡下人,所以总是趾高气昂。当她发现自己必须依靠李家福才能安稳过一生的时候。
她也懂得示弱和展现自己的无助:“福哥,你是我丈夫,是我的天。我全靠你保护,否则你那个早就离婚,还一直赖在咱们家的乡下原配,还不得欺负死我。”
看乔薇哭得可怜,因为刚才脱旗袍时,身上的衣服也没穿好。
衣领深处露出白皙柔软的肌肤时,李家福顿时有些心动了:“行了,四旧烧了就烧了。以后别这么莽撞,我还是能保护你的。”
李家福把哭泣的乔薇搂进了怀里时,躲在屋里烤火的大女儿此时听见动静,正偷偷趴在门边看热闹。
看到这一幕,她大女儿眼里闪过一丝愤怒:“瞧把你美的。”
李家福的小儿子也站在门口,漆黑的眼睛死死的盯着李家福和乔薇两人,脸上没啥表情。
等李家福回神,就对上小儿子有些阴雨的眼神,他吓了一跳,恼羞成怒的骂道:“你干啥?还不快滚?”
小儿子转身离开。
看着小儿子小小的身影,李家福还觉得有些瘆人,两三岁的小孩儿咋会用那种眼神看人?
看他不像是亲爹,更像是仇人。
也不知道林喜春那娘们儿,是咋教孩子的?
孩子一点都不孝顺,也不懂得尊敬他这个亲爹。
另一边,沈意棠无所事事的在屋里转了一圈,她本来想给自己找点事情,好打发漫长的时间。
可是发现家里的一切都打理的井然有序,根本没啥她需要做的事儿。
于是她回到客厅,见沈国庆还在看小人书,脑子里忽然想起昨晚似乎听到沈国庆喊‘姐姐’了。
沈意棠一脸严肃的走到沈国庆面前,弯腰问他:“国庆,你昨晚是不是说话了?喊我姐姐了?”
她问的很慢,沈国庆自然看懂了她的唇语。
可是沈国庆却一脸茫然的眨眼睛,他昨晚说话了吗?他咋不知道?
沈国庆只知道昨晚半夜,自己在漆黑陌生的床上醒来时。他特别害怕,一心只想快点找到姐姐。
但是事情过后,他根本想不起自己昨晚是不是说话了?
毕竟他的耳朵听不见。
可是随着姐姐的细问再一想,他好像记起来昨晚最紧张害怕的时候。
他好像感觉到喉咙颤动,好像发出了声音。
那是在说话吗?
沈国庆狐疑地打着手语:“姐姐听见我说话了吗?”
……
作者有话说: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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